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民政局 更新時間:2023-12-28
各縣(市、區)民政局、財政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根據《山西省民政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提高經濟困難的高齡老年人補貼標準的通知》(晉民發〔2022〕54號)要求,經請示市政府同意,現就建立全市80周歲以上高齡老年人津貼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堅持保障基本、公開公平、對象明確、動態管理的原則,按照突出重點與適度保障相結合、補貼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要求,穩步推進,規范管理,建立科學合理的補貼制度。
二、發放范圍
具有呂梁市戶籍的80周歲(含)以上老年人。
三、發放標準
1.全市城鄉低保家庭中80周歲(含)至99周歲(含)的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70元的標準發放。
2.全市非城鄉低保家庭中80周歲(含)至99周歲(含)的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標準發放。
3.全市100周歲(含)以上的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標準發放。
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提高補助標準,原補助標準高于此標準的,按原標準執行。
四、資金來源
低保家庭中的80-99周歲老年人津貼經費,仍按原渠道解決。
非低保家庭中的80-99周歲老年人津貼經費,由市、縣財政按比例共同分擔。其中,柳林縣、中陽縣1:9,離石區、交城縣、興縣、汾陽市2:8,文水縣、臨縣、嵐縣3:7,石樓縣、方山縣、交口縣5:5,孝義市自行負擔。
百歲(含)以上老年人津貼由縣級財政負擔。
五、發放流程
1.低保家庭中的高齡老年人津貼發放仍按原規定執行。
2.非低保家庭中的高齡老年人津貼,按照個人申報、鄉鎮匯總初核、縣局審定的流程發放,具體如下:
(一)個人申報。凡符合高齡津貼申請條件的老年人,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出示身份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4份)和戶口簿(出示戶口簿原件并提交戶口簿首頁、本人資料頁復印件各4份),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區)申報,填寫《呂梁市非低保家庭中高齡老年人津貼申報表》(一式4份)。申請人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自己申報的,可委托他人代為申報,但需提供申請人簽名的書面委托書并由村(社區)蓋章確認。
(二)鄉鎮匯總初核。鄉鎮(街道)要對申報人員進行匯總、初核,并報縣民政部門審定。
(三)縣局審核發放??h(市、區)民政局在每月10日前按社會化發放的方式將老年人津貼發放到位。
六、有關要求
1.2022年12月31日滿80周歲的,從2023年1月起計
發;2023年1月1日后滿80周歲的,自滿80周歲之日起次月計發。
????2.高齡津貼務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首次申報、匯總、審定,7月10日前發放到位。7月1日后符合條件申報的,從次月起發放,不再補發。
3.高齡老人亡故后,由家屬和所在村(社區)負責人于老人亡故后一周內向所在鄉鎮(街道)報告,津貼于次月起停發。對不及時報告,套取相關津貼的,將會同有關部門納入征信系統,并追回套取資金。
4.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將于每年2-4月,對上年度資金進行清算。
高齡津貼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附件:呂梁市非低保家庭中高齡老年人津貼申報表
呂梁市民政局 ??????????呂梁市財政局
2023年5月30日
附件
呂梁市非低保家庭中高齡老年人津貼申報表
*姓名 | 性別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貼照片處 | |||||||||||||||||
*聯系 電話 | *身份證號 | ||||||||||||||||||||
現居住地 | 鄉(鎮、辦) ????社區(村) | ||||||||||||||||||||
*戶籍所在地 | |||||||||||||||||||||
*詳細家庭地址 | 銀行 帳號 | ||||||||||||||||||||
*老人 ?類別 | □普通老人 □優撫老人 □三無老人 □孤寡老人 ? □計生老人?□空巢老人 □其他 | ||||||||||||||||||||
居住情況 | □獨自居住 ???□與配偶住 □與子女合住 ?□其他 | 自理 能力 | □能自理 ???□基本自理 □半能自理 ?□不能自理 | ||||||||||||||||||
子女情況或受托聯系人信息(可根據實際情況多填) | |||||||||||||||||||||
*姓名 | *與老人關系 | *聯系電話 | *住址 | ||||||||||||||||||
姓名 | 與老人關系 | 聯系電話 | 住址 | ||||||||||||||||||
姓名 | 與老人關系 | 聯系電話 | 住址 | ||||||||||||||||||
*填報人姓名 | *填報人電話 | ||||||||||||||||||||
戶籍地 村(社區) 意見 | 審核人: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戶籍地 鄉鎮(街道) 意見 | 審核人: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縣(市、區) 民政部門意見 | 經辦人: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備注:1.帶*為必填項,出生年月必須與身份證一致;
??????2.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隨申請表附后;
3.“銀行賬號”為發放部門指定銀行開設的個人儲蓄銀行賬號;
4.申請表需雙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