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更新時間:2025-03-06
現將《市級促進物業管理行業健康發展局際聯席會議機制》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呂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呂梁市委組織部
呂梁市委社會工作部?????????????????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
呂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呂梁市公安局
呂梁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呂梁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呂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呂梁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呂梁市城市管理局???????????????????呂梁市能源局
呂梁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呂梁市消防救援支隊
2025年3月3日
市級促進物業管理行業健康發展局際聯席會議機制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指導各縣(市、區)有效解決物業管理行業矛盾糾紛,解決民生服務難題,決定建立市級促進物業管理行業健康發展局際聯席會議機制(以下簡稱“聯席會議”)。
一、總體任務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于物業管理有關決策部署,制定加強全市物業行業監管有關政策,不斷完善物業法規制度;督促指導各縣(市、區)落實主體責任,協調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共同推動物業行業健康發展,及時受理查處物業管理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推進物業行業領域矛盾糾紛化解,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
二、聯席會議組成
市級聯席會議由市委組織部、市委社會工作部、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公安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能源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消防救援支隊組成。召集人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市委組織部、市委社會工作部、市中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公安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能源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消防救援支隊分管負責同志擔任。
召集人:
白旭平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
成 員:
崔志軍 市委組織部黨建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李 帥 市委社會工作部副部長
李進昱 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連育茂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李海斌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秦勇勇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綜合行政執法隊負責人
成 軍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疾控局局長
郝繼榮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建明 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副局長
李興唐 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隊長
王興華 市能源局副局長
楊寶文 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
程 琦 市消防救援支隊副支隊長
成 員:
李晉文 市委組織部組織三科科長
劉軍軍 市委社會工作部一科科長
陳 鼎 市中級人民法院一級法官
續 斌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管理科科長
胡建華 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負責人
辛麗生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綜合行政執法隊法規科負責人
張 婷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疾控科科長
李晉峰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價監科科長
武曄景 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工程規劃建設科科長
李 勤 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辦公室負責人
宋 申 市能源局電力科負責人
李彩虹 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防護保護科科長
張 陽 市消防救援支隊防火監督科科長
聯席會議機制組成人員如有變動,由辦公室聯席會議及時動態調整,不再另行發文。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分管同志李軍兼任。負責聯席會議的組織、聯絡和協調工作;匯總并通報成員單位有關工作情況;協調、督促成員單位履行工作職責和落實聯席會議決定事項;承辦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成員單位職責
(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負責物業行業監管,指導各縣(市、區)加強物業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和管理;指導各縣(市、區)督促住宅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合同約定,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和監督工作;指導各縣(市、區)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發現違反有關治安、環保、安全生產、消防等法律法規行為的,及時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協助處理;指導各縣(市、區)對物業服務等級達標情況進行核查整治。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市委組織部。指導街道、社區黨組織加強物業黨建聯建工作。
(三)市委社會工作部。健全完善黨建引領下的社區居委會、業委會(物管會)、物業服務企業協調運行機制,推動社區“兩委”成員兼任業委會、物管會成員。
(四)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導各縣(市、區)法院做好物業管理糾紛司法協助工作,通過調解、司法確認、訴訟等途徑,統一裁判尺度,推動物業糾紛快調快處。
(五)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完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政策;指導各縣(市、區)依據住建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等級標準,牽頭制定并完善政府定價范圍內物業服務相應等級標準收費政策,并對現行收費政策進行宣傳解讀;協助住建部門做好前期物業服務招標投標工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六)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依法依規依職,對未經批準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未經批準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認定,并移送相關部門查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七)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指導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和應對處置;對飲用水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規范進行查處。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導各縣(市、區)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價格行為進行監管,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做好明碼標價;對物業服務企業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等價格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代收水、電、氣、熱費用過程中價格行為的監管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小區電梯等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及生產(安裝、改造、修理)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九)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指導各縣(市、區)物業管理區域內建設工程及各類配套建筑的規劃依法進行行政許可;按照相關政策要求和職責劃分,對既有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和停放場所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的依法依規辦理。
(十)市城市管理局。負責指導供水、供熱企業依法依規查處小區內違法違規用水、用熱行為,指導小區內供水、供熱管網等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和報裝服務;負責依法、依規、依職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法違規行為處罰;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市能源局。負責指導供電企業依法依規查處直供電小區內違法違規用電行為,協調供電企業保障直供電小區內充(換)電基礎設施電網配套建設和報裝服務。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負責指導各縣(市、區)監督檢查使用單位履行人民防空工程設施維護管理責任,依法查處物業管理區域內破壞、侵占人民防空工程設施的行為或告知有關部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十三)市消防救援支隊。指導各縣(市、區)督促承擔消防監督檢查責任的機構依法對物業管理區域范圍內的高層民用建筑進行消防監督檢查,督促業主、使用人以及受委托的消防服務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專業服務單位)等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依法依規查處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四)市12345政務服務熱線。負責受理轉辦物業領域投訴舉報;負責督促承辦部門及時向訴求人和12345熱線反饋辦理情況;負責對已辦結的訴求事項進行滿意度回訪。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四、工作制度
(一)會議制度。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會議議題由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召集人的提議或成員單位的建議研究提出,對物業行業領域重大風險進行研判,溝通協商解決物業管理難點堵點問題,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
(二)聯絡員制度。由各成員單位相關科室負責同志擔任聯絡員,加強部門之間工作聯系和信息共享。各成員單位聯絡員要將本部門本領域關于物業管理相關政策落實、創新舉措、工作進展、經驗做法等及時報送聯席會議辦公室。
(三)投訴舉報受理制度。各成員單位按照物業服務企業投訴舉報處理流程(詳見附件),做好相關工作。
(四)重大事項督辦制度。對重大或者疑難問題,由聯席會議辦公室進行掛牌督辦,各成員單位要依據職責制定解決方案,按照確定的方案、時限要求推進工作,并按月反饋進展情況,直至銷號清零。
(五)工作通報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對各成員單位承擔的工作任務推進落實情況、好的經驗做法進行通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協調配合。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物業管理行業有關問題,積極參加聯席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布置的工作任務,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動全市物業管理行業健康發展。
(二)落實工作制度。各成員單位要嚴格落實聯席會議各項制度,持續壓實屬地政府、相關部門、物業企業各方責任,推動解決物業行業領域矛盾糾紛,解決民生服務難題。
(三)強化宣傳引導。各成員單位在推進工作的同時,要積極開展正面宣傳,重點從幫助解決物業行業領域矛盾糾紛、辦理民生實事、維護居民合法權益等角度出發,宣傳政策作用和效果,形成推動物業行業健康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
附件:物業服務企業投訴舉報處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