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城市管理局 更新時間:2025-04-15
呂梁市城市管理局
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市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住建局、孝義市城市管理局、石樓縣綜合執法局、石樓縣交通和公用事業服務中心、交口縣公用事業和城鄉環境服務中心、興縣公用事業發展服務中心、嵐縣城鄉環衛和市政服務中心,局屬有關單位:
為規范城鎮排水管理,嚴格落實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排水許可事中事后監管,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山西省城鎮排水和再生水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城鎮排水許可的重要性
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是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確定的一項重要行政許可,依法實施排水許可是加強排水行業監管、嚴格城鎮污水源頭管控、確保污水處理達標排放的重要舉措,對于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優化水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各縣(市)城市排水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排水許可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抓緊建立健全工作機制,采取切
實有效的措施,依法實施排水許可管理。
二、有序實施城鎮排水許可管理
(一)開展現有排水戶普查。各縣(市)城市排水主管部門要組織結合地下管線普查成果,抓緊對從事工業、建筑、餐飲、醫療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等排水戶開展普查,重點摸清排水口設置位置坐標、水質、水量等相關信息,并認真填寫《排水戶普查情況表》(詳見附件1),建立健全管理臺賬。
(二)實施分類管理。對于符合《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排水許可證申領核發條件的既有排水戶,各縣(市)城市排水主管部門應于2025年9月底前完成證書初審工作;對于不符合《辦法》中排水許可證申領核發條件的既有排水戶,要依法依規予以關停,督促整改。對于新增排水戶,各縣(市)城市排水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辦法》要求,依法辦理排水許可證。
(三)加強排水監測。各縣(市)城市排水主管部門要加強排水監測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建立或委托具備計量認證資格和檢測能力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排水戶排水的水質、水量進行監測。監測指標可根據排水戶的排水性質、主要污染物項目及排水戶排水行為的規范性,按照《污水排入城鎮地下水道水質標準》(CJ343-2010)等國家或地方相關標準執行,水質監督性檢測相關報告資料應納入排水戶檔案。
三、持續強化監督管理
各縣(市)城市排水主管部門要將排水監管巡查納入城市網格化管理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許可、監管、執法聯動機制,會同審批、生態環境、城管執法等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排水監管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對排水戶開展巡查,并將巡查結果納入排水戶檔案。各縣(市)城市排水主管部門要落實批后監管措施,督促、指導排水戶按照《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上確定的鏈接管位置、排向、水質、水量排水,對違反排水許可規定的,要督促整改;未達到整改要求的,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呂梁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