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衛健委 更新時間:2021-11-25
文件鏈接: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呂梁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一、修訂背景
2020年突發的新冠肺炎疫情,不僅對人民群眾生命健康造成巨大威脅和損害,對經濟的發展也造成了極大的影響。在抗擊疫情過程中,我市2018年印發的《呂梁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暴露了一些問題和不足,為提高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據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總指揮部的安排部署,在2018年預案的基礎上,市衛健委組織修訂了《呂梁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二、修訂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突發事件衛生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呂梁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預案。
三、修訂主要內容
《呂梁市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共有九部分內容,即:總則、應急指揮體系、監測和預警、信息報告通報和發布、應急響應、應急保障、后期處置、《預案》的宣貫和培訓演練、預案管理。
第一部分總則明確了《預案》編制目的、工作原則、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和事件分級。重點修訂內容為工作原則在原有基礎上突出了分級分區、精準施策、社會參與、群防群控。編制依據增加了《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法定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發布方案》等規章制度。適用范圍明確了與食品、藥品、疫苗、學校、人畜共患傳染病、環境污染相關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工作按照本預案和相關預案執行。
第二部分應急指揮體系。按照機構改革和職能劃分,指揮部成員單位由26個單位修訂為27個,修改單位名稱8個,包括市衛健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增加市委網信辦、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醫保局、市應急管理局4個單位。因機構改革,對部分單位職能進行了重新劃分。指揮部副指揮長增加了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呂梁軍分區戰備建設處處長、武警呂梁支隊副支隊長。增加了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內容,在指揮體系內容中明確,在必要時,經市指揮部請示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市委書記、市長雙組長制。結合實際建立平急一體化突發疫情應急指揮機制,提級指揮、扁平化管理。
第三部分監測預警。根據《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明確了預警發布部門,在監測的基礎上增加了風險評估,成員單位要根據各類監測數據,通過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價,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風險進行評估,提出風險管理建議。細化了進入預警期防范化解的具體措施。
第四部信息報告和通報發布。明確了責任報告單位和個人,細化了報告流程和時限,信息報告增加了信息通報和發布的具體要求。
第五部分應急響應。增加了先期處置,要求事發地第一時間組織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先期處置,為分級響應爭取時間,嚴防局部事件演化為區域事件,嚴防低級別事件演化為高級別事件。補充了聯防支援內容,分級響應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影響范圍、危害程度和應對能力等因素設定為Ⅰ至Ⅲ級,進一步細化了應急響應措施。
第六至第九部分明確了資金、物資、通信、交通保障部門,增加了醫保、衛健等部門組織執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病例醫學排查和治療費用納入醫保報銷等相關政策。明確了總結評估、撫恤補助、征用補償等后期處置工作,對宣貫、培訓演練和預案管理提出明確要求。
此外對《預案》部分內容形式作了修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標準、應急指揮部成員及職責、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在附件中以表格形式表述,更直觀、明了。
政策咨詢:市衛健委??應急監督科 8224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