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更新時間:2025-03-06
為建立健全我市物業服務行業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依法加強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管理,根據《關于印發呂梁市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名單管理暫時辦法的通知》(呂政辦發〔2019〕74號)《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房地產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晉建房規字〔2022〕156號)《關于對全市“黑名單”企業開展失信懲戒工作的通知》(呂發改信用發〔2024〕271號)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呂梁市物業服務行業“紅黑榜”制度(試行)》?,F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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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1日?????????????
呂梁市物業服務行業“紅黑榜”制度(試行)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管,推進物業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規范物業管理服務秩序,提升全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水平,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呂梁市物業服務行業“紅黑榜”制度(試行)》。
一、適用范圍
全市實行市場化物業管理的住宅項目(商業辦公項目可參照執行)。
二、評定主體
呂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市住建局)負責指導各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對所轄區住宅項目物業服務企業“紅黑榜”的評定和監督管理工作。
各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負責所轄區住宅項目物業服務企業“紅黑榜”的信用采集、評定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鄉鎮(街道)〕負責所轄區物業服務企業服務項目的黨建引領、基礎內容、日常服務、投訴處理、滿意度等信息的采集、評定工作。
三、評定原則
“紅黑榜”的評定原則應遵循依法、客觀、及時、公正、公開的原則。
四、評定辦法
(一)各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要組織開展所轄區物業服務企業 “紅黑榜”評定工作,屬地社區匯總轄區內的物業服務企業開展評價季度得分的平均分;屬地鄉鎮(街道)對社區評定結果進行認定;
(二)各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根據屬地鄉鎮(街道)評定分數、以及其他評分項形成最終得分,根據評分等級,核定“紅黑榜”企業名單;
(三)所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有多個管理項目的,社區評價年度得分為所有管理項目社區年度評價的平均分;
(四)屬地鄉鎮(街道)、社區按照呂梁市住宅小區鄉鎮(街道)、社區評價細則(附件1)進行評定;各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按照呂梁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評分匯總表(附件2)進行評定。
(五)屬地鄉鎮(街道)、社區按照季度評分確定后,應在屬地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函件形式告知各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
五、評定等級
各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按照匯總最終得分,對物業服務企業進行評級:具體評級為得分120分及以上,評級為AAA級;得分105-119分,評價為AA級;得分90-104分,評價為A級;得分75-89分,評價為B級;得分60-74分,評價為C級;得分60分以下,評價為D級。
六、“紅黑榜”認定標準
(一)物業服務項目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 可列入物業服務企業“紅榜”名單:
1.根據“紅黑榜”評分標準評定等級為AA級及以上的物業服務企業,且一年內未發生違法違規、違反物業行業規定行為的,同時未被其他行業列入懲戒對象或“黑名單”的;
2.在文明城市創建等各類創建活動中表現突出的;
3.在物業管理方面獲國家、省、市各級行政部門表彰的;
4.在承擔各項突發、重大任務過程中表現突出的;
5.符合呂梁市物業黨建工作相關要求的,如社區、物業企業“交叉任職”、與所在社區開展黨建聯建活動、成立“黨組織”企業、打造“紅色物業”等,被市、縣評為試點項目的物業服務企業;
6.年度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評定為A級的;
7.經各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突出表現的。
(二)物業服務項目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列入物業服務企業“黑榜”名單:
1.經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確認因物業服務企業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
2.弄虛作假、偽造更改物業企業名稱、項目負責人、特種設備人員等信息參加房地產企業信用評價的;
3.物業服務企業拒不參加年度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評價或者年度物業企業信用等級評價為D級的;
4.拒不配合各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其他相關部門或街道(鄉鎮)監管或拒不配合房地產市場“雙隨機 一公開”執法檢查的;
5.物業服務項目投訴較多(一個年度內投訴超過5次的項目),經各縣(市、區)物業行業主管部門核實屬于物業服務企業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
6.未按要求及時辦理物業服務項目合同和項目負責人備案手續,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7.物業服務項目合同未到期,未按規定時間提前告知并與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委員會(非住宅項目管理方、房地產開發企業、產權單位)協商一致,突然撤離或停止物業服務,造成惡劣影響的;
8.因物業服務企業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物業服務項目存在問題被物業行業主管部門、其他相關部門或街道(鄉鎮)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
9.因物業服務企業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引發重大群體上訪或越級上訪事件,影響社會穩定,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
10.因物業服務企業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物業服務項目存在問題被新聞媒體曝光,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11.將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一并委托給他人的;
12.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用途的;
13.物業服務企業退出物業服務項目,沒有移交物業資料;
14.虛報物業維修項目或物業維修項目工程量,套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侵害業主利益,被投訴經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部門查證屬實的;
15.經屬地價格主管部門認定,巧立名目違規收費;
16.經業主投訴舉報或主管部門檢查,發現捆綁收費行為屬實的;
17.不遵守物業行業自律管理約定,造成較大行業負面影響的;
18.根據“紅黑榜”評分標準評定等級為D級的物業服務企業;
19.經認定的其他嚴重不良行為。
六、異議處理
各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對“紅黑榜”名單確定后,及時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對“紅黑榜”名單有異議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向所在各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提出異議,并提供以下資料:
1.能夠提供有效證據證明認定信息失真、失效、不準確、不全面或造假作廢的;
2.已經過全面整改并經原處理部門認定整改完成的;
3.經其他行政機關確認,可以不予追究責任的;
4.其他被認定的有效證據。
凡不屬于上述情形的,視為異議無效。如果需要更正結果的,各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應在 7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并將核查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企業,并同步抄報市住建局。
七、“紅黑榜”的應用
“紅黑榜”名單在市、縣兩級官方政務網站進行公告,對進入“紅榜”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通報表彰;對進入“黑榜”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通報批評,取消其當年度評優評先資格,并在年度物業企業信用等級評價中進行結果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