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呂梁市司法局 更新時間:2024-01-10
為堅決抵制“黃?!薄昂谥薪椤钡冗`法違規行為,營造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環境,切實維護廣大企業和群眾合法權益,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呂梁市司法局現向廣大企業和群眾進行問題線索收集,通告如下:
一、舉報內容
1、催生“黃?!薄昂谥薪椤钡膯栴}。
(1)違規設定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中介服務事項;將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轉移或委托給中介機構;明確或變相指定中介機構壟斷服務,干預市場主體選取中介機構等行為。
(2)工作人員濫用行政審批權或自由裁量權、政策解釋權等,造成企業、群眾辦事困難,滋生“黃?!薄爸薪椤贝k問題。
(3)政務服務部門或其工作人員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及群眾采取推、拖、繞等方式,造成企業、群眾辦事困難,滋生“黃?!薄爸薪椤贝k問題。
(4)其他因政務行為不合理不合法而催生“黃?!薄昂谥薪椤钡那樾?。
2、默許“黃?!薄昂谥薪椤薄〉膯栴}。
(1)政務服務機構對“黃?!惫辉谄鋱鏊鶅认蜣k事企業及群眾招攬業務的行為不制止、不報告、不解決等。
(2)群眾反映“黃?!薄昂谥薪椤眴栴},有關部門不受理、不處理等行為。
(3)相關職能部門對“黃?!薄昂谥薪椤?,聽之任之、不聞不問等情形。
3、勾結“黃?!薄昂谥薪椤钡膯栴}。
(1)工作人員與“黃?!薄昂谥薪椤毕嗷ス唇Y,進行有償代辦、插隊辦理、預留名額等“開后門”行為及暗箱操作、弄虛作假、違規操作等不法行為。
(2)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刁難、暗示、推薦、指定等方式強制辦事企業或群眾找 “黃?!薄昂谥薪椤贝k等行為。
(3)工作人員幫助社會中介機構、中間人有償代理、強制購買服務或產品行為。
(4)工作人員參與中介機構或持股分紅,變相充當“黃?!薄爸薪椤钡男袨?。
(5)其他通過勾結或充當“中間人”,利用政府公權力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4、放縱“黃?!薄昂谥薪椤钡膯栴}。
(1)相關職能部門明知職責范圍內存在“黃?!薄昂谥薪椤眴栴}而不針對性研究制定完善相關制度機制等情形。
(2)相關職能部門對職責范圍內“黃?!薄昂谥薪椤眴栴}嚴重而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或追責問責不到位等情形。
(3)對政務服務工作人員與“黃?!薄昂谥薪椤惫唇Y問題線索不移交或不查處等情形。
5、其他破壞營商環境問題。
二、舉報方式
1、舉報電話:0358—8310604
2、舉報郵箱:zzb8310612@163.com
三、相關要求
1、舉報反映的線索應當真實、準確,內容要盡可能詳細(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事項等),實名舉報應附聯系方式,以便核查和反饋。
2、舉報人不得虛構線索和夸大事實,對謊報或借舉報誣告陷害他人的,將依法依規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3、受理部門將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對泄漏舉報人信息或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從嚴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