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1423LL00100/2024-56103 | 主題分類: | 政務公開 |
發文機關: | 呂梁市財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23日 |
標 題: | 呂梁市財政局 呂梁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關于印發《市直部門公務用車租賃費支出標準(試行)》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呂財行〔2024〕73號 | 發布日期: | 2024年07月23日 |
呂梁市財政局 呂梁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關于印發《市直部門公務用車租賃費支出標準(試行)》的通知
市直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效降低公務用車行政運行成本,規范市直部門公務用車租賃費支出,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中發〔2O13〕13號),《山西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晉辦發〔2018〕57號),《山西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晉直管發〔2020〕4號),《呂梁市直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呂直事發〔2020〕32號),結合財政和機關事務改革的有關要求,制定了《市直部門公務用車租賃費支出標準》,現予印發。
一、屬于本標準適用范圍內的市直部門公務用車租賃費原則上按照本標準的要求執行。執行前已與其他車輛出租方簽訂合同的繼續有效,合同期滿后,按照本標準執行。
二、本標準作為市直部門支付和審核公務用車租賃費用時的最高限額,使用時應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從嚴控制。
三、本標準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將視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變化等因素,適時對標準進行調整。
四、公務用車租賃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服務價格及服務供應商,并向社會公布。
附件:市直部門公務用車租賃費支出標準(試行)
呂梁市財政局 呂梁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2024年7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市直部門公務用車租賃費支出標準(試行)
一、適用范圍
《市直部門公務用車租賃費支出標準》(以下簡稱《標準》)主要適用于市直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各民主黨派以及工商聯、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
二、租賃內容
《標準》中所稱公務用車租賃是指市直黨政機關進行外事活動、大型會議和重要公務活動時,本單位現有公務車輛無法滿足需求,市級公務用車平臺不能保障的情況下,需臨時租用車輛。
(一)重要公務活動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1.經市委、市政府批準,主辦或承辦的大型活動。
2.單位舉辦或組織多人參加扶貧、培訓、參觀、黨建、群團等活動。
3.接待中央、省及部門來我市考察調研、檢查考核。
4.重大應急突發事件處置、事故處理、搶險救災等不可預見特殊事項。
5.市紀委監委機關、司法機關處理特殊事項。
6.前往鄉鎮、村開展聯合調研、檢查等,工作地點無公共交通或公共交通不便的,可按就近原則從出差目的地附近市縣城區租用車輛。
7.經單位主要領導批準的其他特殊情況。
(二)除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組織的市外考察、學習、調研活動,以及代表我市赴市外參加全國性或區域性集體活動外,其他公務不得在市外租車。
(三)在水利、電力、地質等野外特種勘探勘測或路況條件租賃轎車無法滿足的情況下,可租用越野車(5座)。
三、支出標準
(一)市直部門公務用車租賃費主要包含車輛租用費,駕駛員雇傭費、燃油、公路車輛通行及停車費用等,原則上不含駕駛員食宿費用。公務用車租賃費支出可釆用綜合定額計算,或根據實際用車情況采用分項定額測算。
1.綜合定額
綜合定額含租車當日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車輛租用費,駕駛員雇傭費,燃油、公路車輛通行及停車費用等,各車型綜合定額為當日最高限額。
轎車(5座)為450元/日;越野車(5座)為480元/日;商務車(6-9座)為680元/日;中巴車(10-19座)為1080元/日;大巴車(20座以上)為1280元/日。
2.分項定額
(1)車輛租用費
轎車租金為230元/臺/日;越野車租金為270元/臺/日;商務車租金為480元/臺/日;中巴車租金為780元/臺/日;大巴車租金為920元/臺/日。
(2)駕駛員雇傭費
轎車、越野車、商務車(6-9座)駕駛員雇傭費為100元/人/日;中巴車(10-19座)駕駛員雇傭費為200元/人/日;大巴車(20座以上)駕駛員雇傭費為260元/人/日。
(3)燃油費、公路車輛通行費及停車費
租賃費支出如采用分項定額,租賃過程中所發生的燃油、公路車輛通行及停車等費用應據實測算。
公務用車租賃費支出標準詳見下表:
公務用車租賃費支出標準
單位:元/日
車型項目 | 綜合定額(含稅) | 分項定額(含稅) | ||
車輛租用費 | 駕駛員雇傭費 | 燃油費公路車輛通行費停車費 | ||
轎車(5座) | 450 | 230 | 100 | 據實測算 |
越野車(5座) | 480 | 270 | 100 | |
商務車(6-9座) | 680 | 480 | 100 | |
中巴車(10-19座) | 1080 | 780 | 200 | |
大巴車(20座以上) | 1280 | 920 | 260 |
(二)租用車輛時間界定:2小時(含)-6小時以內核定為半天,6小時(含)以上按全天計算,2小時以內租車按公里計費(以乘車人上車時間為準計算公里數,公里數參照當地出租車標準確定)。
(三)長途租車里程數超過300公里(含300公里)的租賃費由用車單位和租車公司根據市場成本議價決定,租賃期間發生的停車費、過橋費、通行過路費等費用,由雙方在租賃合同中協商確定。一般公務出行按《山西省公務用車跨地區跨部門聯動保障辦法》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