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1423LL00100/2019-02244 | 主題分類: | 政務公開 |
發文機關: | 呂梁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年12月02日 |
標 題: | 關于印發呂梁市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動態管理辦法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呂政發〔2019〕13號 | 發布日期: | 2019年12月06日 |
?關于印發呂梁市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動態
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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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
現將《呂梁市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動態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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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梁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 日
(此件公開發布)
呂梁市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動態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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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加強權責清單管理,規范和優化行政職權運行,促進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根據《山西省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動態管理辦法》(晉政辦發〔2016〕35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動態管理對象,包括市政府部門公布運行的權力清單和行政職權的責任清單,以及行政職權運行流程圖、廉政風險防控圖。
權力清單內容包括職權編碼、職權類型、職權名稱、職權依據等。
行政職權的責任清單內容包括職權編碼、職權類型、職權名稱、職權依據、責任事項、責任事項依據等。
第三條 權責清單動態管理堅持職權法定、權責一致、簡政放權、規范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則。
第四條 市委編辦負責組織推進和完善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統籌協調權責清單管理和執行情況監督。
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配合推進和完善權責清單制度,具體承擔市級權責清單梳理規范、動態調整等相關管理工作。
市司法局負責市政府部門權責清單中涉及職權事項的合法性審查。
第五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權責清單的職權事項應當予以增加:
?。ㄒ唬┮蚍?、法規及規章等設定依據新立、修訂需增加的;
?。ǘ﹪鴦赵?、省政府決定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職權事項,按要求需承接的;
?。ㄈ┮蛐姓殭嘈惺箼C關職能調整,相應增加的;
?。ㄋ模┢渌麘斣黾拥那樾?。
第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權責清單當中相應的職權事項應當予以取消:
?。ㄒ唬┮蚍?、法規及規章等實施依據新立、修訂、廢止,導致原實施依據失效的;
?。ǘ﹪鴦赵?、省政府及市政府決定取消的;
?。ㄈ┦袌鰴C制能夠有效調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
?。ㄋ模┢渌麘斎∠那樾?。
第七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權責清單當中相應的職權事項應當下放管理層級:
?。ㄒ唬┮蚍?、法規及規章等設定依據新立、修訂需下放管理層級的;
?。ǘ﹪鴦赵杭笆≌?、市政府決定下放管理層級的;
?。ㄈ┲苯用嫦蚧鶎雍腿罕?、量大面廣、由下級管理更方便有效的;
?。ㄋ模┢渌麘斚路殴芾韺蛹壍那樾?。
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權責清單當中相應的職權事項應當予以變更:
?。ㄒ唬┮蚍?、法規及規章等設定依據新立、修訂需變更的;
?。ǘ┬姓殭嗍马椀念愋?、名稱、職權依據、行使主體等要素調整的;
?。ㄈ┬姓殭嗍马?含子項)合并及分設的;
?。ㄋ模┮蛐姓殭嘈惺箼C關職能調整,相應變更行政職權的;
?。ㄎ澹┢渌麘斪兏那樾?。
第九條 對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所列情形增加、取消或者下放行政職權事項的,市政府部門負主體責任,應當在調整事由發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提出申請。經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初步審核、市委編辦審核確認、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后,報請市政府審定,相應調整權責清單,并在山西政務服務平臺網站進行同步更新。
對第八條所列情形變更行政職權事項要素的,市政府部門應當在調整事由發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提出申請。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初審,市委編辦審核確認,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后,按程序報市政府審定發文,相應調整權責清單,并在山西政務服務平臺網站進行同步更新。
出現本辦法所列調整權責清單情形而市政府部門未按時申請的,市委編辦可以提出調整建議,按程序調整審定權責清單。
第十條 市政府部門權責清單調整后,涉及調整行政職權運行流程圖、廉政風險防控圖的,應當對應調整,并與調整后的權責清單一并公布。
第十一條 權責清單動態調整應當充分論證,依法按程序進行。未經批準,市政府部門不得擅自調整本部門權責清單。
第十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就權責清單的調整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市政府部門應當暢通信息公開渠道,公布電話、電子信箱,收集整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由市委編辦、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市司法局責令整改或者依紀依規給予處理。
第十四條 各縣(市、區)對本級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動態管理,可參照本辦法。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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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讀鏈接:市行政審批局關于《呂梁市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動態管理辦法》的解讀