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更新時間:2023-12-29
為進一步摸清全市享受農村危房改造后“建新住舊”問題底數,落實相關問題整治,決定開展專項排查整治,具體要求如下:
一、排查范圍
全市農村范圍歷年來通過選址新建方式享受農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農戶新、舊住房。
二、工作步驟
(一)摸清選址新建底數(12月23日前)
各縣(市、區)要通過查看往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臺賬、檔案,對比鄉鎮、村級工作記錄,實地走訪查看等方式,確定轄區內歷年通過選址新建方式享受農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農戶名單,并于12月25日前將名單報送市住建局村鎮科。
(二)開展“建新住舊”問題排查(12月23日—12月28日)
各縣(市、區)要對照選址新建農戶名單,利用小程序逐戶對農戶的新、舊住房進行排查,排查信息應明確農戶新建住房是否在使用、舊房是否已拆除、未拆除的舊房是否有生活痕跡等情況。對于存在生活痕跡的,要立即核實農戶是否在舊房居住。
(三)同步開展問題整治(12月23日—12月28日)
有生活痕跡的舊房要立即將生活用品搬離,并對房屋實施管控。對仍居住在舊房的農戶應立即組織農戶搬離舊房,同時要協助農戶做好必要的取暖保溫措施。對仍未拆除的舊房,應按照《關于立即做好危房改造后D級危房拆除工作的通知》(呂住建函〔2023〕97號)文件要求進行處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要切實強化政治擔 當,深刻認識到問題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部門一把手作為問題整改第一責任人,要加強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履行整改工作職責,保障工作順利開展。
(二)落實排查整改。各縣(市、區)要堅持問題導向,嚴格按照整改步驟和時間節點,扎實抓好“建新住舊”問題排查整改,要優化工作措施,落實督促指導和抽查,確保問題排查整治落實到位。
(三)強化宣傳引導。各縣(市、區)要強化對農村住房安全知識的宣傳,引導農戶自覺搬離危房,對孤寡、老齡群眾要組織村委、鄉鄰、子女做好思想工作,要采取多種措施提升新房舒適性,確保群眾住的安心。
呂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