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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111423LL00100/2023-11650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2022年10月09日 |
發文機關:呂梁市應急管理局 | 關 鍵 字: |
標 題:呂梁市應急管理局2021年度單位決算 | |
主題分類:財政 |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09日 |
呂梁市應急管理局2021年度單位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概況
一、本單位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單位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單位決算公開相關信息統計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況
1、本單位職責
呂梁市應急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縣(市、區)、市直各部們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訂相關政策、地方標準,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并監督實施。
3.組織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市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4.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件的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5.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呂梁市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6.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銜接駐呂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7.統籌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管理市級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縣(市,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8.組織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9.組織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10.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省級劃撥和市級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有關單位、單位和各縣(市,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級,屬地原則,負責監督管理工礦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礦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洗(選)煤廠、配煤、型煤加工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牽頭擬訂有關安全監督管理標準并組織實施,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并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
13.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14.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國內、省際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省際救援工作和市級之間應急救援合作。
15.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單位建立健全全市應急物資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16.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17.負責防震減災工作,相關工作接受省地震局業務指導,與有關單位建立健全防震減災、抗震救災聯動機制,與有關單位共同做好因地震災害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做好防震知識宣傳和防震救災演練工作。
18.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及民用爆炸物品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本單位局機關包括15個科室,10名縣處級干部,11名科級干部、11名科員。屬于行政單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單位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單位決算公開相關信息統計表
說明:呂梁市應急管理局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無數據。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總計1573.72萬元、支出總計2500.38萬元。與2020年相比,收入總計減少99.3萬元,減少5.94%,支出總計增加534.37萬元,增長27.18%。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12.15”盜采資源案件搶險救援隊伍獎勵230萬元。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合計1573.7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573.72萬元,占比1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支出合計2500.3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30.43萬元,占比25.21%,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約12.4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約29.22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約588.77萬元。
項目支出1869.96萬元,占比74.79%。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約88.87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約1781.08萬元。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573.72萬元、支出總計2500.38萬元。與2020年相比,財政撥款收入總計減少99.3萬元,減少5.94%,財政撥款支出總計增加534.37萬元,增長27.18%。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12.15”盜采資源案件搶險救援隊伍獎勵230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500.3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20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534.37萬元,增長27.18%。其中,人員經費406.11萬元,占比16.24%,日常公用經費2094.27萬元,占比83.76%。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500.38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88.87萬元,占3.5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2.43萬元,占0.50%;住房保障(類)支出29.22萬元,占1.17%;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2369.85萬元,占94.78%。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630.43萬元,其中:人員經費406.1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 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公用經費224.3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郵電費、取暖費、差旅費、租賃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6萬元,支出決算6萬元,完成預算的100%,比2020年減少6萬元,減少50%,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人員。
公務接待費支出0萬元,共接待0批次,0人次。主要原因:我單位無公務接待情況。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出國團組共0個,0人次。主要原因:我單位無因公出國境情況。
八、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21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24.32萬元,比2020年增加166.69萬元,增長289.24%。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人員。
(二)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46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467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其他用車3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2021年初預算批復的兩個重點項目,退伍軍人慰問金0.4萬元和救災專項經費200萬元,展開了績效自評。總共涉及金額200.40萬元,評價結果均為優秀。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單位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
入。主要是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八、“三公”經費:指市直單位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九、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