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行政審批局 更新時間:2020-01-21
文件鏈接:呂梁市人民政府關于繼續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職權事項的通知
《關于報送政策文件解讀稿的通知》已收悉。根據通知要求,現將呂梁市人民政府《關于繼續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職權事項的通知》解讀如下:
一、取消下放行政職權事項的意義
取消下放行政職權事項是國務院簡政放權,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效措施。簡政放權是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關系、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由之路。簡政放權,從經濟運行現實考慮,應有三層含義:一是由上到下的放權,即由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的放權,通過將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方向、對穩增長見效快的項目的審批權下放,加快投資審批效率。二是由政府向市場的放權,即將本來由政府主導的投資項目審批等事務,完全交給市場,或者由事前審批改為事后備案,切實減少政府對微觀事務的管理,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作用,增大企業的投資自主權。三是由國有資本向民營資本的放權。經濟平穩運行既需要增強國有資本的影響力和控制力,更需要利用好規模龐大、靈活性強、投資意愿強烈的民間資本,而這就需要做到國有資本的有退有進,抓重點、放一般,為民營資本發展騰出更大空間。
二、取消下放行政職權事項來源和公布
取消下放行政職權事項由政府組成部門經過研究論證,一方面按照國務院、省政府的要求,取消下放行政職權事項;另一方面根據經濟運行的情況和某一區域的實際情況,各職能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將條件成熟的行政職權事項統一報回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組,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組梳理匯總后,以政府文件以正式文件形式在政府網站予以公布。
三、取消下放行政職權事項情況
本次取消下放行政職權事項文件號為呂政發〔2019〕15號,取消下放的事項共計26項,其中取消6項、下放和部分下放20項。
四、取消下放后的承接工作
本次下放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認真做好承接工作,對取消的事項,要分類制定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落實監管責任,防止出現管理真空,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審批,所涉及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相應取消。對下放管理層級的事項要認真做好承接工作,及時完善行政職權運行流程圖,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同時上級部門要加強對基層的業務指導和培訓,進一步跟進后續工作,確保無縫銜接、承接落實到位。取消和下放行政職權后,各部門要及時對應調整更新權責清單及行政職權運行流程圖、廉政風險防控圖。
呂梁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