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1423LL00100/2017-00757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發文機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關于公布市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呂政辦發〔2017〕3號 | 發布日期: | 2017年02月10日 |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公布市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
服務事項清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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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辦、局: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嚴格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行為,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通知》(國辦發〔2015〕31號)、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省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晉政辦發〔2015〕67號)及《關于公布省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的通知》(晉政辦發〔2016〕72號)精神,市政府對市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進行清理規范,形成了《市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予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市政府授權市政府相關單位在本單位門戶網站公布本單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接受社會監督。
2.市政府各相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凡未納入清單的中介服務事項,一律不得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今后確需新設的,必須進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審查論證,依照法定程序設定并納入清單。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務機構。
3.市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實行動態管理。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公布后,根據國務院及省政府相關改革要求以及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釋等情況,及時作出相應調整,按程序審定后公布實施。未經批準任何部門不得擅自調整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
4.市審改辦要督查市政務大廳和駐廳審批單位嚴格執行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關于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有關規定,對違規指定中介服務機構,清單之外增加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單位和個人要問責。
附件:市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共38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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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22日
附件
市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
(共38項)
序號 | 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審批部門 | 中介服務事項設定依據 | 中介服務事項??? 辦結時限 | 中介服務實施機構 | |
1 | 編制節能評估報告(表)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 | 市發改委、經信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第十五條、《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國家發改委2010年第6號令)第三、五、六、七、八條,山西省固定資產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辦法(晉政辦發[2011]3號印發)第四條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 | |
2 | 初步設計文件編制 | 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審批 | 市發改委 | 《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的第三條“完善政府投資體制,規范政府投資行為”中的第㈣項、《山西省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批管理辦法》第八條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備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機構 | |
3 | 企業投資建設項目申請報告的編制 | 權限內企業投資建設項目的核準 | 市發改委 | 《山西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暫行辦法》(山西省人民政府185令)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備相應工程咨詢資格的機構 | |
4 | 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 | 政府投資項目科研審批 | 市發改委 | 《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的第三條“完善政府投資體制,規范政府投資行為”中的第㈣項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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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審批部門 | 中介服務事項設定依據 | 中介服務事項??? 辦結時限 | 中介服務實施機構 |
5 | 編制安全評價報告 | 燃氣經營許可證 | 市住建局 |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6號第二十三條、《燃氣系統運行安全評價標準》國標T50811-2012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 |
6 | 人防工程施工圖審查報告 | 建設項目人民防空批準書 | 市人防辦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國人防[2009]282號)第六條、第七條 | 時限:初審時限:大型項目為15個工作日,中型項目和防空地下室為7個工作日,小型和零型項目為4個工作日;復審時限:大型項目為10個工作日,中型項目和防空地下室為5個工作日,小型和零型項目為3個工作日。 依據: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 | 具有人防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資格的施工審查機構 |
7 | 人民防空專用設備安裝質量檢測報告 | 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和備案 | 市人防辦 | 國家人民防空辦公室《人民防空專用設備生產安裝管理暫行辦法》國人防[2014]438號第二條、第四條、第十九條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有相應資質的人防防護設備檢測機構 |
8 | 編制安全評價報告 |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 | 市安監局 |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55號)第六、第八條、第十八條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備相應資質的評價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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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審批部門 | 中介服務事項設定依據 | 中介服務事項??? 辦結時限 | 中介服務實施機構 |
9 | 編制安全評價報告 | 危險化學品使用許可 | 市安監局 | 《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57號)第七、第十三條、第二十六條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評價機構 |
10 | 編制安全評價報告 | 非煤礦山(尾礦庫、地質勘探)安全生產許可 | 市安監局 | 《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0號)第六、第十五條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備相應資質的評價機構 |
11 | 庫區外部安全距離實測圖和庫區倉儲設施平面布置圖 | 煙花爆竹批發經營許可 | 市安監局 |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65號)第八條第五款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機構 |
12 | 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安全設施設計、安全設施驗收評價 |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 | 市安監局 |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5號)第九、第十六、第二十五條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評價機構 |
13 | 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安全設施設計、安全設施驗收評價 | 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 | 市安監局 | 《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9號)第九條,《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8號)第九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評價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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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審批部門 | 中介服務事項設定依據 | 中介服務事項??? 辦結時限 | 中介服務實施機構 |
14 |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安全防護設施設計、安全防護設施控效評價 | 建設項目 職業衛生“三同時” | 市安監局 |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51號)第十、第十六、第二十六條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評價機構 |
15 | 危險性較大設施設備的檢測檢驗 | 非煤礦山(尾礦庫、地質勘探)安全生產許可,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煙花爆竹批發經營許可 | 市安監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四條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 |
16 | 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及圖件 | 農用地轉用征收審核 | 市國土資源局 | 國土資源部3號令《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第九條(二)由建設單位提交的、有資格的單位出具的勘測定界圖及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有資質的測繪單位 |
17 | 地面建筑物、附著物評估 | 農用地轉用征收審核 | 市國土資源局 | 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31條;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 按合同約定 | 具備房地產中介資格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 |
序號 | 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審批部門 | 中介服務事項設定依據 | 中介服務事項??? 辦結時限 | 中介服務實施機構 |
18 | 編制礦業權價款評估報告 | 礦產資源探礦和采礦許可(新立、變更、延續、保留、轉讓、注銷、劃定礦區范圍) | 市國土資源局 | 《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40號)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有礦業權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 |
19 | 編制土地估價報告 | 企業改革中土地使用權處置審核 | 市國土資源局 | 《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1998年國家土地管理局令第8號)??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有相應土地評估資質的機構 |
20 | 編制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 |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 | 市國土資源局 |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的機構 |
21 | 編制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報告 | 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審批 | 市水利局 | 《國務院關于批轉國家計委、財政部、水利部建設部關于加強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國發[2000]20號)《水利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管理暫行辦法》(水規計[2003]344號)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有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機構 |
22 | 編制建設項目泉域水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 泉域水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審批 | 市水利局 | 《山西省水資源管理條例》《山西省泉域水資源保護條例》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 |
序號 | 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審批部門 | 中介服務事項設定依據 | 中介服務事項??? 辦結時限 | 中介服務實施機構 |
23 | 出具醫療器械備案檢查報告 | 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備案(變更) |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有相應資質的醫療器械檢測機構 |
24 | 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含發生重大變化或超過5年的重新審批) | 市環保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程序規定》(2005年國家環??偩至畹?9號)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有相應資質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25 | 編制煤礦項目初步設計報告 | 煤礦(含洗選煤廠)初步設計初審(審批) | 市煤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山西省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批管理辦法》(晉發改辦室發[2010]52號)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有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服務機構 |
26 | 編制瓦斯等級鑒定報告 | 瓦斯等級鑒定(含突出礦井和突出煤層的鑒定)初審 | 市煤炭局 | 《煤礦安全規程》(2011年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7號)《煤礦瓦斯等級鑒定暫行辦法的通知》(安監總煤裝[2011]162號)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有瓦斯等級鑒定資質的機構 |
27 | 編制危險源評估報告 | 礦井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備案初審 | 市煤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制度》(晉政發[2008]30號)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 |
28 | 出具體育設施符合相關標準的說明性材料 | 經營高危性體育項目審批 | 市文化局 | 《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國家體育總局令第17號第七條“體育設施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說明性材料”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機構或者認證機構 |
序號 | 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審批部門 | 中介服務事項設定依據 | 中介服務事項??? 辦結時限 | 中介服務實施機構 |
29 | 驗資證明(資產評估) | 醫療機構設置審批、執業登記 | 市衛計委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衛生部令第35號)? 第二十五條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必須填寫《醫療機構申請執業登記注冊書》,并向登記機關提供下列材料:(四)驗資證明、資產評估報告;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 |
30 | 公共場所衛生檢測或者評價 | 公共衛生安全許可 | 市衛計委 | [部門規章]《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衛生部令第80號)第二十三條公共場所經營者申請衛生許可證的,應當提交下列資料:(四)公共場所衛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 |
31 | 放射診療建設項目預評價報告技術審查(放射防護檢測報告) | 放射診療許可 | 市衛計委 | [部門規章]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衛生部令第44號)第十二條新建、擴建、改建放射診療建設項目,醫療機構應當在建設項目施工前向相應的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放射預護預評價報告,申請進行建設項目衛生審查。立體定向放射治療、質子治療、重離子治療、帶回旋加速器的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診斷等放射診療建設項目,還應當提交衛生部指定的放射衛生技術機構出具的預評價報告技術審查意見。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 |
序號 | 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審批部門 | 中介服務事項設定依據 | 中介服務事項??? 辦結時限 | 中介服務實施機構 |
32 | 碼頭勘察設計 | 水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批準 | 市交通運輸局 | 1、《港口建設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7年5號)第三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2、《航道建設管理規定》(交通部2007年令第3號)第三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3、《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部2006年第6號令)第二條、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第十七條。 | 由項目申請人與委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有相應勘察、設計資質的機構 |
33 | 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審查意見 | 公路建設項目工程設計文件審核 | 市交通運輸局 | 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部令2004年14號)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專家或者委托的審查單位 |
34 | 公路工程施工圖設計 | 公路建設項目工程設計文件審核 | 市交通運輸局 | 《公路法》第二十四條 | 由項目申請人與受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 |
35 | 有關技術資料和圖紙及有關審查 | 內河通航水域活動與岸線安全使用許可 | 市交通運輸局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水下活動通航安全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2011年第5號令)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水上水下活動通航安全影響論證與評估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六條。 | 由項目申請人與委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有相應勘察、設計資質的機構 |
序號 | 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 | 審批部門 | 中介服務事項設定依據 | 中介服務事項??? 辦結時限 | 中介服務實施機構 |
36 | 船員適任培訓證明 | 內河船舶船員適任考試發證 | 市交通運輸局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九條;2、《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國務院令第494號)第九條、第十條;3、《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船舶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21號)第三條、第十一條。 | 由申請人與委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有相應資質的船員培訓機構 |
37 | 新增運力許可 | 水路運輸綜合許可之新增客船、危險品船投入運營許可 | 市交通運輸局 | 1、《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2014年交通運輸部令第2號)第十四條;2、《山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六條;3、《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晉政發〔2015〕23號)附件1第6項。4、《國內水路運輸輔助業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3號)第二條。 | 由經營人與委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有相應資質服務機構或個人 |
38 | 培訓證明 | 內河船舶船員特殊培訓、基本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證可發 | 市交通運輸局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九條;2、《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國務院令第494號)第九條;3、《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船舶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21號)第三條、第十三條。4、《山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 由申請人與委托中介機構自行協商確定 | 具有相應資質的船員培訓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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