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 |
736343196-XK-0003 |
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審批{1、糧食加工品(小麥粉、大米、掛面、其他糧食加工品);2、豆制品;3、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糖);4、水果制品(蜜餞、水果制品);5、水產制品(水產加工品、其他水產加工品);6、蛋制品;7、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8、茶葉及相關制品(茶葉、含茶制品和代用茶);9、速凍制品;10、冷凍飲品;11、薯類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薯類食品);12、餅干;13、蔬菜制品;14、糕點;15、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糖果制品、果凍);16、方便食品;17、食糖;18、蜂產品、19、飲料;20、調味品(醬油、味精、雞精調味料、醬類、調味料)} |
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審批(換發) |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條; 【部門規章】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129號)第十九條 |
1、受理責任:公示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應當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應當告知理由)。 2、審查責任:對照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條件和標準,對書面申請材料進行技術性審核。 3、現場驗收責任:對照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申報材料,對其真實性進行核查,嚴格把關。 4、決定責任:作出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或者不予許可決定,法定告知(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告知理由)。 5、送達責任:準予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的,制發許可證書或批件,送達并信息公開。 6、事后監管責任:建立實施監督檢查的運行機制和管理制度,開展定期和不定期檢查,依法采取相關處置措施。 7、其他責任: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履行的責任。 |
1、未公示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應當提交的材料的; 2、對符合法定條件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申請不予受理的; 3、在受理、審查、決定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過程中,未向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履行法定告知義務的; 4、申請人提交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請人必須補正的全部內容的; 5、未依法說明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不受理行政許可申請或者不予行政許可的理由的; 6、對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現場檢查把關不嚴;未現場檢查安排開展檢查。 7、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申請人準予行政審批或者超越法定職權作出行政審批決定的;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或者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8、對符合法定條件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申請人不予行政許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9、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和收受賄賂等情形的; 10、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文件規定的行為。 |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二至七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三至五十五條;????????????????????? 【行政法規】《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第495號令) 【黨內法規】《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地方性法規】《山西省行政執法條例》第十三條、第四十至四十二條;??? 【規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 》第八條、第二十五條至三十八條;《呂梁市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第七條、二十三條至三十七條。?????? |
一、行政處理 1、誡勉談話或者責令書面檢討; 2、通報批評; 3、暫扣行政執法證件; 4、責令離崗培訓; 5、調離執法崗位 6、取消執法資格; 7、依法追償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賠償費用。 二、行政處分: 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三、黨紀處分: 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四、其他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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