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民政局 更新時間:2023-12-28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社會力量發展養老服務業若干措施的通知》(晉政發〔2015〕39號)及《呂梁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呂政發〔2015〕2號)文件精神,加快我市養老服務業發展,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業的積極性,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
(一)進一步放寬準入條件。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的養老服務領域,全部向社會力量開放。設立營利性養老機構,市場監管部門辦理登記,并向同級民政部門提供相關備案資料;設立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在民政部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并及時備案。營利性及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以依法在其登記管理機關管轄范圍內設立多個不具法人資格的服務網點。
(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支持社會力量采取獨資、股份制、PPP(政府和民間資本合作)等模式投資建設養老機構,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規?;?、連鎖化、異地互動等形式的養老集團;同時,鼓勵社會力量在城市社區和農村社區舉辦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老年餐桌等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采取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形式完善養老服務設施,為老年人提供多樣化全方位的養老服務。
二、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
(一)實施建設補助制度。對社會力量舉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符合建設標準和資質條件、運營滿一年的,在省財政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的基礎上,市級財政再對經過審批新建的民辦養老機構給予3000元/床的一次性建設補助。
(二)實施運營補貼制度。對符合建設標準和資質條件、運營一年以上的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照自理、半失能、失能分別給予每人每年1200元、1800元和2400元的運營補貼,費用由登記、備案部門的同級財政負擔。
(三)實施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市、縣級財政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專項資金,重點用于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人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不斷滿足養老服務需求,促進養老消費。
(四)實施以獎代補制度。對社會力量投資分別在5000萬元、1億元、2億元以上的養老服務機構,符合建設標準和資質條件、運營一年以上的,除省級福利彩票公益金分別給予一次性300萬元、500萬元和1000萬元的獎勵外,市級福利彩票公益金再給予100萬元、150萬元、300萬元的獎勵。
(五)建立養老護理員入職獎勵和職稱激勵補助制度。從2020年起,鼓勵本、??飘厴I生從事養老服務工作,對與社會力量舉辦的符合資質的養老服務機構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從業1年以上并定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經民政部門備案的,分別給予3000元和1500元的一次性獎勵。在社會力量舉辦的養老服務機構連續從業3年以上,取得初級、中級、高級、技師養老護理員職業資格證書的養老護理員,分別給予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補貼。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負擔。
三、加大養老服務用地用房保障力度
(一)保障用地需求。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建設項目,自然資源部門應優先給予用地保障。經養老主管部門認定的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其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應采取劃撥方式供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依法使用本集體所有土地,為本成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員興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設施。市、縣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要統籌安排每年養老服務機構項目建設涉及新增建設用地,應保盡保,2020年完成所轄區域城市養老設施布局專項規劃,從根本上解決養老用地瓶頸問題。
(二)解決社區和居家養老服務場所。各級政府要按照人均用地不低于0.1平方米的標準,無償或低償提供社區養老服務場所,在產權明晰的基礎上,重點支持社會力量承接社區和居家養老服務。新建城區和新建居住小區,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并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由民政部門統籌安排開展養老服務。
(三)充分盤活利用社會閑置資源。在產權明晰的基礎上,支持社會力量投資改造閑置醫院、學校、培訓機構、樓堂館所、療養院等國有資源及其他可利用社會資源,用于養老服務業,充分發揮其經濟和社會效益。
(四)推進公建民營市場化運營模式。所有新建的、已建成尚未投入使用的和運營效果不好的公建養老機構都要逐步實行公建民營模式。要按照管辦分離的要求,在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養老用途不改變、服務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通過公開招標,交由社會力量進行市場化運營,同時優先接收政府保障對象,承擔兜底職能。
四、加強金融扶持力度
建立養老專項扶持資金,通過財政補助、風險補償等方式,支持金融機構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推進實施健康與養老服務工程。對規模較大、發展看好的民辦養老機構給予信貸支持,簡化審批流程,實行優惠利率。支持拓寬信貸抵押擔保物范圍,允許民辦養老機構利用有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產權明晰的房產等固定資產辦理抵押貸款。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掛牌、上市或通過股權質押、發行債券、眾籌平臺等方式融資。
五、落實稅費優惠政策
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征營業稅,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取得的免稅收入按規定免征企業所得稅。對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其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境內外資舉辦養老機構享有同等的稅收等優惠政策。
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全額免征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減半征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項目包括:自然資源部門收取的土地復墾費、土地閑置費、耕地開墾費、土地登記費、房屋登記費;人防部門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養老機構用水、用電、用氣、用暖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
免收養老服務機構有線電視初裝費。
六、推動醫養融合發展
優先發展養老機構設置醫療衛生機構,實現養中有醫。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采取內設老年病院、康復院、醫務室等醫療衛生機構,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衛生機構按照規定納入城鄉醫療保險定點范圍。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實行備案制管理,依法依規開展醫療衛生服務。
推進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建立合作機制。對不具備條件設立醫療機構的養老院,按照就近方便、互利互惠的原則,由屬地民政和衛健部門聯合指導其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簽訂提供醫療服務的協議,明確雙方責任,推進養老醫療聯合體建設。
支持社會力量開辦具有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質能力的醫養結合機構。醫養結合機構同時享受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的優惠政策。
七、加強人才保障
鼓勵本、??圃盒.厴I生到民辦養老機構就業,民辦養老機構法人單位要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按規定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對養老機構吸納勞動者就業的,享受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鼓勵小微企業吸納勞動者就業的意見》(晉政辦發〔2014〕41號)中所規定的就業補助、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等有關補貼政策,所需資金由縣級財政從上級補助的就業資金中解決。充分利用“呂梁山護工”培訓基地,對民辦養老機構護理人員全部進行免費技能培訓,鼓勵已經培訓取得資格證書的護理員到民辦養老機構就業,力爭到2020年,使從業護理人員的持證上崗率達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