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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111423LL00100/2023-12042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2022年10月09日 |
發文機關:中共呂梁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 關 鍵 字: |
標 題:中共呂梁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呂梁市監察委員會)2021年度機關決算 | |
主題分類:財政 |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09日 |
中共呂梁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呂梁市監察委員會)2021年度機關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概況
一、本單位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2021年度單位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單位決算公開相關信息統計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概況
一、本單位職責
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省委、省紀委和市委關于紀律檢查工作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市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二)依照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負責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對市委工作單位、市委批準設立的黨組(黨委),縣級黨委、紀委等黨的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進行監督,受理處置黨員群眾檢舉舉報,開展談話提醒、約談函詢;檢查和處理上述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者復雜的案件,決定或者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進行問責或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三)在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和市委領導下組織開展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縣(市、區)黨委,市直有關單位黨組(黨委)巡察工作。
(四)負責全市監察工作。貫徹落實省委、省紀委監委和市委關于監察工作的決定,維護憲法法律,依法對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五)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推動開展廉政教育,對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六)負責組織協調全市的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工作。
(七)負責綜合分析全市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對紀檢監察工作重要理論及實踐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市紀檢監察規章制度。
(八)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九)根據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會同有關方面做好市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市管企業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建設有關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等。
(十)完成省紀委監委和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機構改革后,設呂梁市紀委機關1個,所屬財務獨立,下設21個內設機構;事業單位3個,分別為黨紀教育基地、信息查詢中心和信訪舉報中心。
第二部分2021年度單位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單位決算公開相關信息統計表
(報表見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總計6586.17萬元、上年結轉4436.74萬元,支出總計7029.84萬元。與2020年相比,收入總計增加1266.88萬元,上浮23.8%,支出總計增加3378.53萬元,上浮32.2%。主要原因是:機關增加辦案經費600萬,增加工作經費193萬元,增加檔案數字化整理費23萬。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合計6586.17萬元,上年結轉4436.74萬元,全部位財政撥款收入,占比1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支出合計7029.8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129.48萬元,占比58.7%;項目支出2900.56萬元,占比41.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比0%,經營支出0萬元,占比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比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6586.17萬元、上年結轉4436.74萬元,支出總計7029.84萬元。與2020年相比,財政撥款收入總計增加1266.88萬元,上浮23.8%,主要原因是:機關增加辦案經費600萬,增加工作經費193萬元,增加檔案數字化整理費23萬。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7029.8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20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710.55萬元,上浮32.2%。主要原因是:機關增加辦案經費600萬,增加工作經費193萬元,增加檔案數字化整理費23萬;其中:人員經費3746.21萬元,占比53.29%,日常公用經費3016.37萬元,占比46.71%。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7029.84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7016.51萬元,占99.8%;衛生健康(類)支出2.16萬元,占0.03%;住房保障(類)支出9.17萬元,占0.15%;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2萬元,占比0.02% 。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7029.84萬元,支出決算7029.8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7016.51萬元,支出決算7016.5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用于在職職工的人員經費、機關日常運行的公用經費及辦案等費用。衛生健康支出年初預算2.16萬元,支出決算2.1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用于退休人員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金。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預算9.17萬元,支出決算9.1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用于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納。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年初預算2萬元,支出決算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7029.8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746.21萬元,主要包括在職人員工資、社保及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公用經費3016.37萬元,主要包括機關的日常支出、辦案支出等相關費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189.78萬元,支出決算182.24萬元,完成預算的96%,比2020年增加147.28萬元,主要原因是:新購四輛公務用車。
(二)“三公”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公務用車財政撥款支出預算189.78萬元,支出決算182.24萬元,完成預算的96%,比2020年增加147.28萬元,主要原因是:新購四輛公務用車。委機關公務用車18輛。2021年度無公務接待與因公出國支出費用。
八、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21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307.92萬元,比2020年增加426.09萬元,增長22.6%。主要原因是:新進調入人員27人、新購公務用車4輛,機關日常運行費大幅提高。
(二)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933.7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892.3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41.35萬元。政府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18輛,應急保障用車18輛,無其他車輛;無單價50萬元(含)以上的通用設備,無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
(四)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委組織對2021年度單位預算項目支出中其他運轉類項目和特定目標類項目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5個,二級項目5個,共涉及資金3279.35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00%。組織對2021年度1個中央紀檢監察轉移支付預算項目支出情況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94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00%。無政府性基金和國有資本經營資金。
組織對“委機關辦案費”1個項目開展了單位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203.65萬元。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單位評價重點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委領導高度重視,責成由辦公室牽頭,相關科室配合,認真分析研判委機關辦案費和基地工作經費兩個項目,從評價情況來看,委機關辦案費與往年相比,2021年度案件辦理實現了數量和質量的雙提升,綜合評價為優秀。黨紀教育基地工作經費與往年相比,利用率得到大幅提升,綜合評價為優秀。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無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 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單位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 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主要是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六、 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七、 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八、 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指市直單位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