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市政府各部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來源: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更新時間:2017-06-21
呂梁市司法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
填報部門:呂梁市司法局???????????????????????????????????????????? ?????????2016年10月27日
序號 |
抽查事項 |
檢查依據 |
檢查內容 |
檢查方式 |
適用對象 |
備注 |
1 |
對司法鑒定機構監督檢查 |
《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95號) 第三十三條? 司法行政機關應當按照統一部署,依法對司法鑒定機構進行監督、檢查。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司法鑒定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的,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及時進行監督、檢查,并根據調查結果進行處理。 第三十四條 司法行政機就下列事項對司法鑒定機構進行監督、檢查:(一)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二)遵守司法鑒定程序、技術標準和技術操作規范的情況;(三)所屬司法鑒定人執業的情況;(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
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2、遵守司法鑒定程序、技術標準和技術操作規范的情況;3、所屬司法鑒定人執業的情況;4、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
實地檢查 書面核查 |
司法鑒定機構 |
? |
2 |
對司法鑒定人監督檢查 |
《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96號) 第二十三條 司法鑒定人應當在所在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司法行政機關統一部署的監督、檢查。 |
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2、遵守司法鑒定程序、技術標準和技術操作規范的情況;3、遵守執業規則、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的情況;4、遵守所在司法鑒定機構內部管理制度的情況;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
實地檢查 書面核查 |
執業司法鑒定人 |
? |
3 |
對律師事務所監督檢查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四條 ?司法行政部門依照本法對律師、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協會進行監督、指導。 2、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2016年9月6日司法部令第133號修訂) 第五條? 司法行政機關依照《律師法》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律師事務所進行監督、指導。 |
1、律師事務所的執業活動和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制度建設的情況;2、對律師事務所的年度檢查考核;3、其他。 |
實地檢查 書面核查 |
律師事務所 |
? |
4 |
對律師監督檢查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四條 ?司法行政部門依照本法對律師、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協會進行監督、指導。 2、《律師執業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12號) 第五條? 司法行政機關依照《律師法》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律師執業進行監督、指導。 |
1、律師隊伍建設和發展情況;2、對律師執業年度考核結果備案監督;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
實地檢查 書面核查 |
律師 |
? |
5 |
對公證機構監督檢查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五條 司法行政部門依照本法規定對公證機構、公證員和公證協會進行監督、指導。 2、《公證機構執業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01號) 第五條? 司法行政機關依照《公證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公證機構進行監督、指導。 |
1、組織建設情況;2、執業活動情況;3、公證質量情況;4、公證員執業年度考核情況;5、檔案管理情況;6、財務制度執行情況;7、內部管理制度建設情況;8、其他事項。 |
實地檢查 書面核查 |
公證處 |
? |
6 |
對公證員監督檢查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五條 司法行政部門依照本法規定對公證機構、公證員和公證協會進行監督、指導。 2、《公證員執業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02號) 第五條? 司法行政機關依照《公證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公證員進行監督、指導。 |
對公證員辦理公證業務的情況進行檢查。 |
實地檢查 書面核查 |
公證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