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1423LL00100/2022-31859 | 主題分類: | 減災救災;應急管理 |
發文機關: |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3月28日 |
標 題: | 關于印發呂梁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呂政辦發〔2022〕8號 | 發布日期: | 2022年03月28日 |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呂梁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呂梁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呂梁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全市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機制,科學高效地做好滅火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在全市火災事故調查統計、火災形勢分析研判、火災事故風險評估基礎上,結合工作實際,特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消防條例》《山西省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呂梁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呂梁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除森林、草原及礦井地下部分以外的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各級政府和應急管理部門、消防救援機構要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開展防火宣傳教育,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整改消除各類消防隱患,從源頭上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2)以人為本,減少損害。在處置火災事故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原則,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采用科學的滅火救援技戰術措施,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3)統一領導,屬地為主。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根據在滅火救援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協調有序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后處理工作。
1.5 事故分級
根據有關規定,火災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個等級(見附件3)。
2應急指揮體系
全市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體系由市、縣(市、區)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2.1 市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
指 揮 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協助分管副市長工作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應急局局長、市住建局局長、市城市管理局局長、市公安局副局長、市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
成員單位:呂梁軍分區戰備建設處、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健委、市應急局、市能源局、市氣象局、市文旅局、市人防辦、武警呂梁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呂梁供電公司、山西地方電力有限公司呂梁分公司、中國移動呂梁分公司、中國聯通呂梁分公司、中國電信呂梁分公司、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根據火災撲救實際情況,指揮長可抽調相關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
市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日常值守、信息處置(統計、分析、研判、匯總)和調度指揮等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兼任。市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成員單位職責(見附件2)。
2.2 分級應對
火災事故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市、縣兩級指揮部分別負責應對較大、一般火災事故。上級成立現場指揮部時,下級指揮部應納入上級指揮部并移交指揮權,繼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3 現場指揮部
發生火災事故后,各級政府視情成立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市現場指揮部設置如下:
指 揮 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協助分管副市長工作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應急局局長,市公安局局長,市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市住建局局長,市城市管理局局長,事發地縣(市、區)長、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現場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滅火救援組、專家技術組、人員疏散組、醫學救護組、社會穩定組、應急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環境監測組、善后工作組等10個工作組。根據現場情況,指揮長可視情調整工作組、組成單位及職責,調集市直其他有關部門參加火災事故處置工作。
2.3.1 綜合協調組
組長:市應急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應急局,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
職責:收集、匯總、報送災情和滅火動態信息,承辦文秘、會務工作,協調、服務、督辦各組工作落實,完成現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3.2 滅火救援組
組長:市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
成員單位:相關縣(市、區)消防救援大隊、專職消防隊、社會救援力量,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
職責:組織火情偵察,掌握火場情況,向現場指揮部提供決策建議;制定滅火救援方案,組織開展救人、滅火、排險等應急處置工作。
2.3.3 專家技術組
組長:市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
成員單位:根據火災事故情況確定。
職責:掌握、研判災情,組織專家研究論證,為火災撲救提供技術支持;參與制定滅火救援方案、技術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2.3.4 人員疏散組
組長:市公安局副局長。
成員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武警呂梁支隊,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
職責:組織摸排、疏散、轉移受火災威脅的人員。
2.3.5 醫學救護組
組長:市衛健委主任。
成員單位:市衛健委,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
職責:負責傷員救治和醫療衛生保障,調配市級醫療資源指導援助,開展現場衛生防疫和心理危機干預等工作。
2.3.6 社會穩定組
組長:市公安局副局長。
成員單位:市公安局、武警呂梁支隊,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
職責:負責火場及周邊治安、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疏導,開展人員核查、案件偵破、遇難人員身份識別等工作。
2.3.7 應急保障組
組長: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工信局、中國移動呂梁分公司、中國聯通呂梁分公司、中國電信呂梁分公司、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呂梁供電公司、山西地方電力有限公司呂梁分公司,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
職責: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總責,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負責保障滅火救援所需的車輛、器材、滅火劑、燃料及其他物資的供應,做好供水、供電、通信、交通運輸等保障,開展氣象監測預報。
2.3.8 宣傳報道組
組長: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衛健委、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隊,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
職責:組織開展新聞發布、新聞報道,引導輿情。
2.3.9 環境監測組
組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局,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
職責:組織對火場及周邊區域進行環境監測,掌握和評價環境質量狀況及動態趨勢,統一發布生態環境信息,為事故處置提供準確依據;當現場發生環境污染時,提出防止污染擴大和蔓延的緊急措施建議。
2.3.10 善后工作組
組長: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應急局、市能源局、市文旅局、市人防辦、市消防救援支隊,事發縣(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
職責:做好受災人員安撫、傷亡賠償和應急補償、恢復重建工作;組織事故調查,總結、分析火災原因和應吸取的教訓,提出改進措施;處理其他有關善后事宜。
3 風險防控
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及消防救援機構要建立重大安全風險研判防控機制,定期會商和信息共享機制。依法對社會面火災風險點、危險源進行辨識、評估、監督和檢查,督促指導各行業嚴格落實火災事故預防主體責任。
各級消防救援機構通過社會面網格化火災風險防控體系,運用“雙隨機、一公開”“互聯網+監管”等手段,擴大監管覆蓋面,提高監管效率,防范化解重大火災風險。
各級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做好火災風險防控工作。
4 監測和預警
4.1 監測
各級公安、應急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要充分利用城市治安防控、道路交通圖像監控、城市消防遠程監控、互聯網監測、電氣火災監控等信息化手段,及時監測接收火災事故信息,加強火災風險動態監測、預警響應。各成員單位應建立健全定期會商和信息共享機制,對職責范圍內各類風險信息進行監測和分析研判,并及時將可能導致火災事故的信息報告市指揮部辦公室。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火情,應當立即通過各種途徑報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2 預警
各級消防救援機構要建立火災信息和預警發布機制,定期公告火災信息及形勢研判情況,預警信息發布的載體、渠道、范圍及受眾情況,根據現場情況采取的分析研判、防范措施、應急準備、輿論引導、預警解除等預警行動。在重點防火季節及時開展火災預警,對火災多發的區域行業及時警示,針對國內外突出火災及時通報,提示風險、提早防范。
5 應急處置與救援
5.1信息報告
接到火災報警后,事發地消防救援大隊應當根據火災等級,按規定立即報告市消防救援支隊。
市消防救援支隊接到火災事故信息報告后,立即上報事故信息,跟蹤和續報事故及救援進展情況,根據事故等級和應急處置需要通報指揮部成員。
5.2 先期處置
火災事故發生后,市消防救援支隊應當按照火警等級迅速調派消防救援人員和車輛裝備到場處置,防止事故擴大。根據事故情況及發展態勢,按照統一領導,屬地原則,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應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指派相關人員赴現場組織開展滅火救援工作。
5.3 市級響應
市級響應由低到高設定為三級、二級、一級三個等級?;馂氖鹿拾l生后,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等級響應(響應流程圖見附件1,各等級響應條件見附件4)。
5.3.1 三級響應
符合三級響應條件時,由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啟動三級響應。市指揮部辦公室實時跟蹤掌握火場態勢,實施遠程指揮,根據需要就近調派增援力量及滅火所需物資、裝備,視情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協助指揮,指導、協調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做好提升響應準備。
5.3.2 二級響應
符合二級響應條件時,由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向指揮長報告,由指揮長啟動二級響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市指揮部辦公室通知指揮長、副指揮長、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和專家等相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同時,根據事故情況,迅速指揮調度有關救援力量趕赴現場參加滅火救援工作。
(2)市指揮部相關人員到達現場后,迅速成立市現場指揮部及工作組,接管指揮權,組織會商火情,了解先期處置情況,分析研判火災發展態勢,研究制定滅火救援方案和保障方案,指揮各組迅速開展工作,向省指揮部上報火災事故情況。
(3)指揮、協調消防救援隊伍、專職消防隊伍、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和醫療救治單位積極搶救遇險人員、救治受傷人員,控制危險源或排除事故隱患,標明或劃定危險區域,為滅火救援工作創造條件。根據撲救火災的緊急需要,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火災威脅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進行妥善安置。
(4)加強火場周邊環境監測監控和救援人員安全防護,發現可能直接危及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立即組織采取相應措施消除隱患,降低或者化解風險,必要時撤離救援人員,防止事故擴大和次生災害發生。
(5)根據火災事故發展態勢和滅火救援需要,協調增調救援力量及所屬的滅火劑、裝備、物資等。
(6)組織開展人員核查、事故現場秩序維護、遇險人員和遇難人員親屬安撫工作。
(7)做好供水、供電、供油、交通、通信、氣象、醫療衛生、環境保護、生活等應急保障工作。
(8)加強對火場周邊重要目標物、重大危險源的排查和安全處置工作,防范次生災害。
(9)及時、統一發布災情、救援等信息,積極協調各類新聞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工作,做好輿情監測和引導工作。
(10)按照省工作組指導意見,落實相應工作。
(11)認真貫徹落實省領導批示指示精神及省應急廳、消防救援總隊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并及時向事發地傳達。
5.3.3 一級響應
符合一級響應條件時,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向指揮長報告,指揮長報請市指揮部啟動一級響應。進一步加強現場指揮部力量,落實省工作組指導意見,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市指揮部辦公室通知指揮長、副指揮長、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和專家等相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同時,根據事故情況,迅速指揮調度有關救援力量趕赴現場參加滅火救援工作。
(2)市指揮部相關人員到達現場后,迅速成立市現場指揮部及工作組,接管指揮權,組織會商火情,了解先期處置情況,分析研判火災發展態勢,研究制定滅火救援方案和保障方案,指揮各組迅速開展工作,向省指揮部上報火災事故情況。
(3)指揮、協調消防救援隊伍、專職消防隊伍、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和醫療救治單位積極搶救遇險人員、救治受傷人員,控制危險源或排除事故隱患,標明或劃定危險區域,為滅火救援工作創造條件。根據撲救火災的緊急需要,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火災威脅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進行妥善安置。
(4)加強火場周邊環境監測監控和救援人員安全防護,發現可能直接危及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立即組織采取相應措施消除隱患,降低或者化解風險,必要時撤離救援人員,防止事故擴大和次生災害發生。
(5)根據火災事故發展態勢和滅火救援需要,協調增調救援力量及所屬的滅火劑、裝備、物資等。
(6)組織開展人員核查、事故現場秩序維護、遇險人員和遇難人員親屬安撫工作。
(7)做好供水、供電、供油、交通、通信、氣象、醫療衛生、環境保護、生活等應急保障工作。
(8)加強對火場周邊重要目標物、重大危險源的排查和安全處置工作,防范次生災害。
(9)及時、統一發布災情、救援等信息,積極協調各類新聞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工作,做好輿情監測和引導工作。
(10)按照省工作組指導意見,落實相應工作。
(11)認真貫徹落實省領導批示指示精神及省應急廳、消防救援總隊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并及時向事發地傳達。
(12)做好善后處置工作,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13)做好調查評估工作,及時總結分析火災發生原因、滅火救援情況和應吸取的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14)救援結束后,組織參戰部門和救援隊伍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問題不足,提出加強和改進意見建議,并以書面報告或會議紀要形式抄送各救援隊伍和聯動部門。
5.3.4 響應調整
市指揮部或市指揮部辦公室依據災情變化,結合滅火救援實際調整響應級別。
5.3.5響應終止
滅火救援工作結束后,經組織評估,確認危險因素消除后,按照“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終止響應。
6 應急保障
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對應急保障工作總負責,統籌協調隊伍、信息、通信、物資、經費、醫療、交通、技術等資源,全力保障滅火救援工作需要。事故單位要按照現場指揮部指令或滅火救援工作需要,做好配合工作。
7 后期處置
7.1 善后處置
善后處置工作由事發地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織,包括受害及受影響人員妥善安置、慰問、撫恤、后續醫療救治、賠(補)償,征用物資和救援費用補償,災后恢復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7.2 調查評估
按照事故等級和有關規定,市、縣(市、區)兩級政府相應成立事故調查組,及時對火災事故發生原因、性質、經過、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教訓、責任進行調查,提出工作措施。
市指揮部辦公室及時總結分析火災發生原因、滅火救援情況和應吸取的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8 附則
8.1 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
市指揮部辦公室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宣傳,并會同有關部門定期組織應急預案培訓和演練。同時,定期組織應急預案評估,符合修訂情形的應及時組織修訂。
8.2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8.3 預案修訂
根據實施情況定期完善修訂。
8.4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解釋。
附件:1.市級火災事故應急響應流程圖
??????2.市級火災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3.火災事故分級
??????4.市級火災事故應急響應條件
解讀鏈接:【圖解】市消防救援支隊關于《呂梁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解讀
政策咨詢:市消防救援支隊??作戰訓練科 8237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