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財政信息 > 部門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 > 2019年財政預算和“三公”經費
索 引 號: | 111423LL00100/2019-00529 | 主題分類: | 財政 |
發文機關: | 呂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 | 成文日期: | 2019年04月03日 |
標 題: | 中共呂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2019年度部門預算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9年04月03日 | |
中共呂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
2019年度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概況
一、本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9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二、“三公”經費情況
三、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四、政府采購情況
五、績效管理情況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七、其他說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中共呂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2019年預算收支總表
二、中共呂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2019年預算收入總表
三、中共呂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2019年預算支出總表
四、中共呂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收支總表
五、中共呂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中共呂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經濟科目表
七、中共呂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預算表
八、中共呂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表
九、中共呂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統計表
十、中共呂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2019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情況統計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
三、三公經費
四、機關運行經費
五、政府購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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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呂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
2019年度部門預算
第一部分 概況
一、本部門職責
(一)貫徹落實加強黨對統一戰線工作集中統一領導的要求,發揮市委在統戰工作方面的參謀機構、組織協調機構、具體執行機構、督促檢查機構作用,了解情況、掌握政策、協調關系、安排人事、增進共識、加強團結,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關系,組織和落實貫徹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統一戰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部署,鞏固壯大最廣泛的統一戰線。
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委統戰部。
(二)研究擬訂全市統一戰線工作的理論,深入調查研究,及時向市委報告統一戰線工作情況并提出建議,統籌協調和指導各部門各單位統一戰線工作。
(三)負責發現、培養黨外代表人士,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等領導職務的工作,協助民主黨派市委會、市工商聯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協調解決黨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四)貫徹落實黨的宣傳工作方針,統籌推進統一戰線宣傳工作,擬訂統一戰線宣傳工作政策和規劃并組織實施,研判涉及統一戰線的輿情并協調有關部門應對處置。
(五)負責聯系各民主黨派,通報情況、反映意見,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支持、幫助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做好支持民主黨派履行職責、發揮作用的工作。
(六)貫徹執行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開展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關于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議。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協調處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根據分工做好少數民族干部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務,全面促進民族事業發展。牽頭指導和協調全市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清真食品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統一管理全市宗教工作,貫徹落實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和政策,研究擬訂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范性文件并督促落實,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務,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引導各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
(八)負責聯系、培養無黨派代表人士,支持、幫助無黨派人士加強自身建設、發揮作用。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和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情況并提出政策建議,聯系、培養黨外知識分子和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等有關單位和社會組織開展黨外知識分子和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
(九)參與制定、推動落實鼓勵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調查研究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情況并提出政策建議,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意見,團結、服務、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
(十)統一領導全市海外統戰工作,牽頭開展港澳統戰工作,開展對臺統戰工作。擬訂海外統戰工作政策和規劃并組織協調、督促檢查落實,會同有關部門對香港、澳門地區統一戰線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議,聯系香港、澳門、臺灣有關黨派、團體及代表人士,聯系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做好臺胞、臺屬有關工作。做好統一戰線外事管理工作。
(十一)統一管理全市僑務工作。貫徹落實黨的僑務工作方針政策,擬訂僑務工作政策和規劃并組織協調、督促檢查落實,調查研究僑情和僑務工作情況,管理僑務行政事務,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涉僑工作,聯系海外有關僑團和代表人士,開展對海外僑胞及社團的宣傳聯絡和團結友好工作。保護華僑和歸僑僑眷在市內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十二)協助管理縣級黨委統戰部部長。受市委委托,領導市工商聯黨組,指導市工商聯工作。做好統一戰線有關單位和團體的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加強市委統戰部的統一歸口協調管理職能,加強對民族、宗教、海外統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將民族、宗教、僑務行政職能與統戰職能有效整合,優化職責配置,提高工作效能。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一)辦公室。負責內外聯系及日常協調工作,承擔檢查督查工作。承擔公文處理、有關文稿起草。負責部機關編制、干部人事、會務、黨建、信訪、檔案、財務、接待、國有資產管理、審計、保密、社會服務等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統戰系統信息化建設。
(二)宣傳調研科。負責擬訂統一戰線宣傳工作政策和口徑,組織開展統一戰線宣傳工作,協調開展統一戰線輿情分析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輿情引導和應急處置。管理部機關微信公眾號。協調指導各民主黨派市委會和統戰系統單位宣傳工作。協調開展統一戰線理論、方針、政策的綜合性研究,組織起草統戰工作重要文稿。負責擬訂全市統一戰線重點課題調研計劃,組織、協調、指導全市統戰部門綜合性課題調研。
(三)干部科。負責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擔任政府等領導職務的黨外人士的培養、選拔、考察、推薦等工作。做好黨外代表人士和優秀年輕干部隊伍建設工作。做好協助管理縣級黨委統戰部部長工作。收集、管理黨外代表人士檔案資料。負責部機關法律顧問遴選和管理。
(四)一科(民主黨派工作科)。聯系各民主黨派市委會及民主黨派代表人士,反映意見建議。對堅持、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及民主黨派工作進行調研并提出建議。貫徹落實黨對民主黨派工作的方針政策,協調做好民主黨派市委會履行參政議政、民主監督、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職能的相關工作。協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
(五)二科(民族工作科)。貫徹實施民族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辦民族統計、民族成份管理有關工作。協調處理民族關系中的重大事項。依法保護少數民族合法權益,參與協調民族領域的社會穩定工作。提出促進少數民族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建議,參與少數民族聚居地方的扶貧工作,提出少數民族發展資金使用計劃并監督資金使用情況,牽頭指導和協調全市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清真食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牽頭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聯系少數民族代表人士,做好少數民族干部工作。
(六)三科(港澳臺僑務統戰工作科)。調查研究香港、澳門地區統一戰線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議,聯系香港、澳門有關團體及代表人士。按照分工聯系臺灣有關政黨、團體及人士。加強對海外反“獨”促統工作的指導。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臺胞、臺屬工作。聯系、指導、協調各民主黨派市委會、市工商聯和統戰系統有關團體的對臺統戰工作。負責擬訂統戰系統外事工作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部機關及統戰系統單位外事管理工作。負責僑情和僑務工作調查研究,起草僑務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并檢查貫徹執行情況。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涉僑工作。聯系海外有關僑團及代表人士,聯系、培養新生代代表人士,聯系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統籌協調有關部門保護華僑和歸僑僑眷的合法權利和利益。承擔管理僑務行政事務。開展引進智力、人才、資金、技術工作,管理華僑、華人有關捐贈工作,做好僑務對臺、華文教育、僑務外宣等工作。聯系市歸國華僑聯合會。
(七)四科(非公有制經濟工作科)。參與制定、推動落實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了解貫徹落實情況并提出工作建議。開展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戰工作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聯系、培養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開展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意見建議,推動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聯系港澳工商社團及相關人士。組織推動工商聯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投身公益慈善事業,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開展光彩事業。聯系市工商聯。
(八)五科(黨外知識分子和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科)。負責聯系、培養無黨派代表人士和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士。調查研究無黨派人士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議,支持無黨派人士發揮作用、加強自身建設。調查了解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動態。擬訂黨外知識分子政策并推動落實。聯系呂梁市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開展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聯系、培養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了解思想狀況,反映意見建議。指導、聯系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聯誼會建設。協調、指導有關單位和人民團體、統戰團體、社會組織等開展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
(九)六科(宗教科)。調查研究宗教工作情況并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宗教工作重要文稿的起草。承擔宗教事務行政許可事項審核,承辦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及其他法律事務。負責綜合性宗教事務及專項工作。組織協調網絡宗教事務管理,規范網絡宗教信息服務。負責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事務管理工作,調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活動場所登記和管理工作。指導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全市性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工作,加強自身建設。依法治理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領域的突出問題,做好抵御滲透和防范極端主義工作。聯系培養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在宗教團體的安排工作。承擔民間信仰事務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9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1.市委統戰部2019年預算收入549.8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資金549.87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財政專戶撥款0萬元,其他資金0萬元。
2.市委統戰部2019年預算支出549.8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97.25萬元,項目支出152.62萬元。較2018年相比,增加248.4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與2018年相比增加152.42萬元,變動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與民宗局合并,經費也相應合并。項目支出與2018年相比增加96萬元,變動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與民宗局合并,經費也相應合并,以及增加60萬的行政運行經費用于培訓等。
3.市委統戰部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549.87 萬元,支出549.8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97.25萬元,項目支出152.62萬元。較2018年相比增加248.4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與2018年相比增加152.42萬元,變動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與民宗局合并,經費支出也相應合并增加。項目支出與2018年相比增加96萬元,變動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與民宗局合并,經費支出也相應合并,以及增加60萬的行政運行經費用于培訓等。
4.市委統戰部不涉及政府性基金和重點項目預算資金。
二、“三公”經費情況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11.32萬元,比2018年增加(或減少)6.6萬元,原因是:機構改革,與民宗局合并,公務用車增加。
1、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2018年增加無變化。
2、2019年公務接待費4.1萬元,于2018年無變化。
3、2019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72.2萬元,比2018年增加6.97萬元,原因是:機關改革,與民宗局合并,公務用車增加。
4、2019年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18年無變化。
三、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9年市委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53.49萬元,包括市委統戰部1個行政單位。較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21.46萬元,原因是:機構改革與民宗局合并,經費也相應合并。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市委統戰部政府采購總額6.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6.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較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2.8萬元,原因是:機構改革與民宗局合并,經費也相應合并。
五、績效管理情況
本單位不涉及績效管理的項目。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車輛情況:公車改革后車輛編制數為2輛,其中行政單位2輛;車輛實有數2輛,其中行政單位2輛。
2、房屋情況:市委統戰部單位辦公用房面積400平方米,房屋所有權為呂梁市事務管理局。
3、其他屬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的說明
截止2018年12月底固定資產101.13萬元(與民宗局合并后固定資產總額)。固定資產包括公務用車2輛,價值30.36萬元;其他固定資產70.77萬元。
七、其他說明
無其他需要說明情況。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見附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是行政事業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編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計劃?;局С鲱A算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分為經常性項目支出和重點項目支出。經常性項目支出: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履行職能,在日常公用經費定額以外、維持單位運轉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務所必需的支出。重點項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規定的政策性項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大項目經費,國家、省要求的配套資金,行政事業單位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項目支出。
三、“三公”經費:指市直預算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五、政府購買服務:根據我國現行政策規定,政府購買服務,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屬于政府職責范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交由符合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并根據數量和質量等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政府購買服務是一種契約化的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具有權責清晰、結果導向、靈活高效等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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