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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111423LL00100/2023-11729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2022年10月09日 |
發文機關:呂梁市節能監察支隊 | 關 鍵 字: |
標 題:呂梁市節能監察支隊2021年度部門決算 | |
主題分類:財政 |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09日 |
呂梁市節能監察支隊2021年度部門決算
第一部分 概況
一、本部門職責
對全市范圍內能源開發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及其有關單位執行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和節能技術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業務范圍收繳煤焦專項基金(地級),追繳漏交、截留、挪用的煤焦基金。
二、機構設置情況
節能在編人員27人,管理崗位設置10人,其中正科級0人,副科級2人;專業技術崗13人;工勤技術崗4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見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總計243.62萬元、支出總計243.62萬元。與2020年相比,收入總計減少44.38萬元,下降15.41%,支出總計減少48.38萬元,下降16.57%。主要原因是資源勘探業務減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合計243.6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43.62萬元,占比1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支出合計243.6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43.62萬元,占比10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43.62萬元、支出總計243.62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43.6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其中,人員經費233.88萬元,占比96%,日常公用經費9.74萬元,占比4%。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43.62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節能環保(類)支出243.62萬元,占100%(沒有的項可不列舉)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43.62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33.8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助、績效工資、社會保障類、福利支出;公用經費9.74萬元,主要包括水電支出、差旅費支出、辦公費、福利費、其它商品與服務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0萬元,支出決算0萬元,完成預算的0%。
無三公經費的部門,須說明本部門無三公經費。
八、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21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無機關運行經費的部門,須說明本部門無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執法執勤用車1輛。
(四)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 績效管理評價工作開展情況。應當按照如下格式 說明: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21年度部門預算項目支出中其他運轉類項目和特定目標類項目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0個,二級項目0個,共涉及資金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0%。
(2) 部門決算中重點項目績效自評結果。在部門決算公開中,部門應當選擇1個以上重點項目的績效自評結果,隨部門決算公開(年初未上報系統的請自行選擇至少一個項目),公開內容包括項目績效自評綜述和《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部門應當按照部門預算管理要求,對本部門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以下模板僅供參考,以單位實際為準)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主要是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八、“三公”經費:指省直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九、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附件2:2021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