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呂梁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更新時間:2021-10-08
對在精神衛生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1、《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 第八條第一款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全國的精神衛生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精神衛生工作。 第十二條第二款對在精神衛生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二、辦理流程、辦理時限及所需材料
???對在精神衛生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個人給予表彰、獎勵.doc
三、投訴舉報電話?
0358-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