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呂梁市水利局 更新時間:2023-05-26
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實施“十四五”水利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之年。全市水利工作以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治水重要論述精神為指引,圍繞“全力做好呂梁治水興水大文章”為核心,建設五大工程,狠抓四項監管,深化兩個改革,為我市高質量發展提供水保障和水支撐。
一、建設五大工程,推進水利工程建設進程
(一)重點水利工程
1.優化完善項目規劃。完成縣域水網工程優化調整實施方案,中部引黃涉及9縣(市、區)5月底前以縣政府名義出臺本地區縣域水網工程優化調整實施方案,8月底前完成本地區水網體系規劃和水利基礎設施空間布局規劃的編制工作。
2.持續加快推進縣域水網工程建設。3月底前,汾陽市花枝水庫和三泉水庫、中陽縣后師峪水庫、興縣王家峁水庫、臨縣大紅溝水庫、柳林縣成家莊水庫、石樓縣薛朱溝水庫、交口縣南河水庫、孝義市東許水庫、離石區陽石水庫這10座調蓄水庫以及管線工程要全部完成立項批復;年內,興縣、臨縣、離石、柳林的供水“零突破”項目要實現為企業供水,交口管線工程要完工;汾陽要完成花枝水庫的驗收工作;中陽縣要開工建設后師峪水庫和管線工程。力爭年內每縣要開工一處調蓄水庫或一處管線工程,逐步形成“立項一批、開工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環。
3.推進市區中心重點項目建設。市直管的北川河一號壩至交口大橋河道整治工程5月底前主體工程要完工,在北川河二期工程征地拆遷完成的情況下,力爭汛前完成1.78公里河道建設任務,同時全力推進峪口溝水庫立項工作。
(二)水旱災害防御工作
1.落實水庫和防汛安全責任。一是嚴格落實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水庫大壩安全和防汛責任制,逐庫明確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單位責任人和技術責任人、巡查責任人,細化實化崗位職責。3月底前在主要媒體公示29座大中小型水庫責任人,做到水庫安全責任到人,安全管理職責到人。二是汛前開展全面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加強山洪、水庫監測預警平臺及設施的日常維養,進一步修訂主要河流、重要水利工程防御預案,完善水庫防洪調度方案和防汛搶險應急預案。三是汛期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密切監視水雨情發展變化,加強與應急、氣象、水文部門的會商研判,強化技術支撐,做好水庫、淤地壩、河道等水利工程的監測預警、防洪調度和險情處置,及時啟動水旱災害防御應急響應,及時有效處置各類突發事件。
2.做好旱情監測和旱災防御工作。緊緊圍繞“保飲水、保灌溉、保播種”的工作重點,落實各項水利抗旱措施,確??购倒喔扔盟腿孙嫲踩?。
3.做好山洪災害防治項目建設和監測預警設施維護,確保監測預警系統和群測群防體系運行正常。文水縣汛前完成龍泉溝山洪溝防洪治理項目建設任務,年底前完成竣工驗收準備工作。
4.做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汾陽南馬莊、交城瓦窯河、臨縣劉王溝、嵐縣蛤蟆神4座水庫除險加固工程要在6月底前全部完工,年底前竣工驗收;中陽陳家灣、興縣閣老灣、嵐縣嵐城和文峪河水庫除險加固工程要在年內開工;交城東溝、西溝,孝義梁家垣、東安生,汾陽褚家溝,交口西山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年內主體工程完工。
5.建設小水庫雨水情和安全監測設施。根據省水利廳統一安排,2023年全市要建設4座小水庫雨水情監測設施和4座小水庫安全監測設施,進一步提升小型水庫防洪和安全保障能力,同時督促梁家垣水庫、東安生水庫、蛤蟆神水庫、南陽溝水庫、南馬莊水庫盡快完成雨水情監測設施和大壩安全監測設施,進一步提升小型水庫防洪和安全保障能力。
(三)生態修復治理工作
1.推動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設。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區文水段、孝義段年內完工并驗收;汾河干流文水段、磁窯河孝義段、汾陽段防洪能力提升3個工程6月底前完成竣工驗收,其余在去年開工建設的8個項目年內完工并驗收。今年下達投資計劃的孝河孝義段、文峪河文水縣段、離石東川河段、中陽縣南川河段4個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年內要全部完工。年內開工建設三川河柳林段、蔚汾河興縣段、湫水河臨縣段、瓦窯河交城縣段、三川河方山縣段、屈產河石樓縣、嵐縣嵐河段等7個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2.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驗收。交城白石南河、文水三道川、柳林留譽河等10個已經完工的項目在6月底前完成驗收,嵐河嵐縣段、虢義河汾陽段、文水縣文峪河段、方山峪口溝4個還未完工的項目年內完工并驗收。
3.開展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全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積94.5萬畝,其中興縣17萬畝、嵐縣8.85萬畝、臨縣16.7萬畝、方山縣4.35萬畝、離石區6萬畝、中陽縣3.6萬畝、柳林縣4.95萬畝、交口縣6.15萬畝、石樓縣13.5萬畝、孝義市4.35萬畝、汾陽市2.85萬畝、文水縣4.35萬畝、交城縣4.95萬畝。離石、石樓、方山、嵐縣、交口5個縣的重點小流域治理項目以及嵐縣、臨縣、石樓、柳林4個縣的淤地壩除險加固工程要在4月中旬開工,年內完成95%以上的投資。石樓、方山、中陽、嵐縣、臨縣要積極爭取新建淤地壩和坡耕地綜合治理項目資金。
(四)農村供水保障工作
1.常態化開展農村飲水安全隱患問題排查整改。定期核查、動態監測,及時發現并跟進解決問題,對發現的問題動態管理、動態清零;加強工程運行管護,全年維修養護工程不低于190處,堅決守住飲水安全達標底線,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用好農村供水保障“互聯網+監管”監測手段。柳林、臨縣、興縣要加快村級智能水表安裝和數據聯網對接工作,6月底前水表安裝和聯網調試要全部完成。
2.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和農村供水規?;ㄔO。各縣(市、區)要加快開展城鄉供水一體化和規?;┧こ添椖靠裳?、土地預審、環評、水保等前期工作,及早審批立項,爭取納入金融支持農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設全省統籌項目庫。嵐縣、汾陽、交口、柳林、離石在4月底前修改完善農村供水保障規劃,并列入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文水縣規?;┧こ?、臨縣白文集供水廠、孝義市城鄉供水一體化、中陽縣城鄉供水一體化等4個全省第一批項目爭取上半年開工建設,力爭推動方山和離石農村供水保障工程等全省第二批項目下半年落地,柳林縣旱井村自來水改造項目下半年開工。
3.積極開展水質提升專項行動。各縣(市、區)要對照即將實行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22),對所有集中供水工程全面開展水質檢測。按照水質提升三年專項行動的要求,針對性提出水質提升方案和分年度實施計劃,確保工程水質達標。千人以上供水工程要按照應配盡配的原則,2025年前全部配套凈化消毒設施,今年配備比例要達到15%以上。
4.加強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大力推行農村供水縣域“公司化”運營和標準化管理,年內對千噸萬人工程采取縣級自評,市級初評,省級確認的方式開展標準化評價。
(五)農業灌溉管理工作
加強灌區建設管理,加快推進汾陽市向陽河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作,年底前完成資金634萬元;做好孝河灌區改造項目的驗收工作,力爭5月底前完成;做好峪道河灌區、神堂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項目前期工作,爭取列入2025-2026年度中型灌區改造序列中。2023年10月底前,5個未開展運行維護成本測算工作的中型灌區全部完成測算任務,力爭年底所有大中型灌區完成運行維護成本監審工作。全市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555。
二、強化四大重點領域監管,鞏固水利建設成效
(一)加強水資源監管。
1.繼續實行用水總量和強度雙控。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6.55億立方米以內,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再下降0.9%。各縣(市、區)按照分解指標,完成好年度目標任務。
2.加大取用水監管力度。未完成中央環保督查整改、取水口專項整治(興縣4個;臨縣、柳林縣、中陽縣各3個;交口縣2個;方山縣、嵐縣離石區、文水縣、孝義市各1個)的縣(市、區)要“見底清零”。
3.強化地下水超采治理。文水縣水利局要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文水縣城周邊水源置換工程,建成達效;汾陽市水利局要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三泉超采區地下水置換工程的竣工驗收、6月底前完成石門溝超采區地下水置換工程竣工驗收。按照《山西省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行動方案》要求,汾陽市完成壓減地下水量86萬立方米,文水縣完成64萬立方米的年度任務。黃河流域地下水超載的平川四縣,要落實好方案治理措施,具備退出條件的要盡快申請退出超載。
4.做好泉域保護。柳林泉、郭莊泉、天橋泉涉及縣(市、區)要積極爭取資金,實施水資源保護、河道整治、水源涵養林等工程,把泉域保護落到實處。
5.強化地下水保護監管。進一步落實《地下水管理條例》,各縣(市、區)要強化地下水取水工程臺賬管理及日常監管,落實好超采、限采、禁采規定。
6.加大節水力度。深入實施國家節水行動,確保2023年總體目標和具體目標按時高質量完成。打好黃河流域深度節水控水攻堅戰,推進黃河流域重點行業企業用水定額對標達標。加快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已完成省級2022年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任務的臨縣、柳林縣要加強監管,完成好部委審核,文水縣、興縣要按要求做好2023年度縣域節水型社會建設。
(二)加強水保監督管理
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全省《關于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見》,各縣要落實水土保持工程監管責任、淤地壩安全運用管理主體責任、“三個責任人”責任。以"互聯網+監管"為抓手,持續實施人為水土流失衛星遙感監管,建立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查處典型違法行為,切實履行對生產建設活動監管責任。此外,開展方山沙溝小流域動態監測任務,及時掌握我市水土流失變化情況。落實水土保持信用監管“重點關注名單”和“黑名單”制度,開展水土保持信用評價,嚴格評價標準,規范認定程序,公開認定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強化企業責任落實。要求生產建設單位嚴格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大力推行綠色設計、綠色施工,建設綠色工程,減少水土流失,未編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經批準的生產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三)加強水利工程質量監督
1.嚴格履行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職責,做好交城縣、文水縣等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落實問題整改,對專項檢查、稽查以及日常質量巡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項目法人牽頭,組織各參建單位及時整改。
2.健全水利工程質量責任體系,嚴格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追究制。創新稽察方式,加強在建水利工程的稽察監管與技術指導,持續做好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鞏固提升工作,確保水利工程運行安全、效益充分發揮。對市直管水利工程項目開展稽察和問題整改工作。
3.提升水利建設市場監管水平。市縣兩級要進一步完善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健全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嚴守水利建設市場準入關,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積極開展專項整治,加快研究解決水利建設市場主體出借、借用資質證書進行投標或承接工程,圍標、串標,轉包或違法分包承攬工程等突出問題,維護水利建設市場秩序,保障全市水利建設順利實施。
(四)強化安全生產監管
健全落實水利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六項機制”,開展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指導推動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打造標準化建設基地。加強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聚焦重點時段、重要節日,組織開展常態化監督檢查,對安全風險大、事故多發易發的重點領域、地區和工程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三、深化水利改革,助推水利高質量發展
一是深化河長制改革。進一步加強河長制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建設,以河長工作機制為抓手,充分運用河長制信息管理平臺、無人機巡河等手段,嚴格水域岸線空間管控。常態化、規范化整治河湖“四亂”和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爭取啟動嵐河、蔚汾河、嵐漪河、屈產河等河湖健康評價工作,修訂完善嵐漪河、蔚汾河、段純河市管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爭取實施呂梁市“智慧河長”建設項目。
二是深化水利投融資改革。市縣兩級要積極爭取金融信貸資金、地方政府債券等水利項目融資,強化與國開行、農發行、農行、工行等金融機構溝通對接,在縣域小水網、城鄉供水一體化建設等方面抓住當前金融支持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的利好政策,對照金融信貸流程要求拓寬融資渠道,積極引入社會資本加快項目建設。
此外,2023年水務投資有限公司要完成年產值150萬元,市水利經濟服務中心要完成年產值100萬元,設計院要完成年產值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