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呂梁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更新時間:2021-08-01
呂梁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工作職責是:
(一)組織實施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的政策法規,擬訂我市相關政策、工作意見并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范和價值導向。組織起草退役軍人管理的相關政策。?
(二)負責軍隊轉業干部、復員干部、離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組織實施國家、省關于退役軍人特殊保障的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我市退役軍人特殊保障的政策并組織實施。?
(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開展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組織落實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開展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組織開展全市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指導實施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八)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申報擬列入全國、全省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筑物名錄,審核擬列入全市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筑物名錄,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指導并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協調督促有關單位、部門解決退役軍人相關事宜,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全部劃歸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十一)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配合部隊完成退役軍人其他相關工作。?
(十二)職能轉變。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應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提高政治站位,協調各方力量更好地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和退役軍人合法權益,從呂梁實際出發制定切實可行的解困穩定政策。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范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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