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更新時間:2025-06-04 16:43:33
現將《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揚塵治理集中整治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貫徹落實。
呂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3月25日???????????
呂梁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揚塵治理集中整治行動方案
當前,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陸續復工復產,為進一步加強建筑工地施工揚塵治理,促進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確保各項揚塵治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實,決定在全市開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揚塵治理集中整治行動,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全市建筑工地施工揚塵集中整治行動,進一步強化主管部門行業監管責任,切實壓實建設、施工、監理單位主體責任,嚴格落實施工工地揚塵整治“六個百分之百”要求,確保施工現場揚塵治理達到環保要求。提升施工現場揚塵防控水平,有效減少施工揚塵污染,促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
三、整治范圍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工地。
四、整治重點
(一)主管部門落實監管職責情況
1.檢查各縣(市、區)主管部門是否按照《房建市政工程工地揚塵治理檢查評價辦法》要求,開展建筑工地揚塵治理檢查評價工作。
2.檢查各縣(市、區)主管部門是否依法依規對揚塵治理措施落實不嚴的責任單位和人員實施行政處罰。
(二)建筑工地參建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情況
1.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對施工揚塵治理負首要責任,要嚴格落實綠色施工相關取費標準,將“三項費用”作為不可競爭性費用,開工前一次性全額撥付,實行??顚S?;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確各方參建主體的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并協調解決綠色施工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2.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對施工揚塵治理負主體責任,要針對工程項目特點制定具體的施工揚塵治理實施方案,建筑工地是否建立完善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臺賬及檔案資料;在施工出入口醒目位置現場公示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公示牌,嚴格執行施工揚塵治理“六個百分之百”措施,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
3.監理單位。監理單位對施工揚塵治理負監理責任,要將施工揚塵治理納入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對揚塵治理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揚塵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建筑工地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并督促整改到位。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及時報建設單位或屬地主管部門。
(三)嚴格落實施工現場“六個百分之百”要求
1.施工圍擋100%標準。施工現場圍擋嚴格按照規定標準設置,周邊封閉圍擋材質應采用定型化金屬板材,城市范圍內主要路段的施工工地設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閉圈擋,一般路段的施工工地設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閉圍擋,并保持圍擋穩固、完整、清潔。
2.物料堆放100%覆蓋。施工現場內建筑原材料必須集中堆放,并進行苫蓋。對裸露土地和堆放土方應當全部采取覆蓋或綠化等防塵措施,并采取分段作業、擇時施工,停止作業后及時恢復苫蓋,防止揚塵產生。施工現場的建筑垃圾清理成堆后應及時清運出場,48小時內不能及時清運出場的必須進行覆蓋。
3.施工現場100%濕法作業。施工現場要采取灑水抑塵、沖洗地面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拆除建筑物或構筑物時,必須輔以持續加壓灑水或噴淋措施,并及時清理廢棄物。
4.施工道路100%硬化。施工現場內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區地面必須進行硬化處理,根據工程規模配備相應數量的專職保潔人員清掃保潔,保持道路干凈無揚塵。臨時道路應及時清掃,采取灑水、噴淋、碾壓等措施,確保臨時道路不揚塵。
5.施工現場出入車輛100%沖洗。施工現場出入口必須設置車輛沖洗臺,或現場安排保潔人員用高壓水槍對車輛槽幫和車輪進行沖洗,確保所有運輸車輛干凈出場,嚴禁帶泥上路。
6.渣土運輸車輛100%密閉運輸。渣土車輛進行清運時必須采取密閉措施,防止車輛在行進過程中出現揚塵或渣土漏撒。
五、整治安排
(一)自查自糾階段(即日起至3月底)
各縣(市、區)主管部門要立即部署開展集中整治行動,督促各建設項目根據工程特點制定整治行動方案,制定完善項目建筑工地施工揚塵治理制度、措施及責任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自查,特別是重點自查易發施工揚塵關鍵施工環節和區域,確保不留盲區、死角。對排查出的揚塵污染問題,要列出清單、建立臺賬,并制訂詳細的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責任人員、整改時限等內容,做到閉環銷號管理,確保所有問題得到及時有效地解決。
(二)督導檢查階段(4月1日至5月中旬)
各縣(市、區)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建筑工地施工揚塵治理監管職責,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對直接監管項目開展不少于3輪的全覆蓋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立即督促責任單位進行整改,并跟蹤落實情況,確保問題督促整改到位、違法違規行為處罰到位。市級主管部門要對縣級部門集中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指導縣級部門運用《房建市政工程工地揚塵治理檢查評價辦法》開展工作,提高揚塵治理監管水平;對縣級監管項目進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得低于20%。省廳將對各級建筑工地施工揚塵治理主管部門落實監管職責情況開展督查,同時抽查全市建筑工地落實施工揚塵治理措施情況。
(三)總結提高階段(5月中旬至5月底)
各縣(市、區)主管部門、各參建單位要對集中整治開展情況和有關經驗成效進行梳理總結,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完善相關制度和標準。集中整治結束后,進入常態化管理階段,要將整治成果固化為長效管理機制,持續加強建筑工地施工揚塵治理,定期開展“回頭看”檢查,防止問題反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縣(市、區)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施工揚塵治理的重要性,切實履行施工揚塵治理監管職責,扎實開展建筑工地施工揚塵專項整治行動,強化安排部署,層層壓實責任,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要加強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典型做法,強化宣傳引導,營造良好工作氛圍,切實提升施工揚塵治理水平。
(二)強化監督檢查。各縣(市、區)主管部門要綜合運用日常巡查、突擊檢查、明察暗訪等方式,加大揚塵治理監督檢查力度,每月對轄區內建筑工地進行全覆蓋檢查,督促項目參建主體嚴格落實各項施工揚塵治理措施;要建立檢查臺賬,強化跟蹤落實,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三)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各縣(市、區)主管部門、參建單位要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通過舉辦培訓班、發放宣傳資料、張貼標語橫幅等方式,向廣大施工人員普及揚塵治理的重要性和相關知識,提高其環保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要曝光一批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引導行業企業自覺遵守大氣污染防治相關法律法規,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支持和參與建筑施工揚塵治理的良好氛圍。
(四)強化處罰問責。各縣(市、區)主管部門要認真執行“月檢查、月通報”制度,每月對揚塵治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項目和責任單位、責任人員進行公開通報;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實施行政處罰。市局(省廳)將適時對各地揚塵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對問題嚴重的項目和企業以及工作開展不力的主管部門進行通報、約談。
(五)嚴格標準化創建。各縣(市、區)主管部門要將施工揚塵治理納入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內容,將揚塵治理措施落實情況作為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示范項目評選的重要指標,因揚塵污染問題被通報的項目考評結果不得評為優良,不得評為省、市標準化示范項目,進一步提升參建主體強化施工揚塵治理的積極性、主動性。
(六)加強信息報送,確保溝通順暢。各縣(市、區)主管部門于3月26日前將工作聯系人報送市局質安科;每月1日前報送上月工作開展臺賬(見附件)及印證資料,包括開展檢查、行政處罰、曝光典型案例等內容;6月1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包括工作開展情況、存在問題、長效機制建立情況以及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