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民政局 更新時間:2023-05-25
各縣(市、區)民政局: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推進我市養老服務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山西省民政廳關于全省養老服務機構備案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晉民發〔2020〕56?號)、《山西省民政廳關于加快養老機構備案的通知》(晉民函〔2023〕18號)要求,著力解決我市養老機構備案管理問題,全力推動我市養老機構備案管理工作,現將相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對利用前期手續不完善房屋改造舉辦的養老機構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已經按照要求配備消防設施,無法進行消防驗收的,可由具備消防安全評估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符合養老服務基本消防安全的,5月底前完成備案。
二、對新設立的養老機構,依法登記后,要及時下達備案通知書,于收住第一位老人或者提供第一單服務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
三、對已具備運營條件,但未開展養老服務的可予以備案,于提出申請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
各縣(市、區)要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快推進養老機構備案管理工作,對于不符合備案條件的黑機構,民政部門要聯合市場、消防等部門堅決予以查處。
附件:1.山西省民政廳關于全省養老服務機構備案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
2.山西省民政廳關于加快養老機構備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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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梁市民政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