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呂梁市民政局 更新時間:2020-12-26
2020年工作總結及2021年工作計劃
今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我局始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牢固樹立“民政為民,民政愛民”工作理念,穩妥有序推進實施,恪盡職守扎實工作,各項重點工作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
一、2020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一)聚焦脫貧攻堅,筑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
一是加強農村低保和扶貧政策有效銜接。繼續提高農村低保標準,2020年每人每年提高480元,提標后全市平均農村低保標準為每人每年4853元,均高于國家扶貧線。按照不低于低保標準的1.3倍提高特困人員供養標準,提標后全市特困人員供養基本生活費平均為每人每年6577元。實施兜底救助脫貧行動,開展四次全面排查,按低保標準的20%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一個不落地納入救助范圍,確保通過其他渠道不能脫貧且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全部實現兜底脫貧。目前,全市58.4298萬建檔立卡貧困對象中,納入低保7.6806萬人、特困9326人;5482名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納入1475戶2491人、納入特困204戶209人,5882戶13787人脫貧不穩定戶中納入低保2511戶4544人、納入特困198戶198人,5955戶13067人邊緣易致貧戶中納入低保2186戶3365人、納入特困55戶55人。
二是進一步加強城鄉困難群眾社會救助。健全完善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辦法,優化簡化審核審批程序,疫情期間延長低保對象復核時限,暫停開展低保對象退出工作,確保生活困難城鄉居民“應保盡?!?,疫情期間新增低保、特困人員9063人。持續強化支出型貧困家庭救助,將低收入家庭中一、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精神、智力殘疾人以及重病患者納入低保單獨申請范圍。建立了按月發放救助資金制度和月通報制度,全省唯一一家實現社會救助資金按月足額發放,確保兜底保障工作扎實有效,此項工作走到了全省前列。組織開展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意愿排查,全面落實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護理協議,確保“平日有人照應、生病有人看護”。截至目前,全市共為13.56萬名農村低保對象發放低保資金39130.3萬元,為2.67萬名城市低保對象發放資金11273.3萬元,為1.71萬名城鄉特困人員發放特困供養資金11351.8萬元。全市啟動物價聯動機制后,及時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共為142.98萬人次困難群眾發發放價格臨時補貼5630.59萬元,其中低保對象129.29萬人次,特困對象13.69萬人次,減輕了因價格上漲對困難群眾生活的影響,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利益。
三是充分發揮臨時救助作用。建立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共為鄉鎮預撥臨時救助備用金6582萬元,積極開展“先行救助”。對返貧人口按照每戶不低于2000元的標準予以臨時救助,幫助其渡過難關,穩定脫貧。積極救助因疫情影響收入驟減的困難家庭,以及因其他突發意外和重大支出而導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難家庭,全面落實“六?!比蝿?,穩住基本民生底線。截至目前,全市共開展臨時救助2.9萬人次,平均救助水平1904.2元/人次,其中對未脫貧及返貧人口臨時救助1273人次,平均救助水平為3435元/人次。
(二)聚焦群眾關切,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水平。
一是行政村合并圓滿完成。按照省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要求,今年我市需減少行政村864個,合并比例28.02%。截至目前,時間過半,任務已全部完成。全市合并行政村925個,完成省任務數的107.18%,超額合并61個,合并比例為30.03%。合并后全市行政村總數由2016年底的3084個減少為2159個。各縣(市、區)及時跟進資產財務后續移接交、機構重組等事宜,初步實現了“村級規模進一步擴大、村級組織進一步優化、村級經濟進一步壯大”的預期目標。全市200人以下的行政村全部取消,500人以下的行政村減少到90個,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增加到1226個,占總行政村的57%。村級組織及班子成員在原待遇三年不變的基礎上進行了重組和優化,大部分村支部書記和村委主任實現一人兼,部分村委發揮產業集聚優勢,保證了村級經濟和村民利益的最大化。
二是社區治理成效明顯。按照“黨委政府主抓、職能部門承辦、試點先行、以點帶面”的原則,以離石區七里灘等社區為試點開展了社區治理綜合整治工作,同步高標準打造了生態園社區、交通路社區等城市社區,形成了“全科網格”化管理模式和“去三化增四性五提升”社區工作新理念,在全市進行了推廣。以滿足居民需求為導向,著力補短板、強弱項,結合基層減負工作要求,提請市政府出臺了《加強和完善社區服務功能提升社區治理能力實施方案》,明確了全市基層社區“健全三項治理體系,破解五個發展難題,提升五項治理能力,明確三類職責清單”具體任務,著力破解我市社區治理難題。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社區萬能章”專項整治,聯合發改、司法等六部門制定《關于改進和規范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工作實施意見》,明確了基層自治組織證明事項清單,推動基層減負增效。與組織、人社和財政等部門聯合制定了《呂梁市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管理辦法(試行)》,規范了社區組織機構“4+N”的配備模式,建立了社區工作者“三崗十八級”薪酬體系,全市社區“兩委”主干年人均報酬達到4.1萬元。離石、孝義等地對社區進行了重組,臨縣、石樓新建了一批易地搬遷移民社區,各縣市普遍對社區綜合設施進行了提檔升級,超過500的達60%以上。全市社區治理和服務能力也有了較大提升,孝義市崇文街道崇北社區黨支部書記兼居委主任田煦榮被評為2019年全省最美社區工作者。加大社區摸排管控力度,帶領群眾聯防聯控,階段性取得了疫情防控顯著成效
三是“村規民約”更加健全完善。對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的修訂和完善進行了安排,明確了“一約四會”組織職能定位。推動全市所有行政村和社區全部形成務實管用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在全市范圍內征集優秀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32篇,在呂梁民政微信公眾號上逐篇展示,并擇優向省民政廳進行了推送。
四是村“兩委”換屆工作試點推動。以文水縣和交口縣為試點,積極組織開展村“兩委”換屆試點工作,為明年村“兩委”換屆探索積累有效經驗做法。全力推進村“兩委”主干“一肩挑”,積極推廣試點縣經驗做法,按照中央和省市有關要求,及時依法清理不符合任職條件的村委主任,提高村“兩委”主干“一肩挑”比例。
五是行政區劃調整再出新篇。經報請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批復同意石樓縣前山鄉、孝義市大孝堡鄉撤鄉設鎮。以提升鄉鎮街道綜合承載和資源優化配置能力為導向,穩妥審慎推進撤鄉設鎮改街道并工作,目前相關縣(市、區)報批工作基本完成,正在推進市級報批要件的編制工作。
(三)聚焦特殊群體,增強基本社會服務能力。
一是加快推進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出臺了《推進農村養老服務行動計劃》,集中三年時間,全市13縣(市、區)都建成一所不少于200張床位的護理型中心敬老院,2160個行政村和110個易地移民搬遷集中安置點全部建有日照中心或幸福小院等養老服務設施,截至10月底,全市累計建成農村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710個,石樓縣護理型中心敬老院已投入使用,交城、孝義、臨縣、嵐縣已完成建設,正在完善配套設施,交口、中陽正在建設中,其余6縣(市、區)已辦理立項、選址、環評等前期手續,確保明年年底全部投入使用。利用光伏扶貧,為農村養老服務設施配備不少于2名養老照護員公益性崗位,工資不少于當地公益性崗位平均薪酬。同時,按照“人人持證,技能社會”要求,依托“呂梁山護工”品牌,對農村養老照護員全部實施培訓上崗,目前已完成培訓150余名,充分發揮“光伏扶貧資金有效利用+公益性崗位合理配置+呂梁山護工技能提升+農村養老服務質量提高”的綜合效應。針對每縣建設一所康養中心的要求,各縣(市、區)全部啟動了康養中心建設,以氣候、文旅、區位、交通、醫療等資源為支撐,引入多元投資主體,推動康養項目落地。截至目前,孝義、嵐縣、中陽項目正在建設中,其余10縣(市、區)正加緊推進立項、選址、可研等工作。
二是有序推進第五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研究起草了試點方案,組織人員赴焦作、晉城學習先進經驗,實地考察確定了試點區域,對1515萬元的中央補助資金進行了分配,經報請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了《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方案》,待研究通過了以“兩辦”名義印發,近日民政部將組織人員來我市驗收試點工作。引進知名企業智慧華川養老服務集團,共同出資2000萬元建設智慧養老指揮平臺,目前該平臺已開工建設。建成投運后,將進一步優化城市社區農村養老服務有效供給,打造機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示范樣板,推動“互聯網+養老”在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的應用,為居家和社區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應急救援等線上線下服務。
三是穩步推進城鎮社區養老幸福工程試點建設。圍繞“合理選址、方便老人”的原則,嚴格把關,經實地查看、研討,選取離石區中央公園社區、恒大社區、生態園社區為2020年新建城鎮社區養老幸福工程試點。截至目前,生態園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已投入使用,恒大社區日間照料中心、中央公園社區嵌入式養老機構正加緊建設進度,確保11月底前投入使用。
四是進一步加大特殊群體幫扶關愛力度。印發了《呂梁市2020年特殊群體關愛行動計劃》,規范農村“三留守”人員信息采集錄入,實現動態管理、應幫盡幫。全面落實孤棄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特殊群體救助福利政策,截至目前共為594名孤兒、453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按時足額發放保障金1373萬元、臨時價格補貼30.69萬元。強化困難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落實,今年以來累計發放困難殘疾人兩項補貼4065萬余元。建立健全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從2021年1月1日起,按照上一年度全省農村平均低保標準的15%和20%予以補貼。全面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按照“自愿救助、無償救助”原則,組織開展“夏送清涼、冬送溫暖”活動,強化街面巡查,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共救助3260人次。印發了《關于全面應用人臉識別技術提升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服務能力的通知》,著力提高救助人員身份核查、跑站騙票治理及尋親服務等工作水平。
(四)聚焦社會治理創新,推進社會組織持續健康發展。
一是扎實開展社會組織自查自糾。在去年開展社會組織規范業務活動自查自糾專項行動的基礎上,今年再次印發了《呂梁市民政局關于在市級社會組織中開展自查自糾行動的通知》,從社會組織收費管理情況、黨政領導干部及公職人員兼職情況、社會組織內部管理情況、社會組織加強黨的建設情況等方面重點開展自查自糾,深入查找并認真整改了社會組織中存在的問題。
二是持續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管理。出臺了《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管理工作方案》,持續加強社會組織會費收取標準和程序,組織市級行業協會商會簽署了《行業自律型信用承諾書》,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在廣泛征求會員企業、行業管理部門等多方意見的基礎上,各行業協會商會結合行業發展趨勢制定了自律公約,自覺維護行業正當競爭秩序,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踐行“服務監管、服務行業、服務社會”宗旨。
三是著力強化社會組織監督執法。進一步細化全市性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報內容,增加了社會組織黨建、團建、婦建等年報內容,采取線上線下報送方式,完成了全市性社會組織年報工作。印發了《2020年度全市性社會組織抽查檢查方案》,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由第三方以專項抽查審計和現場抽查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隨機開展抽查檢查,加強社會組織事中、事后監管。主動運用信用管理治理方式,對應當列入活動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的社會組織,將按照程序錄入全國社會組織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四是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出臺了《重點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的實施方案》,指導符合法定登記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按照相應登記條例,在縣級登記部門提出申請;指導鄉鎮(街道)對在城鄉社區開展公益慈善、生活服務、村(居)民互助、文體娛樂、促進和諧、議事協調等與村(居)民息息相關但未達到登記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降低準入門檻,按照不同規模、業務范圍、成員構成和服務對象,實施管理;對規模較小、組織較為松散的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對其活動進行指導和管理。截至10月份,全市共登記備案社區社會組織616個,每萬人擁有社會組織數達到6.2個。
五是積極引導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印發了《關于動員全市社會組織決戰完勝脫貧攻堅的通知》,動員和引導更多的社會力量踴躍參與脫貧攻堅,并采用日常宣傳、重點宣傳、現場宣傳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立體化展示了社會組織力量助力脫貧攻堅的好聲音、好做法、好效果,形成了廣泛的社會影響。截至10月份,我市共有60余家市級社會組織參與了脫貧攻堅,投入款物1000余萬元、受益貧困對象達到8萬余人。
二、2021年工作打算
(一)健全完善社會救助體系。以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為主體,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公平統一、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救助體系,實現精準救助、高效救助、溫暖救助、智慧救助。全面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加強特困人員供養照料服務。整合救助資源,全面推行“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推動跨部門救助事項的業務協同,統一受理、轉辦社會救助申請事項。通過政府購買上門照料服務、集中托養、發放服務券等方式,為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困難對象提供必要的照料服務。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推進社會救助服務窗口從人工服務向移動端延伸,實現救助事項“掌上辦”“指尖辦”,為困難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申請、辦理、查詢等服務。完善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精準認定;全面推進“互聯網+社會救助”服務模式,實現“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切實打通“民政為民、民政愛民”的“最后一公里”,讓困難群眾辦事少跑腿、好辦事。
(二)深化基層社會治理。認真總結試點經驗,全面推進第十二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各項工作。以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切實選優配強村“兩委”班子、打造“雙好雙強”農村“帶頭人”隊伍,深化村民自治實踐,鞏固基層政權。創新社區治理模式,大力培育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區社會組織,鼓勵專業社會工作者和志愿服務進社區服務,促進社區治理能力提升。推廣社區治理有效經驗,加大城鄉社區公共服務信息化建設力度,推行“三社聯動”社區治理辦法,推動審批事項下沉,滿足社區居民需求。結合我市農村實際,推動城中村、城郊村和集中移民點規范社區建設,逐步實現與城鎮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等的銜接,推進城鎮化管理。
(三)持續強化社會組織管理。規范社會組織管理工作,加強社會組織法人治理、誠信自律和服務能力建設,整治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超標準會費等行為,進一步提升社會組織自身建設,充分發揮社會組織“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群眾、服務行業”的作用。通過社會組織年報、抽查檢查、專項審計、等級評估、信用監管等手段,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事中事后監管。加強信用監管,繼續做好活動異常名錄和違法失信名單的管理和公開,推動社會組織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查處社會組織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全市社會組織黨的組織和工作,積極培育和創建省級、市級社會組織“雙強六好”黨支部;加強社會組織黨員管理工作。引導更多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發揮社會組織在其中的重要作用。
(四)加強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利用三年時間,積極興辦縣級中心敬老院和區域性敬老院,到2021年底,全市實現每縣有一所中心敬老院,逐步通過公建民營的方式,形成以農村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為主體、中心敬老院為引領、多種社會力量參與的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切實補足我市農村養老服務短板。
(五)認真做好區劃地名工作。積極準備批復柳林縣撤縣設區后的相關工作,全面完成離石、中陽等10個縣(市、區)21個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工作。繼續完善呂梁新區部分地物命名和地名標志設置工作。做好對舊城無牌無名路、街、巷的摸底和命名工作,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繼續開展第五輪平安邊界聯檢。
呂梁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