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1423LL00100/2024-53377 | 主題分類: | 公安、安全、司法 |
發文機關: |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01日 |
標 題: | 關于呂梁汾陽G20青銀高速呂梁段山西交控科技轉化分公司三類橋維修加固處治工程 “11?7”較大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 | ||
發文字號: | 呂政辦函〔2024〕14號 | 發布日期: | 2024年07月01日 |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呂梁汾陽G20青銀高速呂梁段山西交控
科技轉化分公司三類橋維修加固處治工程“11?7”較大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
呂政辦函〔2024〕14號
呂梁市應急管理局:
你局《關于上報批復呂梁汾陽G20青銀高速呂梁段山西交控科技轉化分公司三類橋維修加固處治工程“11·7”較大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的請示》(呂應急報〔2024〕95號)已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事故調查工作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493號)和《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
二、同意調查組對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性質的認定,呂梁汾陽G20青銀高速呂梁段山西交控科技轉化分公司三類橋維修加固處治工程“11·7”較大高處墜落事故屬于責任事故。
三、同意調查組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行政處罰相關部門負責;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黨紀、政紀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移交紀委監委處理。
四、同意調查報告提出的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議。
五、請你局督促各有關部門和企業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特此批復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7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咨詢電話:呂梁市應急管理局??事故調查科??8222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