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更新時間:2016-08-01
一、申訴求決類投訴請求
申訴求決,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據法律法規或組織章程規定,向國家機關、政黨、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申訴,要求重新做出處理或解決矛盾糾紛。
(一)不服縣(市、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作出的行政許可行為
??? 1、具體投訴請求:不服縣(市、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作出的糧食收購資格許可行為。
2、法定途徑: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
3、主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07號)。
(二)不服縣(市、區)糧食部門作出的行政確認行為
1、具體投訴請求:不服縣(市、區)糧食部門許可的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認定的初審行政確認行為。
2、法定途徑: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
3、主要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88號)、《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認定辦法》(2004年財政部令第20號)、《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認定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糧食局公告2010年第8號)。
(三)不服縣(市、區)糧食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行為
1、具體投訴請求:不服縣(市、區)糧食部門對下列行為作出行政處罰的行為。
? (1)對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糧食收購資格許可的處罰。
? (2)對違反糧食收購制度、統計制度、政策性用糧購銷制度的處罰。
(3)對違反超過正常儲存年限的陳糧質檢制度的處罰。
(4)對未執行糧食最低、最高庫存量規定的處罰。
2、法定途徑: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
3、主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07號)。
(四)不服縣(市、區)糧食部門作出的其他類行政決定行為
??1、具體投訴請求:對縣(市、區)糧食部門與有關部門作出的表彰獎勵行政決定不服。
2、法定途徑: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
3、主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山西省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關于公布省級以下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目錄的通知》(晉評組發[2014]2號)。??
(五)縣(市、區)糧食系統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對機關、事業單位作出的人事處理決定不服。
1、具體投訴請求:公務員對涉及本人的有關人事處理不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涉及本人的考核結果、處分決定等不服。
??2、法定途徑:內部申訴。
3、主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規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45號)等。
(六)縣(市、區)糧食系統內部用人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
1、具體爭議: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或者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等。
2、法定途徑:申請仲裁調解。
3、主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 總政治部關于印發<人事爭議處理規定>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109號)、《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總政治部關于修改<人事爭議處理規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88號)等。
二、揭發控告類投訴請求
揭發控告,是指向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等反映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違法違紀事實或提供線索,要求依法制止、懲處或賠償的行為。
??(一)檢舉縣(市、區)糧食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1、具體投訴請求:反映糧食部門工作人員曠工或因公外出逾期不歸造成不良影響;違反法定權限實施行政許可;違反規定辦理招標投標;違反規定向法人攤派或收取財物等。
2、法定途徑:行政監察舉報。
3、主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
(二)檢舉控告違法行為,要求糧食部門作出行政處罰的行為
1、投訴的違法行為:
(1)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糧食收購資格許可的行為;
(2)違反糧食收購制度、統計制度、政策性用糧購銷制度的行為;
(3)違反超過正常儲存年限的陳糧質檢制度的行為;
(4)未執行糧食最低、最高庫存量規定的行為。
2、法定途徑:行政處罰舉報。
3、主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07號)等。
(三)檢舉縣(市、區)糧食部門及其干部職工違法違紀問題
1、具體投訴請求:反映糧食部門干部職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風廉政有關規定;熱衷虛名造政績、樹“形象”,脫離實際,脫離群眾;買官賣官,任人唯親,違規提拔干部;插手工程建設項目,為親屬或關系戶謀取利益;多占住房、超標配車,公款吃喝旅游,生活奢靡等。
2、法定途徑:紀律檢查舉報。
3、主要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