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財政信息 > 部門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 > 2020年財政預算和“三公”經費
索 引 號: | 111423LL00100/2020-01442 | 主題分類: | 財政 |
發文機關: | 呂梁市橫泉水庫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0年05月25日 |
標 題: | 呂梁市橫泉水庫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門預算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0年05月25日 | |
呂梁市橫泉水庫管理中心
2020年度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概況
一、本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0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二、“三公”經費情況
三、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四、政府采購情況
五、績效管理情況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七、其他說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呂梁市橫泉水庫管理中心2020年預算收支總表
二、呂梁市橫泉水庫管理中心2020年預算收入總表
三、呂梁市橫泉水庫管理中心2020年預算支出總表
四、呂梁市橫泉水庫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收支總表
五、呂梁市橫泉水庫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呂梁市橫泉水庫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經濟科目表
七、呂梁市橫泉水庫管理中心2020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預算表
八、呂梁市橫泉水庫管理中心2020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表
九、呂梁市橫泉水庫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統計表
十、呂梁市橫泉水庫管理中心2020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情況統計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
三、三公經費
四、機關運行經費
五、政府購買服務
第一部分 概況
一、本部門職責
1、防汛抗旱;
2、水利工程運行管理與維護;
3、水利工程供水管理;
4、水源地保護管理。
二、機構設置情況
我中心設內部科(科、室、站)7個,分別為:辦公室、財務科、綜合開發辦、水質監測管理站、水庫管理站、技術管理科和供水管理站。
我中心預算只包括機關預算,無下屬單位預算。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0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2020年預算收入502.7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資金502.71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財政專戶撥款 0萬元,其他資金0萬元。
2020年預算支出502.7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 299.98萬元,項目支出 202.73萬元。
1、較2019年相比,減少280.6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與2019年相比減少48.2萬元,變動主要原因為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費率下調和職業年金減少(上年預算包括以前年度職業年金費用補繳費用)。項目支出與2019年相比減少232.49萬元,變動主要原因是本年取消2019年度安排的重點項目防汛搶險指揮中心建設230萬元以及本年度經常性支出經費壓減。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502.71萬元,支出502.7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99.98萬元,項目支出202.73萬元。較2019年相比,減少280.6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與2019年相比減少 48.2 萬元,變動主要原因為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費率下調和職業年金減少(上年預算包括以前年度職業年金費用補繳費用)。項目支出與2019年相比減少232.49萬元,變動主要原因是本年取消2019年度安排的重點項目防汛搶險指揮中心建設230萬元以及本年度經常性支出經費壓減。
2020年本中心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和支出,較2019年相比無增減變化。
二、“三公”經費情況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3.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萬元,與2019年相比公務接待費減少0.9萬元,變動主要原原因為本年未安排接待費預算0.9萬元。
三、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我中心為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批復和統計。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20年本中心政府采購總額 40.8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40.8萬元。
五、績效管理情況
2020年本中心無重點項目支出預算,也未批復績效目標。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1、車輛情況:2020年本中心報廢原有公務用車1輛,后經呂梁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同意調撥其他單位車輛1輛,供我中心使用。
2、房屋情況:離石機關辦公為租賃房屋,租用總面積681,辦公用房面積373m3。
七、其他說明
無。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見附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是行政事業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編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計劃?;局С鲱A算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分為經常性項目支出和重點項目支出。經常性項目支出: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履行職能,在日常公用經費定額以外、維持單位運轉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務所必需的支出。重點項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規定的政策性項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大項目經費,國家、省要求的配套資金,行政事業單位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項目支出。
三、“三公”經費:指市直預算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五、政府購買服務:根據我國現行政策規定,政府購買服務,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屬于政府職責范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交由符合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并根據數量和質量等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政府購買服務是一種契約化的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具有權責清晰、結果導向、靈活高效等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