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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111423LL00100/2023-11671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2022年10月09日 |
發文機關:呂梁市礦山災害綜合防治中心 | 關 鍵 字: |
標 題:呂梁市礦山災害綜合防治中心2021年度部門決算 | |
主題分類:財政 |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09日 |
呂梁市礦山災害綜合防治中心2021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概況
一、本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部門決算公開相關信息統計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將其中需要列示的事項一一做成目錄)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況
一、本部門職責
為全市礦山重大災害綜合防治提供技術支撐及保障工作;協助完成全市礦山災害類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結合市情分析研究全市礦山領域重大致災因素特點及規律,并提出針對性對策措施及建議;承擔全市礦山領域災害綜合防治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二、機構設置情況
我單位屬于全額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辦公室、人事科、業務中心、財務科。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部門決算公開相關信息統計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總計265.08萬元、支出總計265.08萬元。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合計265.0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65.08萬元,占比1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支出合計265.0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48.42萬元,占比93.71%;項目支出16.65萬元,占比6.28%。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65.08萬元、支出總計265.08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65.0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
其中,人員經費236.73萬元,占比89.91%,日常公用經費28.35萬元,占比10.09%。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65.08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61萬元,占0.61%;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類)支出51.04萬元,占19.3%;住房保障(類)支出18.77萬元,占7.1%。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93.64萬元,占73.05%。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265.08萬元,支出決算265.0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48.43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35.0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等;公用經費2.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差旅費、福利費等。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2.4萬元,支出決算2.4萬元。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無三公經費。
八、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無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無采購。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無固定資產。
(四)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管理情況
2021年我單位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1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4萬元。
2、績效目標情況
績效目標按績效考核計劃執行。
(2)部門評價重點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本部門無重點項目。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本部門無其他說明情況。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主要是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八、“三公”經費:指市直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九、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各單位需要其他說明的事項可在附件中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