索 引 號: | 111423LL00100/2022-28556 | 主題分類: | 其他 |
發文機關: |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3月29日 |
標 題: | 關于印發呂梁市區城市公交免費乘坐實施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呂政辦發〔2022〕9號 | 發布日期: | 2022年03月29日 |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呂梁市區城市公交免費乘坐實施方案的通知
離石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
《呂梁市區城市公交免費乘坐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3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呂梁市區城市公交免費乘坐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戰略,鼓勵綠色出行,減少機動車污染排放,緩解城區道路擁堵,提高公交出行分擔率,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市委市政府將“市區公交車全民免費乘坐”列為2022年重要民生實事之一。為將這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從2022年4月1日起,呂梁市城區范圍內所有城市公交線路的運營車輛(包含機場巴士)全民免費乘坐。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升級城市公交刷卡系統
呂梁市城區范圍內城市公交實行刷身份證免費乘坐(暫未開通,開通后另行公告)。為便捷乘車,乘客持現有的交通一卡通實體卡(普通卡、愛心卡、優惠卡、教師卡等)以及各類電子公交卡(呂梁交通聯合電子卡、支付寶公交電子卡、移動超級SIM卡等)刷卡或掃碼即可免費乘坐。
加快推進城市公交刷卡系統升級,盡快實現刷身份證乘車,最大程度方便群眾乘車。
牽頭單位:呂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完成期限:2022年6月1日前。
二、完善公交基礎設施
在市區主要路段增設、拓寬公交專用道,在較窄路段增設單行線;在公交專用道和重點路段公交候車廳前后100米設置視頻監控裝置。嚴禁社會車輛占用公交候車廳停放;嚴禁商販占用候車廳從事經營活動。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配合單位:市交警支隊、呂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完成期限:2022年6月1日前。
三、提升公交服務品質
優化城市公交線網,開通專線公交、區間公交、定制公交、微循環公交等多樣化公交線路。升級完善現有的掌上公交系統,開發應用現有的智能調度系統,加快公交站場等基礎設施建設,逐步推廣使用電子公交站牌,進一步提高公交智能化服務水平。
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隊、呂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完成期限:2022年10月底前。
四、推行公交出行獎勵政策
為鼓勵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人員帶頭優選公交出行,對呂梁市城區范圍內所有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人員每年乘坐城市公交出行次數進行精準統計(實名制乘坐且乘坐后需要通過手機APP對服務進行評價,否則不計入乘坐次數),對年度乘坐城市公交次數排名前2000名且乘坐次數不少于300次的乘客予以獎勵。獎勵資金從市環保專項資金中列支。
獎勵辦法:年度乘坐公交次數排名前10名的,每人獎勵2000元;11-100名的,每人獎勵1000元;101-1000名的,每人獎勵500元;1001-2000名的,每人獎勵200元。
獎勵程序:由呂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按季度匯總前2000名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人員乘坐城市公交次數,報呂梁市區城市公交免費乘坐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審核后在媒體上公示7天;次年1月,由呂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匯總上年度排名,報呂梁市區城市公交免費乘坐領導組辦公室審核后在媒體上公示7天;呂梁市區公交免費乘坐領導組辦公室對前100名人員舉行頒獎儀式。獎金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核發。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呂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五、加強公交服務質量考核
將公交客運量作為城市公交運營服務質量考核的主要指標,促進公交企業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吸引群眾優選公交出行。
根據歷年公交客運量情況,結合城市公交出行分擔率指標要求,合理確定2022年公交客運量考核基數。
按照常住人口45.6萬人(來源于離石區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日均出行次數1.8次、公共交通全方式出行分擔率達到12%測算(機動化出行分擔率約21%),2022年呂梁市區城市公交客運量考核基數為:
45.6萬人×1.8次×365天×12%=3595萬人次(日均客運量9.85萬人,達到2021年3.7萬人的2.66倍)。
2023年-2025年,年客運量考核指標視情況調整。
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交警支隊、離石區政府、呂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六、保障公交運營補貼資金
依據《呂梁市城市公交成本規制辦法》,核定年度公交運營財政補貼,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免費公交實施前的公交運營補貼部分仍由市、區兩級按5:5的比例承擔,免費公交實施后增加的運營補貼部分由市本級承擔。全部公交運營補貼由市財政局統籌撥付。為維持城市公交企業運營的日常支出,保障公交企業的運行穩定持久,實行每季度提前預撥的方式,市財政局于每年每季度第一個月預撥公交運營補貼資金。公交運營服務質量考核結果與公交運營補貼資金掛鉤,上年度的掛鉤資金次年進行清算。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對呂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運營情況進行監管,按照市財政局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對公交成本規制補貼資金進行績效考評。市財政局、離石區政府財政局負責監督檢查財政補貼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市審計局負責對財政補貼資金的撥付、管理和使用進行審計監督。對于采取違法違規行為騙取、挪用財政補貼資金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審計局、離石區政府、呂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七、附則
1.本方案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
2.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施行期暫定3年。
附件:1.呂梁市區城市公交免費乘坐工作領導組
??????2.呂梁市區城市公交運營服務質量考核辦法
附件1
呂梁市區城市公交免費乘坐工作領導組
組 長:???????? 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王 吉 市政府副秘書長
????????吳曉東 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
????????劉瑞平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主持工作)
成 員:閆建軍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張建明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劉興元 市發改委副主任
????????趙 龍 市財政局副局長
????????李興唐 市城管局黨組成員、綜合行政執法隊隊長
????????劉建平 市審計局總審計師
????????韓建明 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張天益 市交警支隊黨總支委員
????????雒保廷 呂梁市離石區副區長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呂梁市區城市公交免費乘坐工作的統籌推進、組織協調。辦公室主任由劉瑞平兼任。
附件2
呂梁市區城市公交運營服務質量考核辦法
為貫徹落實國家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加強市區公交行業監督和管理,提高公交服務質量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交通運輸部《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和《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服務規范》、《山西省城市公共客運條例》、《呂梁市城市公交成本規制辦法》(呂政辦發〔2022〕3號)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一)基本原則。
1.服務為本。促進公交企業加強精細化管理,提高經營效率,實現降本增效,提升安全營運服務水平。
2.客觀真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及公交運行實際,對企業運營服務過程公平考核、服務公正評價、結果公開透明。
3.獎罰分明。強化考核結果應用,建立企業安全服務、成本控制與財政補貼掛鉤的獎懲機制。
(二)適用對象。
呂梁市城區范圍內提供公共汽電車運營服務的公交企業。
二、考核內容
企業運營服務質量考核包括安全生產、運營服務、運行管理、社會反響、社會責任、年客運量六部分內容。各部分的考核指標及評分標準見附表。
1.安全生產考核(15分),包括:企業安全考核達標、安全責任落實、安全責任事故、駕駛員安全要求、安全應急保障。
2.運營服務考核(6分),包括:運行規范、運營人員、車容車貌、車內服務設施、車廂服務。
3.運行管理考核(8分),包括:人車比例控制、首末班運行情況、車次完成情況、運營里程完成情況。
4.社會反響考核(15分),包括:乘客滿意度、投訴及處理、媒體監督。
5.社會責任考核(6分),包括:維護行業穩定、公益應急保障。
6.年客運量考核(50分),包括:年客運量完成情況。
三、考核組織
(一)組織機構。
1.考核工作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財政局、市交警支隊、離石區政府參與,對市政府負責。
2.考核領導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綜合運輸科,負責考核的統籌、協調以及考核過程資料的收集歸檔等工作。
(二)考核程序。
1.考核領導組負責組建專業考評小組具體實施考核工作。
2.考核領導組可自行組織或委托具備資質的第三方評價機構開展乘客滿意度評價等工作。第三方評價機構將相應評價結果同時上報考核領導組和專業考評小組。
3.專業考評小組按照本辦法確定的《呂梁市城市公交運營服務質量考核指標與評分標準》,采取日常檢查、指標抽查、投訴舉報核查、問卷調查、第三方評價結果核查等方式,按年度對企業運營服務質量進行考核,并將初步考核結果上報考核領導組(1-5項每季度考核一次、6項每月考核一次,全年進行匯總)。
4.考核領導組在收到專業考評小組提交的初步考核結果后,進行嚴格審核,形成考核結果??己祟I導組應當自形成考核結果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考核結果通過網絡平臺向社會公示,將考核結果書面告知被考核企業。
5.被考核企業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考核結果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考核領導組申請復核??己祟I導組應當在收到企業復核申請后的10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復核結果,并通過網絡平臺向社會公示。
四、考核方法和結果應用
1.考核分年度進行,每年度考核一次,原則上應該在次年第一季度內完成上一年度的考核工作。
2.年度考核總評分實行百分制,作為向公交企業撥付公交運營財政補貼的重要參考和依據。以公交運營財政補貼總額的30%作為考核掛鉤基數,年度考核總評分為90分以上,在享受全額公交運營補貼資金的基礎上,每增加1分獎勵50萬元;年度考核總評分為85—90分,可享受全額公交運營補貼資金;年度考核總評分為85分以下,每低1分扣減公交運營財政補貼資金50萬元。
五、考核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相關部門、公交企業應嚴格執行本辦法,落實考核結果應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執行考核結果應用。
2.公交企業應積極配合考核工作,提供全面、真實的相關資料,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企業在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瞞報漏報的,所涉項目為0分。
3.專業考評小組人員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虛作假、嚴重失職、利用職權謀取利益或者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4.第三方評價機構在調查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根據合同和相關規定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責任。
(二)特殊情形。
因重大政策調整等因素對公交企業考核指標有重大影響的,由公交企業向考核領導組辦公室提出影響因素的分析報告,經考核領導組審核評估,視影響程度決定是否調整相關考核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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