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1423LL00100/2024-46762 | 主題分類: | 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
發文機關: | 呂梁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12日 |
標 題: | 關于印發呂梁市落實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呂政發〔2024〕7號 | 發布日期: | 2024年06月12日 |
呂梁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呂梁市落實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呂政發〔2024〕7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
現將《呂梁市落實<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呂梁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呂梁市落實《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印發的《山西省落實<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晉政發〔2024〕7號),全面打好藍天保衛戰,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以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山西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切實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按照全國及省、市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工作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重點,以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主線,狠抓氮氧化物和PM10減排,攻堅平川四縣大氣環境質量突出問題,突出精準、科學、依法治污,健全大氣環境管理機制,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為建設美麗呂梁奠定堅實生態環境基礎。
二、工作目標
(一)約束性指標。堅決完成省下達我市的環境空氣質量和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年度約束性指標。
(二)力爭性指標。2024年,孝義市、文水縣退出全省排名后10位。2025年,呂梁市區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在全國168個重點城市排名前移;汾陽市、文水縣、交城縣、孝義市在全省排名前移,其余縣空氣質量六項污染物平均濃度力爭全部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
各縣(市、區)年度目標根據省下達的任務另行分解。
三、重點任務
(一)深入推進產業結構優化調整
1.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全市新、改、擴建項目嚴格落實國家、省、市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等有關政策規定要求,原則上采用清潔運輸方式。涉及產能置換的項目(煤電項目除外),被置換產能及其配套設施關停后,新建項目方可投產。汾陽市、文水縣、交城縣、孝義市區域內鋼鐵、焦化、電解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玻璃)等重點行業嚴格落實國家及省產能置換政策,煤耗、污染物排放指標須在太原盆地區域內按比例置換解決。(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能源局、市行政審批局、市交通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推進重點行業優化升級。鼓勵有條件的高爐-轉爐長流程煉鋼企業轉型發展電爐短流程煉鋼。嚴格落實全省焦化行業高質量綠色發展考核政策,全面提升焦化行業節能環保安全水平。全市新、改、擴建涉氣重點項目力爭達到環??冃級及以上水平,汾陽市、孝義市、交城縣、文水縣轄區內新、改、擴建涉氣重點項目應達到環??冃級或績效引領性水平。加快支撐性、調節性煤電項目建設,有序淘汰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提高先進燃煤機組占比。持續推進煤炭洗選行業產業升級,不斷提升洗選企業標準化管理水平。(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3.加快重點行業落后產能淘汰。以生態環境承載能力為基礎,加強區域重大建設項目布局統籌,調整優化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規模和結構。鼓勵位于城市(縣城)建成區的鋼鐵、焦化、水泥、發電、鐵合金、化工等重污染企業搬遷退出。2025年3月底前,孝義市、交城縣、文水縣、汾陽市關停轄區內15MW以下的燃煤機組。加快推動1200立方米以下高爐、100噸以下轉爐、100噸以下電爐(合金鋼50噸)等限制類工藝裝備淘汰退出,孝義市、交城縣、文水縣、汾陽市率先淘汰退出。逐步淘汰步進式燒結機和球團豎爐以及半封閉式硅錳合金、鎳鐵、高碳鉻鐵、高碳錳鐵電爐。開展磚瓦窯行業綜合整治,交城縣要推動涉及工業余熱供熱的磚瓦窯企業提升環??冃?,原則上必須達到B級及以上或引領性環??冃У燃?,達不到的采用其它熱源替代實施“供熱解綁”;2024年12月底前,孝義市、交城縣、文水縣、汾陽市的磚瓦窯企業達到B級及以上或引領性環??冃У燃?,達不到的實施停產整治。(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相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4.推進傳統產業集群綠色發展。中小型傳統制造企業集中的縣(市)要制定涉氣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特色產業集群綜合整治方案,嚴格項目審批,嚴防污染下鄉進村,要結合本地產業集群特點,因地制宜建設集中供熱中心、集中噴涂中心、有機溶劑集中回收處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根據產業集群現狀和環保、安全、能耗、產業政策、產業布局等情況,推進交城鑄造和硝基肥、孝義耐火材料、文水鑄造、汾陽再生橡膠等特色產業集群升級改造,依法淘汰關停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優做強一批,推動產業轉型和鄉村振興健康發展。(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縣市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5.強化涉VOCs材料源頭管控。嚴格控制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建設項目。大力推進工業涂裝、包裝印刷、電子等行業企業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的源頭替代。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廣使用低(無)VOCs含量涂料和膠粘劑;推動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內地坪施工、室外構筑物防護和道路交通標志噴涂使用低(無)VOCs含量涂料。在生產、銷售、進口、使用等環節嚴格執行VOCs含量限值標準。(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6.推動綠色環保產業健康發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生產和使用、超低排放等領域支持培育標桿企業,引導企業在環境治理、管理方面對標先進,帶動全行業環境治理和管理水平提升。加大環保領域低價低質中標亂象治理力度,推動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7.積極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環??冃У燃壴u價“創A升B”行動。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及減排措施>補充說明的通知》(環辦便函〔2021〕341號)和《山西省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管理辦法》(晉環發〔2022〕20號)等文件要求,推動全市鋼鐵、焦化、水泥、鑄造、氧化鋁、電解鋁等重點行業企業開展環??冃А皠揂升B”行動。嚴格落實差異化管控政策,充分應用績效分級成果,全面提升工業企業環??冃?。2024年12月底前,呂梁市區及外延20公里區域內和汾陽市、文水縣、交城縣、孝義市城市建成區及工業園區內重點行業企業要力爭全部達到B級及以上或引領性環??冃У燃?;2025年12月底前,離石區、柳林縣、中陽縣、方山縣、汾陽市、孝義市、交城縣、文水縣轄區內80%以上重點行業企業達到B級及以上或引領性環??冃У燃?;其余縣(開發區)推動轄區內重點行業企業逐步提高環??冃У燃?。(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8.開展“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要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清單,實行網格化管理,嚴格分類處置。對已排查屬實的“散亂污”企業,必須堅持“先停后治”;對列入淘汰類的要及時采取取締措施,做到“兩斷三清”,實行掛賬銷號;對列入規范整治的,嚴格時間、標準和要求,確保按時按要求完成整治。(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能源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9.推動焦化行業高質量發展。以交城美錦180萬噸/年炭化室高度6.78米搗固焦化、汾陽東輝128萬噸/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搗固焦化、交城華鑫180萬噸/年炭化室高度6.78米搗固焦化等大型焦化升級改造項目建設為重點,提升行業技術裝備水平。全市焦化企業要通過建設備用設施或多倉室改造等措施有效減少治理設施檢修時污染物排放。以化產加工高端延伸和企業綜合管理水平提升為目標,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以節能技術改造、超低排放改造和安全生產標準化改造為抓手,提高產業綠色發展和安全生產水平。到2025年底,焦化行業先進產能占建成總產能的95%以上。(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縣市人民政府和相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二)深入推進能源結構優化調整
10.提高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消費比重。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2%,加快非常規天然氣示范基地建設,推進煤層氣、頁巖氣、致密氣“三氣”綜合開發,加快臨興、石樓西、三交北等區塊致密砂巖氣開發力度和石樓北、臨縣紫金山區塊等已探明未動用區塊的產能建設進度,增加天然氣生產供應,新增天然氣優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潔取暖需求。(市發改委、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局、市農業農村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11.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到2025年底,全社會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6211萬噸以內,規模以上工業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5845萬噸以內,重點削減非電力用煤。全市新、改、擴建用煤項目,依法實行煤炭減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審批;不得將使用石油焦、焦炭、蘭炭等高污染燃料作為煤炭減量替代措施。全市原則上不再新增自備燃煤機組,支持自備燃煤機組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市能源局、市發改委、市行政審批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2.積極推進燃煤鍋爐關停整合。全市特別是汾陽市、文水縣、交城縣、孝義市要充分發揮轄區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大型工業企業的供熱能力,加快淘汰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取暖,同時對其供熱半徑30公里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落后燃煤小熱電機組(含自備電廠)進行關?;蛘?。各縣(市、區)要將燃煤供熱鍋爐替代項目納入城鎮供熱規劃,逐步淘汰城市建成區燃煤供熱鍋爐。全市原則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鍋爐,對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及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農產品加工等燃煤設施進行動態清零。(市能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3.實施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2025年12月底前,汾陽市、文水縣、交城縣、孝義市區域內全面完成耐火材料、陶瓷(除水煤漿爐)、鑄造、鍛造和壓延、炭黑、炭素、氧化鋁、平板玻璃、玻璃制品、巖礦棉等行業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全市不再新增燃料類煤氣發生爐,新、改、擴建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熔化爐原則上采用清潔低碳能源;充分利用工業余熱、電廠熱力、可再生能源、天然氣、煤層氣、脫硫后焦爐煤氣等清潔低碳能源替代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業爐窯;采取園區(集群)集中供氣、分散使用等方式,推進燃料類煤氣發生爐清潔能源替代;全面淘汰固定床間歇式煤氣發生爐。(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4.持續推進清潔取暖改造。推廣借鑒柳林華光電廠-呂梁市區長輸集中供熱工程成功經驗,實現柳林縣城-李家灣沿線村莊清潔取暖全覆蓋。汾陽市、文水縣、交城縣、孝義市加快完成中部城市群清潔取暖改造工程剩余任務,2025年10月底前基本實現海拔900米以下區域散煤清零。堅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則,以平原地區、川區谷地散煤清零為目標,因地制宜、積極穩妥成片推進清潔取暖改造,嚴禁路徑不合適、設施不配套、資金不匹配、安全沒保障而實施改造,確保群眾安全溫暖過冬。堅持保障用能,持續增強煤炭、電力、天然氣等能源供應能力,保障清潔取暖用能。堅持持續可行,以農村清潔取暖為重點,加快完善清潔取暖長效機制。開展農用領域散煤使用情況排查,有序推進農業種植和養殖散煤清潔能源替代。落實新建建筑節能要求,穩步做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加快既有農房節能改造。各縣(市、區)要依法將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地區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和“禁煤區”,嚴防散煤復燒。對清潔取暖未覆蓋的區域,強化民用散煤質量監管。(市冬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市冬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三)深入推進交通結構優化調整
15.提高貨物鐵路運輸比例。積極推進“公轉鐵”,推動大型工礦企業中長距離運輸(運距500公里以上)的出省煤炭和焦炭基本采用鐵路運輸,短距離運輸優先采用封閉式皮帶廊道或新能源車輛。推進太原至綏德高速鐵路,加快推進柳林汾西榮欣、臨縣車趕2個鐵路專用線建設,最大程度發揮既有線路效能。開展鐵路場站適貨化改造。新建及遷建大宗貨物年運量150萬噸以上的物流園區、工礦企業和儲煤基地,原則上接入鐵路專用線或管道。強化項目用地選址選線、驗收投運、運力調配、鐵路運價等措施保障。(市交通局、市發改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6.加快機動車結構升級。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按照“公共領域先行、重點區域先行、重點企業先行、重點工程先行”原則,離石區要率先推動環衛車輛全部實現新能源化、電動化和清潔化,汾陽市、文水縣、交城縣、孝義市以及區域內的工業園區應加大城市(縣城)建成區公交、出租、環衛、郵政快遞等公共領域車輛以及區域內鋼鐵、火電、焦化、煤炭、煤化工、建材等重點行業和物流園區短駁運輸、廠內運輸車輛新能源及清潔能源替代(含電動、氫能、甲醇汽車)力度,孝義市、文水縣、交城縣經濟開發區和汾陽市轄區內鋼鐵、焦化、水泥、火電企業采用清潔能源或新能源運輸比例在2024年底前力爭達到60%,2025年底前力爭達到80%??茖W制定城市(縣城)建成區及周邊中重型貨車通行路線。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舊車輛,采取經濟補償、限制使用和加強監管執法等綜合性措施,推動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和采用稀薄燃燒技術的燃氣貨車淘汰。2025年12月底前,離石區、汾陽市、文水縣、交城縣、孝義市和全市5A級景區公共領域車輛基本實現使用新能源及清潔能源車輛,積極培育清潔運輸企業。(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能源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生態環境局、市郵政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加強重型貨車路檢路查和入戶檢查,生態環境、公安交管、交通運輸等部門常態化開展路檢路查聯合執法,嚴厲打擊拆除污染控制裝置、破壞篡改車載診斷系統(OBD)、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嚴格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強化對年檢機構的監管執法。(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7.強化非道路移動源綜合治理。嚴格落實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使用備案管理制度,施工單位(工程建設單位)應在進入施工現場前,向所在地生態環境部門登記報備計劃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相關信息(含設備名稱、編碼等),同時報送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市、區)要及時修訂并公布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制區,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制區執法管控。加快推進鐵路貨場、物流園區、呂梁機場、工礦企業內部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更新改造。2025年12月底前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動機械、鐵路機車“冒黑煙”現象,基本淘汰第一階段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8.全面加強油品儲運銷監管。組織中石油、中石化等油品儲運銷售單位科學合理制定油品裝卸運輸計劃和差異化油價優惠政策,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避開夏季高溫時段(6-9月晴朗天氣下每日10-17時)進行油品運輸裝卸作業,鼓勵引導公眾在夏季高溫時段錯峰加油。加強油品銷售企業監管,提升貨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油箱中柴油抽測頻次,嚴禁使用不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對發現的非標油問題線索進行溯源,嚴厲追究相關生產、銷售、運輸者主體責任。組織開展自建油罐、流動加油罐車和黑加油站點專項整治,堅決打擊將非標油品作為發動機燃料銷售等行為。(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四)全面加強面源污染治理
19.深化施工工地揚塵污染綜合治理。按照《呂梁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和行業揚塵治理規范要求,常態化開展揚塵專項整治,嚴格落實“六個百分百”要求,推行“陽光施工”“陽光運輸”,減少夜間施工和運輸。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30%。統籌推進施工、道路、裸地、堆場、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揚塵“五塵”同治,推動建設呂梁市區提升空氣質量高空噴霧降塵降臭氧協同管控項目。強化施工工地揚塵監管,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裝視頻監控并接入當地主管部門監管平臺。(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0.加強道路清掃保潔。到2025年底前,市區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80%左右,其余縣(市)建成區達70%左右。呂梁市區內道路增濕降塵和降溫要采用路面灑水和空中噴霧立體作業,道路增濕降塵作業時間為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除下雨或濕度高于50%外,每天10:00-19:00采用人員輪崗車輛不停歇的方式不間斷作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強化建成區道路清掃保潔,全面落實國道、省道、縣鄉道路保潔措施,積極開展工業集聚區和重點工礦企業周邊道路揚塵治理,定期進行機械化清掃。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根據空氣質量變化情況增加抑塵或者降塵措施頻次。(市城管局、市交通局、省公路局呂梁分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1.開展渣土運輸整治。依法嚴查渣土運輸車輛未按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沿途拋灑、隨意傾倒等行為。密閉不嚴、車輪帶泥的車輛,一律不得駛出施工工地。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駛的建筑渣土車輛,一經查處取消建筑渣土運輸資格。新增建筑渣土運輸車輛使用新能源車輛。(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行政審批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2.開展裸露地塊整治。加強對縣(市、區)政道路、背街小巷等地段的砂堆、渣堆、煤堆、土堆、垃圾堆等“五堆”清理,對短期內不能開工建設的建設用地實施覆蓋或綠化、鋪裝、遮蓋,消除裸露地面揚塵污染。(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3.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散狀物料堆場全部密閉,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攪拌站實現物料堆場全密閉,同時采取灑水、噴淋等抑塵措施。焦化、電廠等企業的灰場、渣場、物料堆場要采取碾壓、覆蓋、灑水、噴淋等抑塵措施。大型煤炭、礦石等干散貨物料堆場基本完成抑塵設施建設和物料輸送系統封閉改造。強化工業企業物料運輸、裝卸、轉移、存儲和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全過程揚塵管控,重點企業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4.推進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整治。開展露天礦山揚塵污染問題排查整治,做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新建礦山原則上要同步建設鐵路專用線或采用其他清潔運輸方式。對限期整改仍不達標的礦山,根據安全生產、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等要求依法關閉。(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5.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因地制宜示范推廣秸稈科學還田技術,全面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燒工作,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90%以上。綜合運用衛星遙感、高清視頻監控、無人機等手段,提高秸稈焚燒火點監測精準度。做好秸稈禁燒工作宣傳教育和引導,開展秸稈焚燒重點時段巡查,鼓勵和引導農民開展秸稈綜合利用,提高廣大群眾禁燒秸稈的自覺性,從源頭上控制秸稈焚燒。(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氣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6.加強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監管力度。建立定期巡檢工作機制,把檢查煙花爆竹售賣、燃放情況作為日常巡查監管重要內容,依法查處違規運輸、存儲、銷售、燃放等行為。(市公安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五)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減排
27.強化工業園區環境污染綜合治理。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嚴格落實《關于加強重點工業園區環境污染綜合治理的若干措施》(晉環規〔2023〕3號)和《推進重點工業園區環境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晉環委辦發〔2024〕3號)等文件規定,全面加強園區環境綜合整治,組織開展低效失效治理設施、無組織排放、道路揚塵等突出環境問題排查整治,推進污染物集中治理、能源梯級利用、物料綠色運輸,加強監測監控能力建設,要加大清潔化、循環化、低碳化改造力度,全面提升工業園區綠色低碳發展水平。推動高污染企業遷入合規園區,落實生態敏感脆弱區工業行業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推進交城、孝義工業園區與緊鄰的工業園區聯合一體化開展環境污染綜合治理,2025年底前,孝義市、文水縣、交城縣經濟開發區力爭全面完成環境綜合治理。(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8.強化VOCs全流程、全環節綜合治理。推進全市加油站和儲油庫開展三次油氣回收治理。開展涉VOCs作業錯時施工,每年6-9月晴朗天氣下每日10-17時,禁止在建成區內開展墻體噴涂、圍欄噴(刷)油漆及切割焊接等易產生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戶外施工作業;除采用低VOCs的涂料噴涂、劃線作業外,禁止道路瀝青鋪設和涂料劃線作業。鼓勵儲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閥、緊急泄壓閥,定期開展密封性檢測。汽車罐車推廣使用密封式快速接頭。污水處理場所高濃度有機廢氣要單獨收集處理;含VOCs有機廢水儲罐、裝置區集水井(池)有機廢氣要密閉收集處理?;て髽I規范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企業開停工、檢維修期間,及時收集處理退料、清洗、吹掃等作業產生的VOCs廢氣。企業不得將火炬燃燒裝置作為日常大氣污染處理設施。(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城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9.加快重點行業污染深度治理。全市19戶煤電企業嚴格按照《推進煤電行業污染深度治理工作方案》(晉環發〔2024〕1號)和《煤電機組環??冃判蜣k法(試行)》(晉環規〔2024〕1號)文件要求開展深度治理。鋼鐵、焦化、水泥等重點行業按照國家、省要求全面完成超低排放評估監測,經評估監測確定全面達到超低排放的企業,按程序公示后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A級、B級或引領性績效評級。鞏固35蒸噸/小時以上、6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成果,強化污染防治設施管理,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市生態環境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相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確保工業企業全面穩定達標排放。加快推進玻璃、石灰、礦棉、有色等行業深度治理。全面開展鍋爐和工業爐窯簡易低效污染治理設施排查,通過清潔能源替代、升級改造、整合退出等方式實施分類處置。開展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回頭看”,推進燃氣鍋爐全面穩定達到排放標準要求。加大生物質鍋爐排放監管力度,推進整合小型生物質鍋爐。生物質鍋爐采用專用鍋爐,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塵設施,禁止摻燒煤炭、生活垃圾等其他物料。強化治污設施運行維護,減少非正常工況排放。重點涉氣企業取消煙氣和含VOCs廢氣旁路,因安全生產需要無法取消的,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及備用處置設施。(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相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30.推進餐飲油煙綜合治理。2024年7月底前,除新安裝的凈化設施外其余的油煙凈化設施要完成一次清洗維護,以后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同時做好維護、更換、清洗等相關臺賬記錄,減少餐飲油煙污染。嚴格居民樓附近餐飲服務單位布局管理,擬開設餐飲服務單位的建筑應設計建設專用煙道。對所有油煙凈化設施情況進行拉網式排查,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要確保正常使用,達不到去除效率的要進行設備更換,未安裝的要責令經營單位限期安裝,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并責令停業整頓。(市城管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31.加強惡臭異味污染治理。開展惡臭異味擾民問題排查整治,群眾反映強烈、投訴集中的工業園區、重點企業要安裝運行在線監測系統。加強部門聯動,因地制宜解決人民群眾反映集中的惡臭異味擾民問題。(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32.穩步推進大氣氨排放控制。推廣氮肥機械深施和低蛋白日糧技術。加強畜禽養殖場氨氣等臭氣治理,鼓勵生豬、雞等圈舍封閉管理,支持糞污輸送、存儲及處理設施封閉,加強廢氣收集和處理。加強氮肥、純堿等行業大氣氨排放治理;強化工業源煙氣脫硫脫硝氨逃逸防控,重點企業安裝氨逃逸監測設備并聯網。(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六)協同推動省會太原空氣質量提升
33.優化調整平川四縣產業結構。汾陽市、文水縣、交城縣、孝義市不再新增獨立焦化項目,推動位于建成區的鋼鐵、焦化、水泥、煤電、鐵合金、化工等重污染企業搬遷退出。2024年10月底前,全面淘汰退出轄區內步進式燒結機和球團豎爐以及半封閉式硅錳合金、鎳鐵、高碳鉻鐵、高碳錳鐵電爐。加快提升貨物清潔運輸比例,清潔運輸比例力爭達到相關要求。(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相關縣市人民政府和各相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34.實施企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總量雙控。2024年11月1日起,汾陽市、文水縣、交城縣、孝義市轄區內鋼鐵、焦化、煤電行業企業按照本行業污染深度治理要求核定排污許可總量,位于城市(縣城)建成區的其他重點行業企業按照本行業A級或引領性績效等級排放濃度限值核定排污許可總量,城市(縣城)建成區以外的其他重點行業企業按照本行業B級或引領性績效等級排放濃度限值核定排污許可總量??偭恐笜思跋嚓P管理要求載入排污許可證,實行嚴格監管。(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審批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相關縣市人民政府和各相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35.開展低效治理技術升級改造。汾陽市、文水縣、交城縣、孝義市要以鑄造、石灰、磚瓦、煤化工、無機化工、化肥、有色等行業為重點,對采用脫硫除塵一體化、脫硫脫硝一體化等低效治理工藝的工業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建立清單臺賬,實施分類整治,切實提升污染治理水平,確保長期穩定達標排放,2024年12月底前,對未完成低效治理工藝升級改造的工業企業實施停產整治。(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各相關縣市人民政府和各相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七)健全大氣環境管理機制
36.實施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管理。除2023年空氣質量已達二級標準的交口縣、方山縣、嵐縣、興縣和臨縣外,離石區、中陽縣、柳林縣、石樓縣、孝義市、汾陽市、文水縣和交城縣編制實施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明確達標路線圖、重點任務和“十四五”空氣質量改善階段目標,并向社會公開。2025年,離石區PM2.5濃度穩定控制在28微克/立方米以下,平川四縣PM2.5濃度力爭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下,已達標縣持續鞏固改善空氣質量。(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37.完善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嚴格落實山西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市聯動提升太原市空氣質量行動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23〕52號)和《關于印發加強汾河谷地污染治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晉政辦發〔2023〕67號)文件要求,推進離石區與周邊縣聯防聯控,積極配合太原、晉中等地市開展汾河谷地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和重大項目環評會商,對大氣污染物排放量較大、對周邊地區空氣質量影響突出的重大項目,開展環評一致性會商。常態化開展區域交叉執法和部門聯合執法,執行區域內統一的環境執法尺度、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減排措施標準。(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商務局、市行政審批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38.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強化區域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結合環??冃Х旨壓退鶎傥恢们闆r組織開展重點時段重點行業企業差異化管控,提高重污染天氣應對精準性、實效性。配合上級部門完善省市縣三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明確市縣兩級政府部門責任分工,規范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響應、解除工作流程。規范應急減排清單修訂,科學合理制定重點行業企業“一廠一策”差異化管控措施,把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中對排污單位的總量控制指標和排放控制要求在排污許可證中予以載明,確保應急減排清單覆蓋所有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涉氣企業。(市生態環境局、市氣象局、市行政審批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八)加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
39.完善大氣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加快推進鄉鎮、工業園區等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建設,2025年12月底前孝義市、汾陽市、文水縣、交城縣實現全覆蓋。持續開展非甲烷總烴監測、光化學監測和顆粒物組分監測。在方山、交城、交口、嵐縣、臨縣、石樓、文水、興縣建設氣溶膠激光雷達,強化沙塵天氣監測能力。(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完善工業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加快推進企業安裝工況監控、用電(用能)監控、視頻監控等,擴大工業污染源自動監控覆蓋面。定期更新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確保符合條件的企業全覆蓋。持續加強移動源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40.強化大氣環境監管執法。加強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運行監管,確保監測數據質量和穩定傳輸。充分利用空氣質量微觀站、在線監測、走航監測、電量監控、視頻監控等技術手段,提升非現場監管能力。加強環境執法監測能力建設,加快市、縣生態環境部門紅外熱成像儀、便攜式氫火焰離子檢測儀等執法裝備配備。堅持鐵腕治污,嚴厲打擊偷排偷放、超標排放、自行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不正常運行治理設施等環境違法行為。加強重點領域監督執法,對參與弄虛作假的排污單位和第三方機構、人員依法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41.加強決策科技支撐。積極與優秀專家團隊開展合作,加強顆粒物與臭氧協同控制、VOCs與氮氧化物協同減排、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等方面研究。加強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建設,提高區域污染過程預報精準性。提高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工作規范性、時效性,實現每年及時動態更新。(市生態環境局、市科技局、市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九)完善配套支持政策
42.完善地方性法規標準體系。根據國家、省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配合市人大啟動修訂《呂梁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嚴格執行山西省相關行業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市生態環境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43.完善環境經濟政策。嚴格落實國家、省各項價格稅費激勵約束政策措施,積極發揮財政金融引導作用。研究完善清潔取暖財政支持和煤改電、煤改氣價格政策。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金融機構發行綠色債券。完善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機制,適時修訂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獎懲辦法。(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十)壓實各方治污責任
44.強化責任落實。堅持和加強黨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領導,嚴格實行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本轄區內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負總責,要組織制定本地具體實施方案,層層分解落實責任,實施項目化、工程化、清單化管理。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做好本行業、本部門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及時出臺配套政策做好相關工作。市生態環境局要加強統籌協調,定期調度評估,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落實。(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45.強化考核監督。向各縣(市、區)分解下達空氣質量改善年度目標,將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作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對超額完成目標的縣(市、區)給予激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且工作推動不力、問題突出的縣(市、區),進行預警、約談,并從資金分配、項目審批、榮譽表彰、責任追究等方面實施懲戒。(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46.強化信息公開。每月通報各縣(市、區)空氣質量排名、改善獎懲情況,定期公布環境執法信息和超標超量排污單位名單,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將排污單位和第三方治理、運維、檢測機構弄虛作假行為納入信用記錄并依法向社會公布。健全環保信息強制性公開制度,重點排污單位應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環保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進口企業依法公開排放檢驗、污染控制技術等環保信息。(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47.強化依法監管。要加強執法能力建設,結合冬春季、夏秋季大氣污染特征,有針對性地開展執法檢查;加強排污許可證管理,促進“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檢查,依法依規嚴懲污染空氣質量的企業單位,嚴厲打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48.強化政策支持。市、縣兩級財政要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空氣質量較差的縣(市、區)應當增加大氣污染防治財政資金投入。財政資金重點用于降低細顆粒物(PM2.5)、臭氧、氮氧化物濃度等改善空氣質量方面的治理工作,以及工業大氣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氣管控、大氣環境監測和監管能力建設等大氣污染防治領域。(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等市直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49.強化公眾參與。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宣傳引導,做好相關政策措施宣傳解讀,大力普及大氣環境與健康基本理念和知識,提升人民群眾保護大氣環境意識。提倡開展綠色采購,全面使用低(無)VOCs含量產品。鼓勵重點行業協會和國有企業、龍頭企業發揮模范帶頭作用,踐行綠色生產,促進高質量發展。創新宣傳方式方法,倡導全社會“同呼吸共奮斗”,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群防群治、共治共享,共同改善空氣質量。(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解讀鏈接:【圖解】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呂梁市落實<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解讀
政策咨詢: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科??8228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