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呂梁市教育局 更新時間:2024-10-24
呂教函〔2024〕283號
呂梁市教育局關于加強全市中小學
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學校: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全市中小學實驗室安全工作,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事故隱患,保證實驗教學規范開展,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晉教基函〔2024〕69號)要求,現就加強全市中小學實驗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高度重視實驗室安全
實驗室安全是實驗教學的基本保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市直各學校要深刻認識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落實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要求,科學認識和把握實驗室安全風險的規律性和復雜性,有效防范和遏制實驗室安全事故的發生,全面提升實驗室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要全面落實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要求,堅持實驗教學與安全管理同步推進,突出實踐育人,強調知行合一,倡導做中學、用中學、創中學,加強實驗教學,不能因擔心出安全問題而不做或少做實驗。
二、強化責任落實,完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市直各學校要堅持黨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強化安全管理責任意識,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督促各校嚴格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分層落實安全責任,構建由教育主管部門、學校、實驗室組成的三級聯動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市直各學校要指導各校建立完善實驗室風險分級管控、應急處置、定期檢查整改、責任追究等制度,確保中小學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全要素、全流程、全人員覆蓋,推動安全工作向事前預防轉型。鼓勵各校因地制宜,會同公安、應急、環保等部門制定切實可行的危險化學品管理規范,共同破解實驗室安全管理難題。
三、加強教育引導,持續提升師生實驗安全素養
實驗室安全是課程標準中突出強調的內容,各縣(市、區)要指導各校積極依托科學類課程和學科實驗開展實驗室安全教育。根據不同學段師生特點,積極利用安全生產月、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周(日)等契機,開展安全第一課、安全演練等內容豐富的安全教育活動,廣泛提升師生防范和化解安全風險的能力,各縣(市、區)每年要對實驗室管理人員至少進行一次安全培訓,要把實驗技術規范、安全防護、應急處理等知識和技能納入培訓內容。各中小學校必須落實學生進實驗室前的安全教育,幫助學生掌握必要的應急處理方法和自救措施,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
四、鞏固實驗基礎,優化實驗室安全管理條件
各縣(市、區)要指導各校嚴把實驗教學裝備質量關,多渠道籌措經費,支持各學校將經費用于實驗室安全基礎設施維護更新、人員培訓、危廢處理等,配足配齊安全防護與急救設備設施。實驗教學裝備應具有相關資質部門檢測或合格認證,防止不合格的實驗器材進入學校。要及時更新、維護各類實驗儀器與設備,避免因質量問題、設備故障以及設備老化等問題形成的安全風險。實驗室、準備室、藥品室、儀器室等場所中安全警示標識要清晰、醒目。鼓勵師生積極探索改進新型實驗技術,用綠色環保、低風險的實驗方案與器材替代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實驗方案與器材,用微型設備與低劑量實驗減少實驗排放與污染。鼓勵各校充分利用數字技術助力實驗室管理現代化,做到安全問題與事故隱患早排查、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
五、加強自查督導,推進實驗室安全工作落實
各縣(市、區)要將實驗室安全管理作為教育督導和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將實驗室安全納入年度考核范圍,對安全管理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及個人予以適當激勵。要督促各校對照《中小學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24)》(見附件)要求,每年秋季學期開學前組織開展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與整改工作。自查內容應覆蓋安全責任體系、制度建設、實驗場室、基礎設施、安全與急救設施、儀器設備安全以及實驗教學安全等。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問題,要列出清單、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強化問題整改,確保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能夠切實有效執行。
各縣(市、區)要及時部署本年度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與整改工作。自查內容應覆蓋安全責任體系、制度建設、實驗場室、基礎設施、安全與急救設施、儀器設備安全以及實驗教學安全等。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問題,要列出清單、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強化問題整改,確保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能夠切實有效執行。
各縣(市、區)要及時部署本年度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與整改工作,并于2024年10月24日前將本年度自查自糾報告蓋章掃描件報送至呂梁市現代教育技術保障中心。
呂梁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