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1423LL00100/2024-44883 | 主題分類: | |
發文機關: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17日 | |
標 題: | 呂梁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2024年隨機監督抽查計劃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呂衛監督發〔2024〕1號 | 發布日期: | 2024年06月17日 |
?
各縣市區衛生健康體育局(疾控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衛生監督所,各縣市疾控中心(衛生監督所):
?
為加強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監督執法工作,按照國家、省2024年隨機監督抽查計劃要求,結合我市衛生健康重點工作任務,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制定了2024年隨機監督抽查計劃?,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監督抽查內容
學校、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供水單位、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以下簡稱涉水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和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衛生管理情況;
(二)用人單位及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放射診療機構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情況;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依法執業情況;
(三)醫療衛生機構預防接種管理、傳染病疫情報告、傳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離措施落實、醫療廢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況;
(四)消毒產品生產經營情況;
(五)醫療機構(含醫療美容機構、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依法執業及政策落實情況。加強醫藥費用、醫保結算、院外購藥及送檢、高值耗材使用、醫療美容等重點領域的監督執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開具虛假醫學證明、非法應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等問題,防范“醫托”“號販子”“電子黃?!薄昂谧o工”等影響公平就醫秩序的行為;
(六)采供血機構(含一般血站、特殊血站和單采血漿站)和醫療機構臨床用血依法執業情況。
二、組織實施
(一)2024年隨機監督抽查工作由省疾控局和省衛生健康委依職責按照要求抽取。要做好隨機監督抽查與日常監督工作的銜接,將隨機監督抽查作為日常監督工作的一部分進行統籌安排。
(二)各單位要加強人員培訓,提高監督執法人員發現問題、查處問題的能力,發現違法行為符合立案條件的,要堅決立案查處。要強化指導檢查和稽查,省、市疾控局將不定期跟蹤督導,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三)隨機監督抽查任務抽取后原則上不得隨意調整,監督執法人員有特殊原因難以執行抽查任務的,可上報市衛健委(疾控局),由市衛健委(疾控局)向省級進行調整,調整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抽取人員總數的15%。
(四)各單位要積極爭取地方財政資金支持,保障工作經費。抽查任務中涉及到的檢測任務,原則上應當由當地疾控機構承擔,不具備相應檢測能力的,可上報市衛健委(疾控局)協調省級疾控機構協助開展檢測,或由第三方檢測機構承擔。
三、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應當在抽查任務完成后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將抽查結果信息通過官方網站依法向社會公開。抽查結果信息包括:抽查未發現問題、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行政處罰、無法聯系(檢查時單位已關閉等情形)等4類。
(二)各單位要按照計劃要求,通過衛生健康監督信息系統按時上報相關信息。
附件:1.2024年公共衛生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2.2024年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附件2-2024年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隨機監督抽查計劃.doc
??????3.2024年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附件3-2024年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隨機監督抽查計劃.doc
??????4.2024年消毒產品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5..2024年醫療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6.2024年血液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呂梁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疾控局)
2024年6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