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財政信息 > 部門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 > 2021年財政決算和“三公”經費
字體大?。?span id="mes-big">大 中 小
索 引 號:111423LL00100/2023-12570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2022年10月09日 |
發文機關:呂梁市生態環境局方山分局 | 關 鍵 字: |
標 題:呂梁市生態環境局方山分局2021年度部門決算 | |
主題分類:財政 |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09日 |
呂梁市生態環境局方山分局2021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概況
一、本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附件1)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部門決算公開相關信息統計表
(注:如果公開表中某張表是空表也要掛空表,并附說明,格式如下圖所示:
說明:呂梁市生態環境局方山分局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無數據)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可根據實際情況附圖說明)
第一部分 概況
一、本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環境保護的政策、方針和法律、法規。參與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編制及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組織編制縣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定并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審核方山縣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
(2)負責對全縣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全縣環境保護執法工作。依法進行環境保護行政強制、行政處罰、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牽頭組織環保聯合執法;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單位執行環保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
(3)負責全縣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重特大環境突發污染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及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縣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
(4)承擔國家、省及市污染物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制定全縣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制度并監督實施;實施全縣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
(5)負責提出縣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縣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環境保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環境污染治理資金和縣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
(6)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組織審查全縣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社會經濟、城鄉建設、土地利用等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涉及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草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按權限審批開發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以及區域開發活動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環境容量和污染物總量超標以及嚴重違反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鄉鎮實行區域、流域限批制度。
(7)負責全縣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收費、“三同時”(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限期治理、末位淘汰、環境工程監理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
(8)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定生態保護和農村土壤污染防治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統一監督管理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
(9)負責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對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10)監督實施環境保護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和污染物排放與污染控制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境保護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11)組織、指導、協調和開展縣內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12)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內設機構4個,分別是:辦公室、監察大隊、污控股、開發股。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可根據實際情況附圖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總計449.7914萬元、支出總計449.7914萬元。與2020年相比,收入總計減少624.24萬元,下降58%,支出總計減少453.14萬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污染防治??钍杖霚p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合計449.791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49.7914萬元,占比1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支出合計449.791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90.2817萬元,占比86.77%;項目支出59.5097萬元,占比13.23%。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449.7914萬元、支出總計449.7914萬元。與2020年相比,財政撥款收入總計減少624.24萬元,下降58%,財政撥款支出總計減少453.14萬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污染防治??钍杖霚p少。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449.791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20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453.14萬元,增下降50%。主要原因是污染防治??钍杖霚p少。其中,人員經費361.1037萬元,占比80.28%,日常公用經費29.1781萬元,占比6.49%,項目支出59.5096,占比13.23%。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449.7914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449.7914萬元,占10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70.9329萬元,占15.77%;衛生健康(類)支出3.2712萬元,占0.73%;節能環保(類)支出354.2309萬元,占78.75%;住房保障(類)支出21.3564萬元,占4.75%;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49.791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61.10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94.20萬元,津貼補貼96.10萬元, 獎金6.51萬元,績效工資67.12萬元,保險繳費70.93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3.27萬元,住房公積金21.36萬元,對其他個人和家庭的生活補助1.61萬元;公用經費88.6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5.82萬元、電費4.37萬元、郵電費3.36萬元、取暖費0.87萬元、差旅費5.84萬元、勞務費8.81萬元、工會經費2.55萬元,公用車維護費5.82萬元,其他交通費3.75萬元,其他商品與服務支出2.57萬元,辦公設備購置34.93萬元。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6萬元,支出決算5.82萬元,完成預算的97%,比2020年增加3.82萬元,增長191%,主要原因一是車輛使用年限較長,維修頻繁;二是加大污染排查力度,公用車輛出勤次數增加。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 的“三公經費”支出6萬元,支出決算5.8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 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元及運行維護費5.82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
1、因公出國(境)費用0元,與2020年一致。
2、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2020年一致。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5.82萬元,未購置公務用車,保有量為3輛,主要用于日常公務因公出行等業務所需車輛燃料、維修、保險費等。
八、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21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9.18萬元,比2020年減少115.97萬元,降低80%。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項目款統計到運行經費中。
(二)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4.9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4.9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4.93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3輛。其中,應急保障用車1輛、執法執勤用車2輛,主要用于日常公務。
(四)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 績效管理評價工作開展情況。應當按照如下格式 說明: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21年度部門預算項目支出中其他運轉類項目和特定目標類項目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 0個,二級項目3 個,共涉及資金 454.26 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01%。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部門應當按照部門預算管理要求,對本部門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以下模板僅供參考,以單位實際為準)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主要是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八、“三公”經費:指省直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九、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