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更新時間:2024-09-26
為有效防范遏制施工現場高處墜落事故,堅決扭轉高處墜落事故多發態勢,深刻汲取“5·21”汾陽市杏花鎮自建房、“5·22”呂梁市商業綜合體、“8·14”汾陽市汾酒集團消防站高處墜落事故教訓,根據《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在前期專項整治行動的基礎上,市住建局制定預防高處墜落事故五條硬措施,現將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標
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辦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深入開展住建系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深刻汲取高處墜落事故教訓,扎實開展房屋市政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
故專項整治,全面排查整治高處墜落事故隱患,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堅決遏制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
二、整治時限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整治重點
(一)項目安全管理
一是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健全,安全管理人員、監理人員到崗履職。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確保安全生產費用開工前一次性支付到位并足額投入使用。
二是高處作業必須編制防高處墜落專項施工方案,報審、簽字符合相關規定。制定高處墜落風險分級管控清單、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建立高處作業項目臺賬,細化高處作業流程。
三是落實施工設備設施驗收制度。高處作業使用的的吊籃、登高車、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進行查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塔吊、模板支撐體系、外防護架、吊籃、升降機等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安裝或拆除等必須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或投入使用。
四是建立并落實高處作業人員和“三違”人員脫產培訓制度。高處作業人員和“三違”人員要進行不少于1天的脫產培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對屢次出現“三違”行為的人員直接清退出場。
五是嚴格落實巡查檢查制度。施工企業每月、項目部每周、安全員每天、班組長每班檢查高處作業人員佩戴及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安全防護設施設置與維護等情況,做到有制度、有記錄、有整改、有考核。監理單位要把預防高處墜落作為每天監理巡視的必檢事項,發現存在高墜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整改,情況嚴重的責令停工整改,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二)現場安全防護
一是墜落基準面2m及以上的臨邊作業場所,預留洞口、電梯井口、通道口、樓梯口等洞口,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吊籃、腳手架必須嚴格做好安全防護。防護設施區域要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提醒作業人員注意安全。
二是防護欄桿、防護蓋板、安全平網、密目式安全網、安全防護棚、安全通道設施設置必須符合規范要求,且確保產品質量合格。
三是因作業必須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時,必須經安全員同意,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作業完畢后立即恢復;施工中發現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設施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立即報告,及時消除;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四是已拆除的模板、桿件、支撐等應及時運走或妥善堆放,以防止人員無意抓扶、踩空導致高墜事故發生。
(三)安全作業
一是高處作業前必須開展作業環境風險識別與隱患整治,做好相關記錄。安全員審核把關后,方可作業。
二是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高處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定期體檢合格后上崗制度,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恐高癥或高度近視等身體狀況不適合登高的人員,嚴禁其從事高處作業。凡班前飲酒者嚴禁進入施工現場。
三是作業時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按照相關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防滑鞋等安全防護用品。推廣智能安全帽、脫鉤預警安全帶等設備,做到有隱患能監測可預警。
四是懸空高處作業要規范使用安全作業平臺、高空作業車、高處作業吊籃、座板式單人吊具、腳手架等,腳手板要滿鋪、鋪穩,并做好固定。
五是嚴禁作業時上下拋擲工器具、材料,或大件工具及材料綁扎不牢固;嚴禁在無可靠安全防護設施的條件下,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撐、檁條、挑架、挑梁、砌體、不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
六是交叉作業時,必須按指定的路線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業,若必須垂直交叉作業時,墜落半徑內設置硬質安全防護棚進行有效隔離防護、安全防護網或警戒隔離區等安全隔離措施。
七是腳手架的搭設、拆除應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實施,作業過程中應設警戒區域并應派專人旁站監護;外腳手架內立桿離主體結構間距超15cm應設置水平防護措施;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應按相關規范要求設置防墜落、防傾覆等措施;鋼管、扣件和模板等材料和工具應碼放可靠,不得放置在腳手架架體上和樓層臨邊處。
八是門窗安裝和臨邊植筋作業時,應有防墜落措施。操作人員在無安全防護措施時,不得站在樘子、陽臺欄板上作業;當門窗臨時固定、封填材料未達到強度以及施焊作業時,不得手拉門窗進行攀登;在高處外墻作業且無外腳手架時,操作人員應系好安全帶,其保險鉤應掛在操作人員上方的可靠系掛點;當進行各項窗口作業時,操作人員的重心應位于室內,不得在窗臺上站立,應系好安全帶進行操作。
九是六級以上大風、濃霧和大雨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高處作業;惡劣天氣過后,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漏雨、漏電等現象,應立即修理或重新設置。
(四)加強培訓教育
一是將高處作業要求和預防控制措施列入新員工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和班前安全教育的重點內容,加強對高處墜落事故的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訓,做到舉一反三。
二是在建項目每月對作業人員開展安全操作技能和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培訓,提高作業人員的防護意識和防護技能。每天開展高處作業前,須嚴格對工人進行班前安全教育和交底,并留存好班前安全教育的視頻資料備查。
三是通過在施工現場懸掛警示標語、展示警示圖片等方式對作業人員進行警示教育,提醒工人時刻保持警惕,避免發生高處墜落事故。
四、預防高處墜落事故五條硬措施
第一條: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各縣(市、區)住建局、交口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石樓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呂梁經開區建設管理局、市質量安全和消防監測中心要將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納入黨組(中心組)學習。立即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行動“回頭看”,組織監管人員集中學習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行動方案,深入在建工地一線將行動方案傳達到每個在建項目,督促施工單位開展警示教育和專題培訓。
第二條:汾陽市要深刻吸取“8·14”高墜事故教訓,所有在建項目立即停工,從嚴審核安全生產條件,由市住建局提級驗收后方可復工。同時,要立即開展事故調查和徹查事故項目安全生產和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條:各縣(市、區)住建局、交口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石樓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呂梁經開區建設管理局、市質量安全和消防監測中心要督促各項目開展自查自糾“回頭看”,對照整治重點立查立改,建立隱患排查整治臺賬,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分類分批整改,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限,實現閉環管理。
第四條:各縣(市、區)住建局、交口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石樓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呂梁經開區建設管理局、市質量安全和消防監測中心要在前期防高墜行動開展的基礎上,開展不少于三輪全覆蓋監督檢查。成立由領導班子帶隊的檢查組,深入施工現場開展督導檢查,針對高處墜落風險開展短平快的防護措施和三違行為專項檢查。針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立即督促責任單位進行整改,并跟蹤落實,確保所有問題隱患督促整改到位、違法違規行為處罰到位。要采取政府購買服務聘請專家等方式開展輔助監督檢查,提升監督檢查質效。市住建局將按照10%的比例開展兩輪督導檢查。
第五條:加大執法檢查力度,認真落實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相關要求,切實解決隱患排查流于形式、督促重大隱患整改不力;執法寬松軟虛、只檢查不處罰、處罰力度不夠等問題。對發現的三違行為按照《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六)款和第(七)款,實施行政處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縣(市、區)住建局、交口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石樓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呂梁經開區建設管理局、市質量安全和消防監測中心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預防高處墜落事故重要意義,扛牢“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扎實開展建筑施工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行動,強化安排部署,層層壓實責任,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二)嚴格監督執法。各縣(市、區)住建局、交口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石樓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呂梁經開區建設管理局、市質量安全和消防監測中心要加大高空墜落事故隱患監督檢查力度。對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依法從嚴查處;發生事故的,按照《山西省安全監管執法責任倒查追究辦法》進行倒查追責;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堅決防止隱患變事故。
(三)強化宣傳教育。各縣(市、區)住建局、交口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石樓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呂梁經開區建設管理局、市質量安全和消防監測中心要加大宣傳教育力度,組織在建項目參建單位開展防高墜宣傳活動,通過開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張貼警示標語、發放應知應會卡片等方式,普及高處墜落安全知識,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
(四)加強信息報送。各縣(市、區)住建局、交口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石樓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呂梁經開區建設管理局、市質量安全和消防監測中心要于8月19日前將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安排部署和防范情況報送市住建局質安科;每月1日前報送上月專項檢查、行政處罰以及檢查臺賬;12月25日前報送工作總結(包括工作開展情況、存在問題、長效機制建立情況以及下一步工作)。
電話:0358-3398056
郵箱:llzjjzak@163.com
附件:1.房屋市政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行動統計表
2.房屋市政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行動臺賬
呂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8月16日?????????????????
附件1:
縣?。ㄊ?、區)房屋市政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行動統計表
出動檢查組 (個) | 檢查項目 (個) | 發現隱患 (條) | 整改隱患 (條) | 責令整改項目 (個) | 停工整改 (個) | 打擊“三違” 行為(個) | 立案查處 (個) |
附件2:
縣(市、區)房屋市政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行動
工作臺賬
序號 | 項目名稱 | 發現問題隱患 | 檢查時間 | 整改時限 | 復查銷號時間 | 整改責任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