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西省民政廳 更新時間:2023-08-06
各市民政局:
根據《山西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關于開展扶貧資金工程項目自查抽查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省廳制定了《關于開展農村低保資金自查抽查核查工作方案》,現予印發,請各級民政部門按照要求,認真組織開展“三查”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山西省民政廳???
2020年8月6日???
附件
關于開展農村低保資金自查抽查核查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脫貧攻堅資金工程項目管理,圓滿完成全面收官決戰完勝目標任務,發揮扶貧資金長期效益,鞏固脫貧成果,經研究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農村低保資金自查抽查核查(以下簡稱“三查”),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和全省鞏固脫貧成果現場推進會議精神,以省委“四為四高兩同步”的總體思路和要求為指引,依據我省《關于堅決打贏全省脫貧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山西省“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關于堅決打贏全省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實施意見》,緊緊圍繞“農村低保扶貧行動”,開展農村低保資金“三查”工作,將脫貧攻堅、全面小康、鄉村振興貫通起來,進一步發揮扶貧資金使用效益,鞏固成果,建立解決相對貧困長效機制。
二、工作目標
對2016年以來實施的“農村低保扶貧行動”進行全面梳理,形成資金、項目和問題整改“三本臺賬”,對資金統籌、撥付、發放、使用等環節開展全面檢查;發掘一批資金管理使用方面創新做法和典型案例;對照《山西省2020年農村低保專項治理要點》,對貪污侵占、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農村低保資金等問題立即查處,發現問題限期整改落實。
三、責任分工
《農村低保扶貧行動》涉及人社、發改、醫保、扶貧辦、殘聯等部門,按照部門責任分工,各級各部門分別組織開展資金“三查”工作。
四、“三查”內容
1.資金投入情況。分級分類梳理匯總2016年至2020年農村低保、農村特困供養、臨時救助資金投入和使用情況。
2.資金撥付情況。是否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及時、足額撥付到位,有無截留、挪用、滯留等現象,救助資金是否按規定程序按時發放到位,是否實現社會化發放。
3.資金效益情況。是否因地制宜、科學合理使用資金;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是否得到有效保障,補助水平是否逐步提高;是否切實做好兜底保障工作;是否存在風險隱患等。
五、方法步驟
“三查”分縣級自查、市級抽查、省級核查三個階段開展。
(一)縣級自查階段(7月31日-8月31日)。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圍繞檢查范圍、內容和有關要求,組織有關縣對2016年以來投入資金和實施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匯總,逐筆逐項開展自查,自查出的問題,要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人,建立資金項目(附件1、附件2)和問題整改(附件3)“三本臺賬”。同時圍繞資金管理使用方面創新和典型案例,開展典型總結宣傳。各市要形成各專項行動自查報告及附件1、2、3,于9月1日前以正式文件報省廳社會救助處。
(二)市級抽查階段(9月1日-9月30日)。各市根據各縣上報的自查報告,組織開展抽查,每市至少抽查30%的縣,重點抽查深度貧困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對抽查中發現可能影響脫貧攻堅目標任務的風險隱患問題,要及時上報。同時要進一步發掘各縣在資金管理使用方面好的創新做法和典型案例。各市根據抽查情況,形成分專項的抽查報告,并于10月8日前以正式文件上報省廳社會救助處。
(三)省級核查階段(10月10日-11月10日)。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將抽調“八大工程、二十項行動”牽頭省直部門相關人員,成立10個省級重點核查組,每組由一名副廳級領導帶隊,根據縣自查和市抽查情況,每組選取2-3個縣,每縣選取20個左右的工程項目,開展省級重點核查。各組重點核查報告于11月15日前報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務必高度重視。扶貧資金工程項目“三查”是確保圓滿完成決戰完勝全面小康脫貧攻堅目標任務的重要舉措,是貫通脫貧攻堅、全面小康、鄉村振興的重要載體。各級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發揮好“雙組長”和專項扶貧領導小組作用,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牽頭抓,責任處室具體抓,明確分工,強化落實,確保按時按要求完成“三查”工作任務。
(二)深入開展“三查”。省廳統籌協調,各級民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實現資金工程項目“三查”全覆蓋,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實現線上線下數據一致,實現貧困人口持續穩定增收。問題整改要貫穿“三查”全過程,與巡視、審計及各類檢查發現問題整改結合起來,與專項政策評估結合起來,與全面完成脫貧攻堅目標任務結合起來,做到邊查邊改、立行立改、應改盡改、全面整改。
(三)嚴格監督考核。省廳將扶貧資金工程項目“三查”工作納入年度績效評價重要內容。對“三查”中未能及時發現和發現問題整改不到位,導致損失巨大且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附件:1.2016年至2020年____專項行動扶貧資金臺賬
??????2.2016年至2020年____專項行動扶貧項目臺賬
??????3.專項行動扶貧資金工程項目“三查”問題整改臺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