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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111423LL00100/2023-11689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2022年10月09日 |
發文機關:呂梁市煤礦安全事務服務中心 | 關 鍵 字: |
標 題:呂梁市煤礦安全事務服務中心2021年度單位決算 | |
主題分類:財政 |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09日 |
呂梁市煤礦安全事務服務中心2021年度單位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概況
一、本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部門決算公開相關信息統計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將其中需要列示的事項一一做成目錄)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況
一、本部門職責
呂梁市煤礦安全事務服務中心是市編辦2018年批準成立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科級建制,主要為市直管煤礦企業安全監督工作提供服務,為市級煤礦包保工作提供服務保障。下設“五人小組”代表市政府對全市32座市直管煤礦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是市直管煤礦安全監管的第一道防線,發揮著重要“前哨”和“眼睛”作用。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核定人員編制16個,車輛編制4個,中心設有財務室、辦公室、督查室3個內設機構,下設4個“五人小組”。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部門決算公開相關信息統計表
注:如果公開表中某張表是空表也要掛空表,并附說明,格式如下圖所示:
說明:呂梁市煤礦安全事務服務中心單位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無數據)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可根據實際情況附圖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總計264萬元、支出總計264萬元。與2020年相比,收入總計增加109萬元,增加70%,支出總計增加111萬元,增加72.5%。主要原因是2021年機構重塑性改革,從局直屬全額事業單位轉隸2人,預算支出增加。二是2021年年底在請示市政府同意的基礎上,中心購買更換原有四輛公務用車。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合計26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64萬元,占比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比0%;事業收入0萬元,占比0%;經營收入0萬元,占比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比0%;其他收入0萬元,占比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支出合計26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48萬元,占比56%;項目支出116萬元,占比44%。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總計264萬元、支出總計264萬元。與2020年相比,收入總計增加109萬元,增加70%,支出總計增加111萬元,增加72.5%。主要原因是2021年機構重塑性改革,從局直屬全額事業單位轉隸2人,預算支出增加。二是2021年年底在請示市政府同意的基礎上,中心購買更換原有四輛公務用車。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6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20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09萬元,增加70%。主要原因是2021年機構重塑性改革,從局直屬全額事業單位轉隸2人,預算支出增加。二是2021年年底在請示市政府同意的基礎上,中心購買更換原有四輛公務用車。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64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264萬元,占10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264萬元,支出決算26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4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3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基本醫療保險;公用經費13萬元,主要包括公務用車維護費、職工福利費、人員差旅費、辦公設備購置費。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108萬元,支出決算108萬元,完成預算的100%,比2020年10萬元相比增加。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底在請示市政府同意的基礎上,中心購買4輛七座新公務用車,更換原有4輛五座公務用車。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1年年底在請示市政府同意的基礎上,中心購買4輛七座新公務用車,更換原有4輛五座公務用車。另外當年預算批復8.8萬元的公務用車運行費,由于工作性質特殊遠不能滿足實際需要,又追加經費。
八、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中心無機關運行經費的部門。
(二)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4輛。其中,應急保障用車4輛。
(四)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2021年呂梁市煤礦安全事務服務中心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2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15.53萬元。
(2)部門評價重點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根據預算批復文件精神,呂梁市煤礦安全事務服務中心2021年涉及預算績效目標的項目有:安全檢查經費16萬元和更換4輛應急保障公務用車99.53萬元。都已設定績效目標,并填寫《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隨同預算上報,待項目完成后再進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主要是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八、“三公”經費:指市直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九、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各單位需要其他說明的事項可在附件中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