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呂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更新時間:2015-09-01 09:52:47
?
權力清單 |
???????????????????????????????????????? 責任清單 |
備注 | ||||||
職權類別 |
職權編碼 |
職權名稱 |
職權依據 |
責任事項 |
追責情形 |
追責依據 |
追責形式 | |
行政許可 |
01263572-4-XK- 0002 ? |
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 |
【行政法規】《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六條第二項 【部門規章】《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77號)第三條、第八條 |
1.受理責任:公示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許可審批應當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應當告知理由)。?????? 2.審查責任:按照交通法律、法規規定的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許可審批條件和標準,對書面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組織現場堪察。?????????????????? 3.決定責任;作出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審批行政許可或者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法定告知(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告知理由) 。 4.送達責任:準予影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審批許可的,核發許可證書,送達并信息公開。 5.事后監管責任:建立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審批實施監督檢查的運行機制和管理制度,開展定期和不定期檢查,依法采取相關處置措施。 6.其他責任: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履行的責任。 |
1、對符合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審批法定條件的申請不予受理的; 2、不公示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審批依法應當公示的材料的;??????????????????? 3、在受理、審查、決定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審批過程中,未向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履行法定告知義務的;???????????????????? 4、申請人提交的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審批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請人必須補正的全部內容的; 5、未依法說明不受理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審批申請或者不予行政許可的理由的; 6、對不符合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審批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審批或者超越法定職權作出行政審批決定的; 7、對符合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審批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行政許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8、在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審批過程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9、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文件規定的行為。 |
【法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二至七十七條;《公務員法》第五十三至五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至一百一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條、第四十八條、五十條。 【行政法規】《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95號) 【部門規章】《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公安部令第20號) 【黨內法規】《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地方性法規】《山西省行政執法條例》第十三條、第四十至四十二條;????????? ? |
一.行政處理?? ??????????????????????????????????????????????????????????????????????????????1.誡勉談話或者責令書面檢討; 2.通報批評; 3.暫扣行政執法證件; 4.責令離崗培訓; 5.調離執法崗位 6.取消執法資格; 7.依法追償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賠償費用。 二.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三.黨紀處分: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四.其他法律責任 1.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它責任追究形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