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1423LL00100/2022-40480 | 主題分類: | 農業_畜牧業_漁業 |
發文機關: |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4月24日 |
標 題: | 關于印發呂梁市2022年度農業生產托管行動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呂政辦發〔2022〕17號 | 發布日期: | 2022年04月24日 |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呂梁市2022年度農業生產托管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呂梁市2022年度農業生產托管行動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呂梁市2022年度農業生產托管行動方案
為指導實施好我市2022年度農業生產托管工作,管好用好財政專項資金,促進小農戶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推進農業現代化發展,根據《山西省農業生產托管服務條例》及山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加快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的指導意見》(晉農經發〔2021〕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和中央、省委、市委農村工作會議精神,以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聚焦農業生產薄弱環節和服務小農戶為重點,按照引導、推動、扶持、服務的思路,培育服務主體,拓展服務領域,加快資源整合,逐步完善支持政策,發展多元化、多層次、多類型的農業社會化服務,以服務帶動型規模經營的快速發展,引領農業生產經營的專業化、標準化、集約化和綠色化,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二、目標任務
優先支持糧食等大宗農產品關鍵且薄弱環節的托管服務,保障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的有效供給,并逐步拓展紅棗、核桃等經濟林托管。培育壯大托管服務主體,形成穩定活躍的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市場,促進規模經營和綠色高效生產,有效緩解土地撂荒問題,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呂梁特色農業生產托管模式和運行機制。2022年全市共完成糧食作物托管面積80萬畝,經濟林托管面積50萬畝,通過托管形式復墾改造撂荒地、鹽堿地20萬畝,各縣(市、區)至少培育優質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主體3-5個。
三、工作重點
(一)公平選擇服務主體,提升服務質量。各縣(市、區)要堅持“公平競爭、規范擇優”的原則,在符合基本條件(見附件1)的基礎上廣泛動員、擇優選擇規范化、專業化服務主體承擔項目任務。為促進公平競爭,每個縣選擇的單環節承擔農業生產托管項目任務的服務主體原則上不少于3個。其中,經濟林托管服務主體要優先采用“黨支部+合作社”規范提升的模式,基本條件要達到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等五部門聯合印發《呂梁市造林專業合作社規范提升工作方案》(呂自然資發〔2020〕154號)中的規范要求。市級制定縣級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主體基本條件,并擇優獎補優秀服務主體,為培育一批服務能力強、服務范圍廣、市場化運營規范的社會化服務主體打造良好的基礎。
(二)培育壯大服務主體,推動聯合發展。按照“主體多元、形式多樣、服務專業、競爭充分”的原則,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社、專業服務公司、供銷社、農機戶等不同服務主體參與農業生產托管。鼓勵各類服務主體以資金、技術、服務等要素為紐帶,加強聯合合作,推動服務鏈條橫向拓展、縱向延伸。引導各類服務主體積極與高等學校、職業院校、科研院所開展科研和人才合作。推動服務主體與銀行、保險、郵政等機構深度合作,因地制宜開發“托管貸”、“托管險”等金融保險新產品,實現優勢互補、互利共贏。充分發揮“鄉村振興貸”作用,有效解決服務主體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三)管好用好財政資金,提高使用效率。農業生產托管中央資金主要用于完成中央托管任務面積。市級農業切塊資金側重于培育壯大服務主體,實現規?;洜I。主要對集中連片經營面積達到標準,全年累計托管服務面積達到標準,依法成立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聯合會、聯盟協會,開展經濟林托管,復墾改造撂荒地、鹽堿地的服務主體進行獎補,對作為服務主體整村推進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獎補(獎補標準及金額見附件2);對未列入中央補貼范圍但適合我市特色農業發展所急需的機具進行補貼,對2022年度農機具新安裝田間作業監控設備的服務主體進行補貼(獎補標準及金額見附件3)。集中連片托管面積與全年累計托管面積不得重復獎補,經濟林托管和復墾改造撂荒地、鹽堿地托管不得重復補助。
(四)支持集中連片作業,推進規模經營。耕地集中連片是發展規?;r業生產托管的前提條件。要優先支持集中連片的農業生產托管,鼓勵各縣(市、區)實現整村、整鄉甚至更大區域內小農戶的土地集中連片。在難以實現大規模集中連片的半山區和半丘陵地區,重點支持規模效益比較突出、帶動農戶比較多的服務主體。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引導農戶依法自愿在村組內互換并地、聯戶經營、聯耕聯種等方式,為農業服務實現規模經營創造條件。大力推廣應用高性能機具和適合丘陵山區作業的經濟實用型小型農機、高效專用農機等,提高農機耕種防收水平。
(五)創新服務機制,拓展服務領域。鼓勵服務主體積極創新服務模式和組織形式,大力發展多層次、多類型的專業化服務。各縣(市、區)要因地制宜發展單環節、多環節、關鍵環節、全程生產托管等服務模式,滿足多樣化的服務需求。推動服務范圍從糧食等大宗農作物向紅棗、核桃、沙棘、中藥材等經濟作物拓展,從種植業向養殖業等領域推進,從產中向產前、產后等環節及金融保險等配套服務延伸,鼓勵各縣(市、區)通過農業生產托管的形式擴大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規模,不斷提升社會化服務對農業全產業鏈的覆蓋率和支撐作用。
(六)強化行業指導,啟動動態監測。貫徹落實《山西省農業生產托管服務條例》,各縣(市、區)要研究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服務指南和服務規范,強化服務過程指導和服務效果評估。加強服務價格監測,防止價格欺詐和壟斷。強化服務合同監管,推廣使用示范文本,規范服務行為。對從事生產托管的各類服務主體的服務情況進行跟蹤監測,引導服務主體規范服務行為,確保服務質量,保障農戶利益。對服務質量不符合要求、群眾不滿意的服務主體,要及時予以通報并督促改正。對服務面積和質量不達標、虛報服務面積等的服務主體,一律清退。鼓勵各縣(市、區)成立農業生產托管協會、聯盟,為會員提供技術培訓、業務指導、政策宣傳、融資擔保、信用評價等服務,發揮其聯系政府、服務會員、整合資源、自律規范的功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要充分認識加快發展農業生產托管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主攻方向之一。加強對服務主體的分類指導,根據實際合理確定農業社會化服務重點發展的領域、環節和組織形式,推動有序發展。各鄉鎮(街道)要建立農業生產托管服務機構,負責合同簽訂監管、中介、矛盾調處等職責。村級組織要充分發揮貼近農民、緊密聯系農民的優勢,宣傳動員小農戶積極參與農業生產托管服務。
(二)強化資金監管。項目實施縣(市、區)要制定農業生產托管服務項目資金管理辦法,明確補助資金使用范圍、開支標準,落實資金使用計劃(或方案)的制定、實施和審核責任。要切實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使用安全高效。各縣(市、區)應配套農業生產托管專項資金及工作經費,用于項目實施、政策宣傳、人員培訓、經驗推廣等工作。對擠占、截留、挪用項目資金等違規違紀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項目實施中已納入優質雜糧有機旱作生產全程機械化作業、農機深松整地等作業補助項目資金范圍的不得給予重復補助。中央、省級、市級資金不得對同一項目任務重復補助。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相關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利用報紙、雜志、電視、網絡開展全方位、立體式宣傳,充分調動廣大農戶、服務主體參與農業生產托管的積極性,大力營造推進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的良好氛圍。及時總結典型案例和經驗做法,按照可學習、能復制、易推廣的要求,選樹一批農業社會化服務典型樣本,以點帶面、示范推廣。
附件: 1.參與農業生產托管縣級服務主體基本條件(試行)
????????2.農業生產托管市級資金獎補內容及標準一覽表
????????3.2022年度呂梁市未列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農業生產托管機具及補貼金額一覽表
附件1
參與農業生產托管縣級服務主體基本條件(試行)
1.基礎條件:具有一定的社會化服務經驗,從事社會化服務達兩年以上,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
2.固定場所:具備與服務相適宜的固定場所及必備的辦公設施,有50平方米以上的機具庫和可滿足機具停放的基本場地;
3.農機設備:擁有或整合協調與其服務內容、服務能力相匹配的專業農機設備以及農業技術力量。農機具固定資產山區9縣達到20萬元以上、平川4縣達到50萬元以上。同時,拖拉機、聯合收獲機、植保機械等動力機械超過5臺(山區9縣至少有一臺70馬力以上拖拉機,平川4縣至少有兩臺100馬力以上拖拉機),機具掛牌率、檢驗率達到100%;
4.財務制度: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資產管理等相關制度健全,配備會計人員或委托代理記賬機構代理記賬,實行獨立核算方式,財務檔案健全,記賬及時,核算準確;
5.相關制度:具有與其服務內容、服務能力相匹配的農業生產托管相關制度、作業流程,且具有規范的生產和安全作業管理制度,同時要做到上墻公示;
6.智能設備:參與托管作業的農機具必須安裝田間作業監控設備;
7.信譽評價:服務主體在農民群眾中享有良好的信譽,其所提供的服務在質量和價格方面受到服務對象的認可和好評,同時,征信良好,未列入銀行失信人員名單;
8.工作人員:服務主體負責人具備農業生產的基礎知識和良好的職業道德,作業人員具有與崗位技能相應的資質,并能定期參加相關職業技能培訓;
9.資格審查:在縣級現代農業發展服務中心備案的服務主體名錄內,并接受縣級現代農業發展服務中心的資格審查和監管;
10.工作質量:成為縣級托管服務主體后,同縣級現代農業發展服務中心簽訂規范的托管協議,同農戶簽訂規范的托管合同。服務主體在參與托管作業中嚴格標準質量,不弄虛作假,無不良記錄和投訴舉報,兩年內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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