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財政信息 > 部門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 > 2019年財政預算和“三公”經費
索 引 號: | 111423LL00100/2019-00531 | 主題分類: | 財政 |
發文機關: | 呂梁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04月03日 |
標 題: | 呂梁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門預算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9年04月03日 | |
呂梁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概況
一、本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9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二、“三公”經費情況
三、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四、政府采購情況
五、績效管理情況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七、其他說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呂梁市公安局2019年預算收支總表
二、呂梁市公安局2019年預算收入總表
三、呂梁市公安局2019年預算支出總表
四、呂梁市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收支總表
五、呂梁市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呂梁市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經濟科目表
七、呂梁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預算表
八、呂梁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表
九、呂梁市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統計表
十、呂梁市公安局2019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情況統計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
三、三公經費
四、機關運行經費
五、政府購買服務
第一部分 概況
一、本部門職責
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省廳的領導下,呂梁市公安局主要承擔以下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市公安工作工作政策,指導、監督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全市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制定有關對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開展偵察工作,直接參與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處理重大事件和處置突發事件;
4、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集會、流行、示威活動,依法進行治安、戶口、居民身份證、特種行業和危險物品管理;
5、組織指導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我市境內居留和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6、組織實施來呂梁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的警衛工作;
7、組織實施對全市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等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
8、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
9、組織實施對全市公安隊伍的監督管理工作,開展警務督察和審計工作,查處和督辦公安隊伍的重大違法違紀案件;
10、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省廳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呂梁市公安局內設支隊、處、室共35個,財務不獨立事業單位4個(培訓中心、后勤中心、戒毒所、巡防協警管理中心)、財務獨立的二級預算單位3個。
納入本部門預算管理的有市公安局本級和下屬單位預算。下屬單位包括:呂梁市公安局孝柳分局、呂梁市公安局杏花分局和呂梁市看守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9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2019年部門預算收支包含呂梁市公安局(本級)以及3個下屬單位的收支情況。
呂梁市公安局2019年預算收入12158.4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資金12158.49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財政專戶撥款0萬元,其他資金0萬元。
呂梁市公安局2019年預算支出12158.4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990.894萬元,項目支出4167.6萬元。
較2018年相比,增加1971.83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與2018年相比減少239.093萬元,變動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資福利支出減少。項目支出與2018年相比增加2210.934萬元,變動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公安信息化建設、網絡謠言設備、公安大數據、辦案指揮中心維修經費。
呂梁市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2158.49萬元,支出12158.4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990.894萬元,項目支出4167.6萬元。較2018年相比,增加1971.83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與2018年相比減少239.093萬元,變動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資福利支出減少。項目支出與2018年相比增加2210.934萬元,變動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公安信息化建設、網絡謠言設備、公安大數據、辦案指揮中心維修經費。
呂梁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支出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較2018年相比,增加(或減少)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與2018年相比增加(或減少)0萬元。項目支出與2018年相比增加(或減少)0萬元。
二、“三公”經費情況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220.5萬元,與2018年持平。
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18年增加(或減少)0萬元,與2018年持平。
2、2019年公務接待費2.6萬元,與2018年持平。
3、2019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17.9萬元,與2018年持平。
4、2019年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18年持平。
三、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9年呂梁市公安局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506.32萬元,包括市本級、杏花分局、孝柳分局、看守所共4個行政單位。較2018年年初預算463萬元增加43.32萬元,原因是:看守所本年新增公用取暖費、財政經費增加。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呂梁市公安局及二級預算單位(杏花、孝柳、看守所)政府采購總額835.4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835.4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
政府購買服務(法律咨詢等)1萬元。
五、績效管理情況
1、績效管理情況
2019年呂梁市公安局(本級)涉及績效管理的項目共1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000萬元。同時,實行績效管理的項目都已設定績效目標,并填寫《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隨同預算上報,待項目完成后再進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
2、績效目標情況
根據預算批復文件精神,呂梁市公安局(本級)2019年涉及預算績效的項目有:公安信息化建設、網絡謠言設備、公安大數據、辦案指揮中心維修經費2000萬元,根據省廳要求、提升公安信息化就用水平,匯聚各類社會數據資源,實現多部門連動運作,有效提高公安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1、車輛情況:公車改革后車輛編制數為39輛,均為行政單位用車。車輛實有數39輛。均為行政單位用車。
2、房屋情況:呂梁市公安局(本級)及所屬二級單位辦公用房面積4738平方米。
3、其他資產為辦公設備、專用辦案設備、信息化建設等。
七、其他說明
無其他需要向社會公開的相關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見附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是行政事業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編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計劃?;局С鲱A算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分為經常性項目支出和重點項目支出。經常性項目支出: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履行職能,在日常公用經費定額以外、維持單位運轉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務所必需的支出。重點項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規定的政策性項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大項目經費,國家、省要求的配套資金,行政事業單位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項目支出。
三、“三公”經費:指市直預算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五、政府購買服務:根據我國現行政策規定,政府購買服務,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屬于政府職責范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交由符合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并根據數量和質量等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政府購買服務是一種契約化的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具有權責清晰、結果導向、靈活高效等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