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1423LL00100/2016-00505 | 主題分類: | 其他 |
發文機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關于落實國務院清理規范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呂政發〔2016〕31號 | 發布日期: | 2016年10月14日 |
呂梁市人民政府
關于落實國務院清理規范國務院部門
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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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根據國務院《關于第一批清理規范89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58號)、國務院《關于第二批清理192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11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落實國務院關于第一批清理規范89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晉政發〔2016〕3號)、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落實國務院第二批清理規范192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晉政發〔2016〕1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我市需要對其中31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對應進行清理規范,不再作為市政府部門行政審批受理的必要條件。
各縣(市、區)、市直有關單位要認真做好落實和承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關制度建設,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保障行政審批質量和效率。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務的規范和標準,指導監督本行業中介服務機構建立相關制度,規范中介服務機構和標準,規范中介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細化服務項目,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營造公平競爭、破除壟斷、優勝劣汰的市場環境,促進中介服務市場健康發展,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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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呂梁市落實國發〔2015〕58號、晉政發〔2016〕3號
????? ??對應清理規范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目錄
?????? (共計20項)
????? 2.呂梁市落實國發〔2016〕11號、晉政發〔2016〕19號
????? ??對應清理規范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目錄
?????? (共計1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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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呂梁市人民政府
???????????????????????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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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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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梁市落實國發〔2015〕58號、晉政發〔2016〕3號
對應清理規范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目錄(共計20項)
序號 | 國務院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省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省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市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審批部門 | 中介服務 | 我市處理意見 | 備注 |
1 | 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申請報告編制 | 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 | 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申請報告 | 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 | 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技術改造項目申請報告編制 | 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改造項目核準 | 市經信委、市發改委 | 具備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 | 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項目申請報告,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項目申請報告技術評估、評審。 | ? |
2 | 采礦權申請范圍核查 | 開采礦產資源審批 | 采礦權申請范圍核查 | 礦產資源采礦許可(新立、變更、延續、轉讓、注銷、劃定礦區范圍) | 采礦權申請范圍核查 | 礦產資源采礦許可(新立、變更、延續、轉讓、注銷、劃定礦區范圍) | 市國土資源局 | 具有資質的測量單位 | 不在要求申請人委托具有資質的測量單位出具采礦權申請范圍核查意見,改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委托有關機構進行核查 | 屬“礦產資源探礦和采礦許可(新立、變更、延續、轉讓、注銷、劃定礦區范圍)的子項 |
序號 | 國務院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省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省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市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審批部門 | 中介服務 | 我市處理意見 | 備注 |
3 |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編制 | 開采礦產資源審批 |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編制 | 礦產資源采礦許可(新立、變更、延續、轉讓、注銷、劃定礦區范圍) |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編制 | 礦產資源采礦許可(新立、變更、延續、轉讓、注銷、劃定礦區范圍) | 市國土資源局 | 具有收入及資質的單位 | 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技術評估、評審 | 屬“礦產資源探礦和采礦許可(新立、變更、延續、轉讓、注銷、劃定礦區范圍)的子項 |
4 | 礦產資源儲量核實 | 開采礦產資源審批 | 地質報告或礦產資源儲量核實報告 | 礦產資源采礦許可(新立、變更、延續、轉讓、注銷、劃定礦區范圍) | 地質報告或礦產資源儲量核實報告 | 礦產資源采礦許可(新立、變更、延續、轉讓、注銷、劃定礦區范圍) | 市國土資源局 | 具有相應地質勘查資質的單位 | 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地質報告或礦產資源儲量核實報告,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地質報告或礦產資源儲量核實報告技術評估、評審 | 屬“礦產資源探礦和采礦許可(新立、變更、延續、轉讓、注銷、劃定礦區范圍)的子項 |
5 | 礦山儲量年報編制 | 開采礦產資源審批 | 礦山儲量年報編制 | 礦產資源采礦許可(新立、變更、延續、轉讓、注銷、劃定礦區范圍) | 礦山儲量年報編制 | 礦產資源采礦許可(新立、變更、延續、轉讓、注銷、劃定礦區范圍) | 市國土資源局 | 具有資質的礦山地質測量機構 | 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礦山儲量年報,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礦山儲量年報技術評估、評審 | 屬“礦產資源探礦和采礦許可(新立、變更、延續、轉讓、注銷、劃定礦區范圍)的子項 |
序號 | 國務院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省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省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市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審批部門 | 中介服務 | 我市處理意見 | 備注 |
6 |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編制 | 開采礦產資源審批 |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編制 | 礦產資源采礦許可(新立、變更、延續、轉讓、注銷、劃定礦區范圍) |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編制 | 礦產資源采礦許可(新立、變更、延續、轉讓、注銷、劃定礦區范圍) | 市國土資源局 | 具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或者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資質和相關工作業績的單位 | 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技術評估、評審 | 屬“礦產資源探礦和采礦許可(新立、變更、延續、轉讓、注銷、劃定礦區范圍)的子項 |
7 | 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報告編制 |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及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床審批 | 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報告編制 |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 | 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報告編制 |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 | 市國土資源局 | 具有相應地質勘查資質的單位 | 申請人按照要求自行編制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報告,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建設項目壓覆重要資源評估報告技術評估、評審 | ? |
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批 | 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初審 | |||||||||
8 |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或調查 | 由環境保護部負責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或調查 |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審批 |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或調查 |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 市環保局 | 具有相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等有關技術單位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或調查報告(表)改由審批部門委托有關機構進行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或調查 | ? |
序號 | 國務院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省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省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市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審批部門 | 中介服務 | 我市處理意見 | 備注 |
9 | 建設項目(煤礦)職業病防護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制 | 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不含醫療機構)的防護設施設計審查、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 | 建設項目(煤礦)職業病防護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制 | 煤礦(含洗選煤廠)設計、開工建設審批 | 建設項目(60萬噸/年及以下煤礦)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制 | 煤礦(洗煤廠)初步設計初審(審批) | 市煤炭局 | 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 | 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技術評審 | ? |
10 | 建設項目(除煤礦外)職業病防護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制 | 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不含醫療機構)的防護設施設計審查、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 | 建設項目(除煤礦)職業病防護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制 | 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不含醫療機構)的防護設施設計審查、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 | 建設項目(除煤礦外)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制 | 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不含醫療機構)的防護設施設計審查、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 | 市安監局 | 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 | 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技術評審 | ? 屬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的子項 |
序號 | 國務院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省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省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市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審批部門 | 中介服務 | 我市處理意見 | 備注 |
11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技術評估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審批 | 水土保持監測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審批 | 水土保持技術評估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審批 | 市水利局 | 具有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技術評估工作相應能力和水平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技術評估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托有關機構進行技術評估 | 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審批”的子項 |
12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測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審批 | 水土保持監測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審批 | 水土保持監測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審批 | 市水利局 | 具有從事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測工作相應能力和水平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 申請人可按照自行編制水土保持監測報告,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審批部門完善標準,按要求開展現場核查 | 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審批”的子項 |
序號 | 國務院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省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省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市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審批部門 | 中介服務 | 我市處理意見 | 備注 |
13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 |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 |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 | 市水利局 | 具有從事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工作相應能力和水平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 申請人可按照自行編制水土保持方案,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專題論證報告技術評估、評審 | 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審批”的子項 |
14 | 水工程是否符合流域治理、開發、保護要求或者防洪要求專題論證 | 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審核 | 水利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技術咨詢 | 水利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審查 | 水利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技術咨詢 |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流域綜合規劃同意書審查 | 市水利局 | 具有相應工程咨詢資質的單位或者防洪規劃的編制單位 | 申請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編制專題論證報告,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專題論證報告技術評估、評審 | ? |
15 |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 |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審批 |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 |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審批 |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 |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審批 | 市水利局 | 具有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編制能力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 申請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編制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專題論證報告書技術評估、評審 | 屬“取水許可審批”子項 |
序號 | 國務院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省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省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市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審批部門 | 中介服務 | 我市處理意見 | 備注 |
16 | 入河污口設置論證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審核 | 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 | 河道排污口設置和擴大審批 | 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 | 河道排污口設置和擴大審批 | 市水利局 | 具有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水文資源調查評價工作相應能力或環境保護部批準的具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單位 | 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技術評估、評審 | 屬“涉河項目審批”的子項 |
17 | 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 | 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審批 | 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 | 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審批 | 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 | 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審批 | 市水利局 | 具有相應水利(水電)工程勘測設計資質的企事業單位 | 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服務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洪水影響評價報告技術評估、評審 | 屬“防洪審批”的子項 |
序號 | 國務院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省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省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市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審批部門 | 中介服務 | 我市處理意見 | 備注 |
18 | 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防洪評價 | 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 | 工程穿越(跨越、占用)河道防洪評價報告編制 | 河道管理范圍內工程建設項目、位置和界限審批 | 工程穿越(跨越、占用)河道防洪評價報告編制 | 河道管理范圍內工程建設項目、位置和界限審批 | 市水利局 | 具有編制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防洪評價報告能力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 申請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編制防洪評價報告,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防洪評價報告技術評估、評審 | 屬“涉河項目審批”的子項 |
19 | 建筑業企業、勘查企業、設計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請人財物報表審計 | 建筑業企業、勘察企業、設計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審批 | 建筑業企業、勘察企業、設計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財務報表審計 | 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核準 | 建筑業企業、勘察企業、設計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財務報表審計 | 建設類企業資質核準 | 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 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事務所及其他具有相關資格的審計機構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 ? |
20 | 甲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申請人財物報告審計 | 甲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 |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申請人財物報告審計 |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甲級資格初審 |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申請人財物報告審計 |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乙級資格初審 | 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 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事務所及其他具有相關資格的審計機構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 屬“建設類企業資質核準”的子項 |
乙級及以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核準 | 丙級及以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核準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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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梁市落實國發〔2016〕11號、晉政發〔2016〕19號對應清理
規范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目錄(共計11項)
序號 | 國務院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省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省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市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審批部門 | 中介服務 | 我市處理意見 | 備注 |
1 | 基金會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 | 基金會變更登記(基金會及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的子項 | 基金會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 | 基金會變更登記 | 基金會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 | 市級非公募基金會及其分支機構和代表機構變更登記 | 市民政局 | 會計師事務所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法人代表離任審計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托有關機構開展基金會法定人離任審計 | 屬“市級非公募基金會及其分支機構和代表機構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的子項 |
序號 | 國務院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省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省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市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審批部門 | 中介服務 | 我市處理意見 | 備注 |
2 ? | 基金會注銷清算報告審計 | 基金會變更登記(基金會及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的子項 | 基金會注銷清算報告審計 | 基金會及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注銷登記 | 基金會注銷清算報告審計 | 市級非公募基金會及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注銷登記 | 市民政局 | 會計師事務所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清算審計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托有關機構開展基金會注銷清算審計 | 屬“市級非公募基金會及其分支機構和代表機構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的子項 |
3 | 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 | 全國性社會團體變更登記(全國性社會團體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的子項) | 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 | 社會團體變更登記 | 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 | 市級和跨縣級行政區域社會團體變更登記 | 市民政局 | 會計師事務所 | 不在要求申請人提供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托有關機構開展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 | 屬“市級和跨縣級行政區域社會團體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的子項 |
序號 | 國務院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省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省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市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審批部門 | 中介服務 | 我市處理意見 | 備注 |
4 | 社會團體注銷清算報告審計 | 全國性社會團體注銷登記(全國性社會團體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的子項) | 社會團體注銷清算報告審計 | 社會團體注銷登記 | 社會團體注銷清算報告審計 | 市級和跨縣級行政區域社會團體注銷登記 | 市民政局 | 會計師事務所 | 不在要求申請人提供清算審計報告,該有審批部門委托有關機構開展社會團體注銷清算審計 | 屬“市級和跨縣級行政區域社會團體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的子項 |
5 | 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 | 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的子項 | 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 |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事項變更登記 | 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 | 市級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登記 | 市民政局 | 會計師事務所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托有關機構開展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 | 屬“市級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的子項 |
序號 | 國務院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省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省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市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審批部門 | 中介服務 | 我市處理意見 | 備注 |
6 | 民辦非企業單位注銷報告審計 | 民辦非企業單位注銷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的子項 | 民辦非企業單位注銷報告審計 | 民辦非企業單位注銷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的子項 | 民辦非企業單位注銷報告審計 | 市級民辦非企業單位注銷登記 | 市民政局 | 會計師事務所 | 不在要求申請人提供傾訴審計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托有關機構開展民辦非企業單位注銷清算審計 | 屬“市級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的子項 |
7 | 導游人員從業健康證明 | 導游人員從業資格證書核發 | 導游人員從業健康證明 | 導游證、臨時導游證核準 | 導游人員從業健康證明 | 導游證、臨時導游證核發 | 市文物旅游局 | 縣級以上醫院 | 申請人可按要求出具健康證明材料,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縣級以上醫院提供服務 | ? |
8 |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修繕方案編制 |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修繕審批 | 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修繕方案編制 | 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修繕工程立項審批 | 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修繕方案編制 | 省、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修繕審批 | 市文物旅游局 | 具有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公司 | 申請人可自行委托有關機構編制省級文物保護修繕方案,審批機關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委托特定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對修繕方案進行技術評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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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國務院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省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省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我市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我市審批部門 | 中介服務 | 我市處理意見 | 備注 |
9 | 建設單位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無需委托開展的考古勘探發掘 |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內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批 | 建設單位在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無需委托開展的考古勘探發掘 | 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內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批 | 建設單位在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無需委托開展的考古勘探發掘 | 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內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批 | 市文物旅游局 | 勘探、考古發掘單位 | 不在要求申請人委托有關機構開展考古、勘探發掘,改由審批部門委托有關機構開展考古勘探發掘 | ? |
10 | 建設工程對水文監測影響程度分析評價 | 國家基本水文測站上下游建設影響水文監測工程的審批 | 建設工程對水文監測影響程度分析評價 | 國家基本水文測站上下游建設影響水文監測工程的審批 | 建設工程對水文監測影響程度分析評價 | 國家基本水文測站上下游建設影響水文監測工程的審批 | 市水利局 | 具有從事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相應能力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 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建設工程對水文監測影響程度分析評價報告,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建設工程對水文監測影響程度分析評價報告技術評審 | ? |
11 | 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制 | 勘查、開采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審核 | 編制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或林地現狀調查表 | 占地征收林地審核審批 | 編制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或林地現狀調查表 | 征占用林地審批上報 | 市林業局 | 具有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的單位 | 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技術評估、評審 | ? |
建設工程占用征收林地初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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